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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1 / 2)

>  等梁豪飞走了,金国王才转身对罗德说:“在这里没有贵族特权,不劳动者不得食。认真对待你的第一份工作吧。”

罗德靠着墙:“贵族教育里不包括怎么当保姆,我恐怕不合适这个工作——”

金国王说:“如果你愿意以后都陪唐乐玩,就给你买新的泡面碗。”

房间里的唐乐翻了个身。

罗德:“——但是国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退缩,我会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

9、朋友

正如梁豪飞所说,他的宝宝的确十分粘爸爸,第一天在房间里醒来以后看不到梁豪飞,果然睁眼看不到爸爸的小老虎哭得差点厥过去。

金国王只能抱着他在房子里来来回回地走,然后不情不愿地大波斯猫“偶然”出现在阳台上,唐乐才勉强从嚎啕降级为抽搭——但前提是一定要罗德乖乖待在他怀里。

唐乐才两岁半,自己路都走不稳,还要抱着一只大猫,连拖都拖不动,金国王只好把他们一起安置在沙发上看了一个下午的儿童台。

梁豪飞不在,唐乐连点心都不愿意吃了,等梁豪飞回来,看到唐乐可怜兮兮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小身影,近两米高的硬汉当下就红了眼眶。

但是唐乐得到了补偿,梁豪飞不但找到了工作,还给他带回一个加菲猫玩偶。

唐乐在梁豪飞的衣服上擤完鼻涕以后,湿漉漉的大眼睛愣愣地看了看加菲猫,又看看被蹂躏了一个下午,毛乱七八糟的罗德。

然后国王陛下立刻被干脆地抛弃了。

因为加菲猫玩偶比波斯猫要大上好几圈,在床上还能给唐乐当大马骑。

梁豪飞找了个夜间的工作,据说是给夜店工作,干类似保镖的活。

不用细说,金国王也知道这多半是为了唐乐——这种日夜颠倒的工作能最大限度地跟唐乐在一起。

哪怕是梁豪飞白天补眠,让唐乐自己在床上玩,也总好过让唐乐在家等得哭哑了嗓子。

“当年也没读好书,现在出来除了一身力气,也没别的特长。”梁豪飞坐在桌边,笑着说。“也只能找卖力气的活。”

金国王点点头。“豪哥,上班累回来就休息吧,等宝宝醒了我给他泡牛奶就行,不用特地准备早餐。”

突然由作息正常变成日夜颠倒,即使梁豪飞没说,金国王也觉得他应该很累。

梁豪飞摆摆手。

罗德在一旁研究油条:“这又是什么面包?”

梁豪飞扔掉烟头,伸手拿过一根掰成两半,泡进滚烫的豆浆里,捞起来咬了一口:“这么吃。”

罗德照葫芦画瓢。

然后飞快地放下油条,表情高深莫测。

金国王和梁豪飞一起看他。

罗德安静了一会儿才给出评语。“很疼。”

豆浆太烫,罗德除了舌头麻木,什么味道都没吃出来。

“猫舌头。”梁豪飞笑笑,又咬了一口油条。

罗德不置可否,但不再去碰那碗热得冒烟的豆浆,而是慢条斯理地用汤匙搅拌面前的稀饭。

“有时候我觉得……”梁豪飞看了看罗德。“这小子看起来很神气。”

金国王不说话,也撕下一块油条。

罗德当然神气,金国王从未见过罗德这么擅长自我肯定的人。

但是不得不说自信有时候并不是坏事,至少能让罗德即使在喝稀粥,看起来也像是坐在挂着贵重丝绸帷幔的房间里喝咖啡一样优雅。

不过这也有可能是因为传说中的贵族教育的效果。

梁豪飞三两口把油条吃完。“你们吃,我上楼收拾收拾。在店里什么味道都有,不洗澡换衣服待会宝宝醒了得打喷嚏。”

经过一段时间不长不短的磨合,梁豪飞父子和金国王与罗德之间总算是走上了比较和谐的轨道。

梁豪飞上的夜班,早上回来叫醒宝宝,喂早餐然后补觉,金国王上午不上班就帮着看孩子,中午梁豪飞起床做饭,吃完和宝宝玩一会俩人一起睡午觉,金国王去上班,下午唐乐自己醒了,也不会吵爸爸,自己爬下床找罗德玩,然后梁豪飞起床,吃饭,哄宝宝上床再上班去。

