>人,以及所有与人有关的东西,尽皆是上帝造人时的附产品或叫衍生物。听过一种说法,诞生时吸取日光的人和吸取月华的人,他们的身体里也会分别带着日与月各自的特质。上帝的左手和右手,掌握着阴和阳,双手的掌纹绝不一致。
“偶像”文学与作者素质
最近有不少文学网站搞了各式各样的征文比赛,据说奖金非常丰厚,获奖作者作品还将出版。作为文学爱好者,自己也或多或少会去参加一些这样的比赛,而参赛初衷仅是碰碰运气。
不过,这些比赛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初选由读者来投票,有的干脆拿手机短信投票,票数最多的文章进入复赛。不知道是受了一些电视节目的影响还是什么的,文学上居然也搞出这种名堂,当然一连串的怪现象也就出现了。文章的票数和点击率成了跨越第一道门槛的工具,于是作者之间的比赛就正式开始,不是创作比赛,而是拉票比赛。也就是你的金钱越多,时间越多,票数就比别人多。在某些网站上,有的文章根本就没被点击过,票数却成千上万,则这些文章理所当然的进入了复赛。但这些文章的作者真的写得好吗?只有读者去看了才知道,或许当专业评委看到这种仅仅因为票数高而进入复赛的文章,他们也会扼腕叹息吧。
商业文学和人气文学,现在似乎已经见惯不怪。因为读者阅读文学作品的第一感觉,大部分都是看那些上人气榜的作品。但有时候看了那些人气极其旺盛的文章,才发现其中的一些作品并非名副其实。成百上千条评论,都只有夸奖,而没有提出意见,试问一部作品真的有这么十全十美?即使是当年鲁迅、巴金那一代的大文学家,他们的作品也被人骂过吧。
选秀可能是为了塑造偶像,但文学创作呢?什么时候作者也有了偶像派?不以作品真正的文笔和内涵去打动人,而是不顾一切的去拉票,这样的环境已经使有些作者在思想上首先变了质。而在这种虚拟偶像的诱惑下,他们似乎忘记了文学的真谛,甚至失去了谈论创作的资格。每天,自己点击自己的文章上百遍,自己用不同的名字注册,给自己的文章写评论。更有甚者,平时从来不看别人的文章,但为了某比赛赢得票数,就“不辞辛苦”的在同网站的所有作者的作品后面发评论,给自己的作品拉票。有时候真想问一句:“你们凭什么让别人给你们投票?”
有文学的梦想,有创作的爱好,本是一件好事。但因为功利而埋没自己的良心,这样的作者到底会不会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
在这里又突然想到另外一件事,那就是语言文字规范问题。在很多地方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作者创作的文章里面,一个长长的段落里只有末尾才有一个句号,而且错别字连篇。或许有人会说:“只是写写文章,何必在意这么多呢?”但是语言文字的规范,本来就是文学的灵魂,因为它从客观上就反映了一个作者的素质。就像现在很多人用电脑写文章一样,汉字的书写变得不重要了,甚至作为一个企业管理层的人员,写出来的字就像三岁小孩的笔迹。语言文字也是一个国家的国粹,优良传统是需要发扬的,而不是要淘汰的。语言文字规范,是进行文学创作的基本前提。
在各位作者创作的时候,是否想到过这样的问题?
一、我的文章发出之前,有没有检查一下格式、错别字和标点符号?
二、我的文章发出之后,有没有再检查一下格式、错别字和标点符号?
三、我的文章是连载小说,且字数很多,有没有定期拉通检查一次格式、错别字和标点符号?
四、我的文章是连载小说,出错在所难免。但我有没有定期检查某个日期、专用名词、人名、人物的年龄、人物说过的话是否前后矛盾?
相信我们每一次的检查,都会查出不少问题,而这一点是否能坚持,才是最重要的。不要认为修改文章是编辑和校对的工作人员来为你做的事情,写文章的时候,首先应该想到编辑人员的辛苦。反复纠错不是麻烦和负累,而是作为作者应该具备的认真态度。当然我们的文章不可能完美,但能够自己尽力纠错。哪怕是多修改到一个地方,也能为别人减轻一点负担,同时也显示出了作者的认真态度,不是吗?
文学创作的天地里需要洁净,如今应该是一个还原到纯粹的过程,尤其是作者应该具有和保持的素质。为自己宣传没有错,但要看自己的宣传是不是太过分。我们可以上论坛发我们的作品,希望更多的读者来看,但不能勉强读者,因为每个读者都有自己喜欢看的文章类型。别人评论我们的作品之后,我们是否应该及时跟评论者说声感谢?一声简单的感谢,其实就是自己品德的体现。对自己的作品要负责,因为那是我们自己的文章,是要给别人看的。所以我们应该积极纠错,我们的认真会让别人减少麻烦,才可以真正给读者及自己带来快乐。
番外卷…散文随笔杂文
最近有不少文学网站搞了各式各样的征文比赛,据说奖金非常丰厚,获奖作者作品还将出版。作为文学爱好者,自己也或多或少会去参加一些这样的比赛,而参赛初衷仅是碰碰运气。
不过,这些比赛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初选由读者来投票,有的干脆拿手机短信投票,票数最多的文章进入复赛。不知道是受了一些电视节目的影响还是什么的,文学上居然也搞出这种名堂,当然一连串的怪现象也就出现了。文章的票数和点击率成了跨越第一道门槛的工具,于是作者之间的比赛就正式开始,不是创作比赛,而是拉票比赛。也就是你的金钱越多,时间越多,票数就比别人多。在某些网站上,有的文章根本就没被点击过,票数却成千上万,则这些文章理所当然的进入了复赛。但这些文章的作者真的写得好吗?只有读者去看了才知道,或许当专业评委看到这种仅仅因为票数高而进入复赛的文章,他们也会扼腕叹息吧。
商业文学和人气文学,现在似乎已经见惯不怪。因为读者阅读文学作品的第一感觉,大部分都是看那些上人气榜的作品。但有时候看了那些人气极其旺盛的文章,才发现其中的一些作品并非名副其实。成百上千条评论,都只有夸奖,而没有提出意见,试问一部作品真的有这么十全十美?即使是当年鲁迅、巴金那一代的大文学家,他们的作品也被人骂过吧。
选秀可能是为了塑造偶像,但文学创作呢?什么时候作者也有了偶像派?不以作品真正的文笔和内涵去打动人,而是不顾一切的去拉票,这样的环境已经使有些作者在思想上首先变了质。而在这种虚拟偶像的诱惑下,他们似乎忘记了文学的真谛,甚至失去了谈论创作的资格。每天,自己点击自己的文章上百遍,自己用不同的名字注册,给自己的文章写评论。更有甚者,平时从来不看别人的文章,但为了某比赛赢得票数,就“不辞辛苦”的在同网站的所有作者的作品后面发评论,给自己的作品拉票。有时候真想问一句:“你们凭什么让别人给你们投票?”
有文学的梦想,有创作的爱好,本是一件好事。但因为功利而埋没自己的良心,这样的作者到底会不会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