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大侠那时困得要命,也记不清到底是怎么了,只是那凌霜剑似乎是气着自己夸南宫澜漂亮,向南宫澜刺去了,到底是在南宫澜尖叫前还是尖叫后却记不清,只能信口瞎掰了。
南宫侠士不知是不是接纳了这个答复,笑而不语,只是拿起放在一边的剑冲杨大侠抱了抱拳就离开了。
杨大侠却因为想到昨天的事儿渐渐开始不解,本来也没怎么在意,毕竟自己是知道凌霜剑的特殊的,就只顾着想怎么搪塞南宫大侠了,却忘了想凌霜剑为什么偏偏那个时候刺向南宫澜。
是嫉妒她漂亮?不对吧,凌霜剑人形时可比她好看得多。那是害怕自己娶亲了之后就不给他买甜点了?这么说好像还是有点牵强……
百思不得其解的大侠吃完面后决定不想了,凌霜剑本来就是阴晴不定的性子,只要不真的惹出什么大祸,自己替他担着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QAQ家里光纤坏了两天,今天刚修好!!
第二次更的比平常多了1000字当是道歉啦【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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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在浦城参加武林大会的日子(三) 。。。
杨大侠虽然朋友不甚多,但是面上功夫要做好,先买了些茶叶什么去拜见了在浦城的前辈,又要和同辈的人都打个招呼。
虽然和他们没什么共同语言,但是如果不去和人家见见面,估计不用到武林大会召开至少这间客栈就会开始谈论关于杨大侠如何如何目中无人之类种种话题。
鉴于揣着几包糕点见人实在不太雅观,杨大侠还是等到黄昏才转到卖糕点的店里,感觉一进店里腰间的剑就晃荡开来,忍不住嘴角上翘,左手还是轻轻摁住了剑,省的它发出太大声响引人注目。
买了几包龙须酥桃花糯,回客栈的路上看见一个卖首饰的小贩正准备收摊,忽然想到南宫澜昨天被吓哭的样子,总觉得不道个歉也不好,自己又是不善言语的人,不如就买个小玩意儿送去。
小贩看着杨大侠朝这边看,本来准备收拾摊子了,看杨大侠腰间挂着把看起来挺值钱的剑,像个肯掏钱的主儿,赶紧停下来招呼:“嗨,大侠,看好了买个给嫂子吧。”
杨大侠也就走近了弯下腰慢慢挑,目光从左向右地移,终于在最右边的一个角落看到一个簪子,拿起来问:“小哥,这个多少钱?”
“哎哟,大侠您好眼光,这把簪子我进了两三天了,就是没有眼光的把它买走,您看看您看看,这簪子设计得多好看,可比这摊子上哪个看着都高贵是不,看看着花纹……”小贩说了一阵子,忽然自觉说多了,见大侠也不打断,就那么摩挲打量着簪子,也开始不好意思起来,“哎,和您说实话吧,其实这簪子也不是人人都能戴的,不少姑娘在这儿试了最终是没买。”
小贩说了实话,杨大侠不解起来:“这话怎么说?难道这簪子还有什么讲究?”
“这您就不知道了吧。”小贩看样子是个喜欢闲聊的人,平日里来买东西的都是姑娘家,自然瞧不起他这个做小本生意的,没人和他说什么话,难得有个肯听的,他一说起来就停不住了,“戴簪子也是有讲究的。穷苦人家的妇女平常戴的都是自己做的木簪子,也有手艺不精又不好意思求姊妹帮做的就来我这种小摊上买些,这些女人戴着不求什么好看,但求实用,所以我这儿的木簪子都没什么复杂的花纹,却是最结实最耐用的。平常百姓家的女人喜欢铁簪子,不贵,又好看,但是总是挑着捡着,因为铁簪子日子久了颜色会发暗,所以我这儿的铁簪子都是一两天进一次……”
说着说着,小贩忽然一拍脑门:“您看我给激动的,难得有个人肯听我讲话我就停不下来了,跟你讲啊,你手里那个簪子,虽然只是粘了金粉,看起来却高贵的很,一般一二十岁的小丫头戴着只觉得艳俗,那些长得有富贵相的夫人戴着才好看。”
杨大侠听了,细一想,南宫澜虽然生得好看,戴着簪子却也不伦不类,但着实喜欢,另在小贩的建议下挑了一个粉绿花纹的簪子后还是把之前看了半天的那个也买了。
因为在路上耽搁了一阵子,回到客栈之后天色已经暗了,杨大侠让小二等会把晚饭送到房里,照常先把点心打开,却不见凌霜剑有什么动静,正纳闷着,就看着那剑扭曲着扭曲着成了个人。
那人,自然是凌霜了。
让杨大侠一头黑线的不仅是这变成人形的方式,更是凌霜那皮肤——
虽然凌晨时光线不甚好,但是杨大侠仍记得凌霜白皙的皮肤比上他见过的任何人都不逊色,但是如今,脸上、手上所有□在外的肌肤都是银色,更确切的说是铁色。
杨大侠终于理解什么叫面如铁色了,只不过凌霜不仅是脸是铁色,看起来应该全身都是这个颜色。纵然是杨大侠,也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你……”杨大侠‘你’了半天才缓过来,对着凌霜一脸‘你嫌弃我’的哀怨样,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你吃慢点,小心噎着。”
凌霜哼了一声,吃着龙须酥的动作没减缓,沾了一嘴白色的面,和铁青色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你以为我是谁,我会和你们凡夫俗子……咳咳、咳咳咳、咳……”
不屑的话没说完,就呛着了,干燥的面食呛在食管里很难受,杨大侠去帮他拍背,反而被推开:“咳咳、咳咳,我知道你心里头一定在偷笑,咳咳,别假,咳咳,好心了!”
