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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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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之后穆玉卿生了场病,嗓子哑了好几天,几天后他重新登台,唱的是一出《百花亭》。正当他唱了半场戏,正坐在后台补妆歇嗓子的时候,钱少爷又回来找他。

穆玉卿说到这,起身往火盆里加了几块炭,又重新抓了把瓜子磕,沈云祥在旁边不好催促,心中升起一种不好的预感,感觉这钱少爷回来,准不干好事。

“他回来找我……把玉佩还给我,还叫我这辈子别再出现在他面前。”穆玉卿低头浅笑,神情僵硬:“他可以讨好我,捧我,上了我,唯独不能爱上我——因为这样,实在太荒唐可笑了些,该是何等败坏门风呢。就像猫狗再怎么受宠,人也不可能爱上,该丢的时候就丢了,用不着可惜。沈先生,对不对?”

沈云祥无法回答,正暗自纠结,穆玉卿又道:“其实做宠物也不是不好,至少不像做人那样难,尤其是大户人家的宠物,只要长得讨喜,又会撒娇,主人就给你饭吃。再投胎还是得投做猫狗,做人实在……呵。”

沈云祥听了这一番宣言,心情沉重,他问:“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穆玉卿垂下一排长睫毛,显出一派异乎寻常的美与脆弱,几乎和这环境融为一体:“沈先生,我要走了,跟钱少爷一起走。其实你刚来的时候,我是想害你的,我以前……害过很多对我图谋不轨的人。沈先生,”他抬起头,郑重其事地说:“我们很羡慕你,你有我们没有的东西。”

☆、第五章

沈云祥顶着半干的头发出了屋,晃悠到小二住的后院,抬手斯文地敲了三下门,门里毫无动静,一阵小风溜过,他打了个寒战,低声骂了一句,抡起拳头把小薄木门敲得“咣咣”响,也不见有人应门,看起来颇像有意而为之。

沈云祥吃了闭门羹,不甘心地原地打转,就看见那群做工的晾在院子里的衣服。他在心里暗笑:这群没文化的乡下傻子,大秋天的晚上晾衣服,还不得沾上一层露水,到底想不想让衣服干。他踱过去,挑了一件看起来最体面的厚衣服,一把扯下来。这衣服冰冷潮湿,带着一股入了骨的油腻味道。

这种衣服放在从前,沈云祥是碰都不会想碰一下,身上沾上一点油烟味,他都要用香皂洗上好几遍,不过现在他情况特殊,上了贼船,只能在心里犯犯嘀咕:我借你一件破衣服,又不是不还,你趴在被窝里起不来,还要什么衣服!

沈云祥把衣服卷成一团揣在怀里,拿着往楼上走,顺手把垂下来的额发往上捋,然后想了想,又把头发全都放下来,甩得翘而蓬松,才满意地进了屋。才刚把“借”回来的湿衣服搭在椅子背上,靠近火盆烘着,就觉得这头发尖儿扎的眼睑痒得别扭,顺手沾了把水,又全给梳了上去,顿感视野清晰,神清气爽。

不一会秦瑞亭就一手端着一大海碗手擀面,一手拿着昨天晚上吃剩的炖倭瓜走进来,因为双手被占满,两双筷子就叼在嘴里。

沈云祥皱着眉头问:“你是看门狗吗,还衔着骨头?”

秦瑞亭把碗往桌子上“咚”得一放,沉闷的声音更是显得这面足斤足料,他咧嘴傻乎乎地一笑:“对,我把骨头衔过来,上面的肉都留给你。”他把筷子往沈云祥鼻子底下一递:“不是没手了吗,来,尝尝!”

沈云祥不依不饶,斜着眼乐:“不会插在面条里吗?”

秦瑞亭忙说:“这是要上香啊,不吉利,你也是,以后不准这么干!”

沈云祥拿起筷子,呼噜呼噜地吃面条,有肉有白菜叶有木耳,还趴着一个鸡蛋,吃的沈云祥浑身热呼呼。秦瑞亭支着脑袋坐在一边,愣头愣脑地往他的碗里夹炖倭瓜,不一会儿就在碗里摞起了金灿灿的小山,顺从得像个小丫鬟。

沈云祥不碰倭瓜,乃是因为实在不合胃口,他看见自己的大碗里已经被侵占得看不见面条,不由在心里暗笑:这个傻子,我明明不爱吃,还一个劲地夹。

吃饱喝足,沈云祥抹抹嘴道:“我待会儿要进城里。”

秦瑞亭一边收拾一边应道:“行啊,我给你弄辆牛车,咱去城里吃馄饨,不过这外面风大,你多穿点儿。”

“不用,我自己去,你给我找个赶车的就行了。”秦瑞亭手里的动作顿了顿,好像听到了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抬头愣愣地看着沈云祥。沈云祥见他不言语,干笑两声: “还有你怎么成天就想着吃,真是个吃货。”

