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有什么事,都无需担忧。
回到考棚,彻底安心的林泽打开官方赠送的考篮。
找到两包点心,尝了尝,还行。
脑子里忍不住想今天的事,结合之前有考生说,“晴天霹雳,佛祖降罪”。
可以知晓,这种旱雷是不祥之兆。
但陈辉鸣却说,这是神雷,好像劈中“成”字号舍,是为了打死一只成精的蜈蚣?
成精?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只蜈蚣很大?
考棚里有蜈蚣不是怪事,至于是不是大蜈蚣,林泽不好说。
不过既然太子已经将此事做了定性,那就必须是了。
简单吃过晚饭,林泽他们竟然还收到了解暑汤。这待遇,真是百年难见。
品尝汤药,林泽习惯性看向对面的小孩哥,却发现他还躺着不动。
已经睡很久了……
第197章 第 197 章 贡院流言
就在林泽纠纠结要不要想办法弄清楚对面小孩哥的情况时, 人家一个骨碌起身,目不斜视,几乎是瞬间进入科考答题状态。
像是一台机器被人接通电源,打开运行按钮。
林泽低头笑了笑, 被小孩哥的状态带动起来, 快速收拾好考棚的东西, 摊开卷纸开始继续答题。
《五经》题后,是三条判语。
第一条的案例是县衙官驿有个驿差擅离职守, 将其管辖的官驿当成自己家一样,时而用官驿的地方和物资宴请朋友,或是将官驿厢房给亲戚们住。
林泽略略想了一会,心里已经有答案。
根据嘉国律例, 此人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 判鞭笞或者杖责。
另外林泽还要在前面分析一番,这个行为在律法上有何错处, 极其不良影响。
第二条判语题目是关于揽纳税粮的。
嘉国规定, 每年收税粮由本村村长通知下去,并依照县衙册子记载的数额征收。
这个案例中描述, 有人非常狡猾, 托关系让官吏把收税粮的事交给自己来办。在这个过程中, 这人把自家该交的田亩地税份额按到另一个人的头上, 让自家少交。
林泽擦干额头和脖颈的汗水, 毛笔轻沾墨汁, 开始写答案——
【赋税有期, 收粮之责在于村正。苟非村正,勿要越俎代庖。奸民宜杖,官员主犯亦同。】
林泽一边开始看第三道判语, 一边等墨迹干透。
【今某甘为卑属,善事上官。负载前趋,不惮东西奔走;趋承任意,巧笑逢迎。】
典型的违反【禁止迎送】条例,要予以杖责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