“怎么会。”杨大侠还是那么笑着,一点没生气,全然是习惯了他的别扭,手再次落到凌霜的背上,隔着衣服也能感觉到凌霜自背上传来的寒气。
“怎么不会。”总算停下来咳嗽的凌霜绝对不会承认刚才手掌轻轻拍着自己背的感觉很舒服,有点心虚地嘟囔:“你出丑的时候我都有在心里嘲笑……”
杨大侠是听清凌霜说什么了,不过没打算追究,看到他耳根有点发红的窘样忍不住觉得好笑,恩,如果那红晕是在白皙的皮肤而非铁青的皮肤上就更好了。
为了安抚凌霜,杨大侠把抱着桃花糯的纸也打开:“多吃点,我今天还给你要的糯米玫瑰糕,等会儿……”
“哎,杨大侠我跟你说啊——”
世界上就有这么一种人,他们进别人房间从来不敲门,或许被训斥了一次两次三次无数次口头上说改了,可是下次还是会忘记。请相信他们是无意的。
显然,南宫金就是这种人。本来看着小二端着他最喜欢又因为被老爷子赶出来没带多少钱而买不起的糕点,想和他套套近乎捏上一块尝尝,在听说是杨大侠要的之后干脆自告奋勇代了小二的职,给杨大侠把晚饭端上来。
当然,目的是为了什么,这种拿不上台面的话就不用挑明儿说了。
两手端着杨大侠晚饭的南宫金用膝盖抵开没锁的门,看到屋子里的另外一个人影明显愣了一下,嘴上的话也停下了,脸上满满的是失望。
大晚上的姑娘家不呆房里好好睡觉,反而跑到杨大侠屋子里,这是打算一起吃晚饭?唉,看来又多了一个人和他抢糯米玫瑰……不。估计自家妹子真的要给那伪君子骗走了。
凌霜发现有人进来自然是赶紧转过身去,原本面对房门的脸藏在一头黑发背面,笑话,他可是剑精!剑精!要是给别人看着他因为法术不足变成个皮肤铁青的人以后还怎么过啊。
杨大侠也是愣了,平常不管哪个客栈小二送饭总是要敲门的,所以他才敢在叫了饭后上楼就打开糕点让凌霜剑折腾,要是给南宫金看着一把会乱动的剑还好解释,给他看着皮肤铁青的人可怎么解释?对了,还是大晚上的和他呆在单人间里。
“杨、杨、杨、杨兄!”南宫金收回打量凌霜的目光,在背面看不见正脸,不过就那气质也比自家妹子高了不知多少,撞着杨大侠和她私会……恩,还真是有点尴尬,不小心舌头打了好几个结,“杨兄,小二有点忙,我看着是你的饭就帮你端来了。”
“恩,谢谢了。”杨大侠走过去把饭菜糕点端来,右臂还是使不上力只能浅浅拖着,完全是左手用力,本来应该挽留南宫金留下来一起吃的,毕竟饭不说,菜都是两人的份儿,但是今晚上凌霜在,不要吓着南宫金才要紧,也顾不得什么失礼不失礼了,道了谢端来菜就一副‘我要吃饭请自便’的样子。
可惜杨大侠日子久了没见南宫金忘了他的本性,南宫金在南宫家这一辈排行老大,二弟三弟都还小,却比他功夫高得多,这样一个几乎称得上废物的败家子之所以没被南宫老爷子整死,正是因为他这死皮不要脸的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