秦瑞亭不搭话,撩了碗筷坐在一旁生闷气,沈云祥不想惯着他的毛病,就默默在一旁换那洗也洗不干净的粗布衣服。衣服没干透,套在身上潮湿而黏腻,配上下半身的西装裤和小皮鞋,就更显得不伦不类。

秦瑞亭叹了一口气,站起来从箱子底翻出一件八分新的小棉衣,衣服上沾着浓重的破木头味,还有抻不开的压痕。他把衣服扔给沈云祥:“穿这个吧,比你那件好。”

沈云祥接过衣服,发现这料子是很好的机器货,棉花絮得也平整,八成是秦瑞亭去年过年穿的新衣,一直压箱底,平时舍不得穿。他眼睛一亮,刚想打趣两句,却见秦瑞亭头也不回的下了楼,心想自己这话是说重了,二爷心里闹小别扭呢。他在心里哂笑一番,把衣服换上,这衣服样式老土,袖子也大一截,不过好在干净利索。

沈云祥下楼时,秦瑞亭正蹲在一边翻他的二胡,翻着了就往凳子上一坐,旁若无人地拉起来。白天客栈里冷清得异常,大厅里安静空旷,就更显得二胡声悲悲戚戚,几乎要滴出泪来,这让他不禁想起初来客栈时那蛟龙般的二胡曲,那曲调随性嚣张,真真是敲打着心脏。只是他没问过秦瑞亭“那是不是你”,而秦瑞亭也没提过。沈云祥看见客栈外赶过来一辆牛车,赶车的少年把自己裹得像个粽子,光露出一双直愣愣圆滚滚的大眼睛。

沈云祥走到秦瑞亭身后,看秦瑞亭拉得摇头晃脑,投入非常,在他耳边轻轻说:“干吗非要陪我去呢,嗯?本来也没什么好事儿。”

秦瑞亭头也不抬,闷闷道:“你是我太太。”

沈云祥哭笑不得:“小不正经!”看那赶车少年没往这边看,就俯身在秦瑞亭脸颊上亲了一口,年轻人的皮肤细腻光滑,让他忍不住舔了一下。秦瑞亭的二胡声戛然而止,刚想转头回吻,沈云祥狡黠一笑,扭头就走,边走边说:“我可能半夜才能回来,不用等了。”爬上车,又探头大声说:“不准出去胡闹!”

赶车少年犹豫了一下,一甩鞭子,牛车就颤颤巍巍地走了,沈云祥的额发被刻意放下来,在明晃晃的阳光下摇曳不定,更显得他的脸漂亮得不真实,与这粗茶淡饭,短褐麻衣格格不入。秦瑞亭看呆了一瞬,突然很想把他叫回来,或者自己追上去,可是等他回过神,牛车上的铃铛声已经渐行渐稀。

乡下土路坑洼不平,泥水横流,沈云祥坐在板车上,一路上被颠成一锅炒豆子,待到几个小时后进了城,已是面色蜡黄,屁股几乎裂成四瓣儿。他艰难地下了车,脚刚沾地,腿一软就差点跪在地上,驾车少年不为所动,斜着眼道:“沈先生这是干什么,咱可受不起您这一跪!”

沈云祥吃了哑巴亏,扶着车边要站起来,一个没看清整只手糊在车轮上,沾了满满一手淋漓着汤水的黄泥。沈云祥把手在木板上刮了刮,顺手揭去少年头上的羊皮帽,一边戴一边嘟囔:“我跪你……嘿!那是你祖坟头上冒青烟!”

沈云祥没往人多的大道上走,七扭八拐来到了一片破房子前。这片房子是沈家多年前作为收债的抵押收回来的,因为多而不赚钱,他懒得操这份心,就一直闲置着。沈云祥推开院门,搬了椅子,从房梁上拽下一个小布包,他从中挑出两个西洋的银怀表,其余的全部用布卷着,缠在腰上。这是他全部的家当,包括一些小而值钱的珠宝,和自家公馆的地契,挂在腰上沉甸甸。

沈云祥离开房子,准备找家当铺将怀表当了,换些现钱,没走几步就在巷子口看见一家挑担子卖馄饨的,他想了想,坐下来叫了一碗。这会儿不上饭点儿,就沈云祥一个顾客,卖馄饨的老大爷心好,也是图个吉利,特地包了两个大的,很快就是热气腾腾的一碗。

沈云祥一边往碗里撒葱花一边闲磕牙:“大爷,生意还行啊?”

老大爷耳背,“啊”了一声,沈云祥气沉丹田,又问一遍:“大爷,生意还行啊?”

“唉,能过得去吧,反正就我一人,有顿热的吃就行呗。”

“您家里没老伴儿?”

“有,早几年就死了,儿子也走了,说是上南边讨生路去了,唉。”老大爷调小煮汤的火,伛偻着身子坐在沈云祥对面:“小伙子,我老爷子没见识,但是这世道,谁都不好过,咱把心放宽,活着就挺好的,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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