好在唐乐年纪小,还是睡不够的时候,也不算磨人。

金国王和罗德轮流给梁豪飞带孩子,就算是他做饭的谢礼。

等唐乐再长大一点,梁豪飞就能换个白天的工作。

那天晚上的砸店事件看起来也像是过去了,至少重新开起店之后,一切风平浪静。

要是还有什么地方不够完满的话,大概就是时间过去了这么久,除了梁豪飞之外,再没有别的房客住进来。

其实房子地段好,租金也算合适,家具什么的也齐全——但是来的人都不太合适。

首先,女客不收。

一屋子有三个半爷们,让女客进来,不说对方别不别扭,金国王也会觉得不方便。

毕竟都是男的,除了罗德出于习惯只要下了床一定会穿戴整齐以外,梁豪飞经常光着膀子走来走去,金国王也习惯早上穿着裤衩洗脸刷牙吃早饭,更不用说还没有羞耻观念的小唐乐了。

其次,收入不稳定不收。

梁豪飞带着唐乐这个作弊器就算了,金国王不打算再破例。

再来就是背景不单纯不收。

单纯的背景——比如学生,老师这类人,金国王觉得最安全,不会生事。

最后就是,长得不顺眼的不收。

这一条,是国王陛下加上去的。

“内心当然比外在重要。”罗德说。“但是如果是出去长久相处考虑,还是选择能让人赏心悦目的对象,这样能有效避免一些不愉快的纠纷。”

说白了就是长得不美,会让国王陛下心情不好,以后可能会找茬。

毫不掩饰地以貌取人。

但是悲哀的是,金国王觉得罗德有道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住在一起,很有可能以后会同桌吃饭,对面坐着的对象,确实对食欲和心情会有很大影响……

如果前两条还算合理,那么后两条完全就是主观题了。

金国王觉得职业不靠谱,可能晚归或者常常喝酒抽烟的,拒绝。

罗德觉得鼻子太大眼睛太小痘太多的,拒绝。

唐乐觉得看起来不爱和小孩子玩的,没有在第一时间对他的加菲猫表示赞叹的,拒绝。

金国王的收房租奔小康计划就此搁浅了。

直到一个月后有一天,金国王在下班以后,没有像往常一样,在路灯下看到那只扑蚊子玩的猫为止。

虽然以前他对罗德说过,晚上不用来接,但是那只浅黄色的大猫却每天自顾自出现在路口。

金国王虽然觉得这多少表示罗德在把他当小孩子看待,但是不可否认,人是群居动物,有伴永远要比独自一个人踩着路灯的影子回家好。

可是今天罗德没有来。

金国王皱眉私下看了一圈,静悄悄。

莫非是出了什么事?

这个时候,梁豪飞已经在上班了,难道是唐乐醒了?还是……那个骄傲的国王陛下终于被之前被他玩弄于爪下的飞蛾蚊子集结军队报仇了?

金国王一边快步往回走,一边左右四顾。

然后在海洋路口转角的小草坪里,终于发现了一截可疑的猫尾巴。

L市绿化做得不错,尤其是像这种以住宅为主的地方,即使做不到街心花园,也能保证所有的边角空地都有花藤草坪。

现在,就在海洋路口的小花圃里,老长椅上。

一个人影在上面似蹲似坐,肋下伸出一截猫尾巴,怀里的物体显然在挣扎,动来动去。

金国王迟疑地上前。

他拿不准那截尾巴是不是罗德的,因为国王陛下骄傲得很,一直不承认自己经常变成猫,只说那是“狮子的另一种方便行动的形态”。

于是也不轻易给人抱,除了还不懂得拒绝是什么意思的唐乐以外。

所以现在看到那只猫被人团在怀里,金国王迟疑了。

金国王没有刻意放轻脚步,在他靠近的时候,那个人抬起头来。

是一个跟金国王年纪差不多的少年,长得白白净净,剪着规矩的短发,衬衫还扣到了最后一颗,套着一件浅灰色的背心,还有牛仔裤,背着双肩包,脚边还有一个电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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