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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他们也要想这对兄弟学学什么叫做兄友弟恭?冷笑了一下,脑海中出现他的那三个弟兄,老大的冷漠,老二的奸笑,老四的血腥,一点讨人喜欢的地方都没有,想起来只会让他心情恶劣。
“那就不要把他绑在身边,他想自由,要私人空间的话,你就给他,你只是他的哥哥,不是他的亲密爱人,往后和他生活一辈子的人不会是你。他有他的生活,你也要有你的生活,不要被他困住手脚,等闲暇的时候,坐在一起,说说他的生活情况,对你诉诉生活的苦,你适当的给些帮助,这就尽到了一个哥哥的责任了。不要把你的生活目标建立在他的身上,那会给他增加负担,还会害得你没有自由。”
程恩低着头,脸上没有任何的光彩,看来,程欢和一个小女孩快快乐乐地走掉,对程恩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可是,没有兄弟是要永远生活在一起的,他们又不是搞兄弟恋,有他在,兄弟恋这个词,最好趁早消失,他不会允许他的爱人做出禁忌之事,那些禁忌之恋,还是让给别人吧。
“可是,我在妈妈面前发誓了,要好好照顾小欢,让他快乐的成长,不受任何委屈。家里没多少钱了,我昨天已经打算好了,虽然还有一点的存款,但是那要留给小欢,是给他上大学的钱。要是小欢谈恋爱了,不能没有房子,也不能没有车,这些都要很多的钱,到那时候,我可以变卖别墅,给他买一套大平的房子,汽车的话,就有些困难了,我要赚钱,为了小欢,我要变得很有钱才行。现在小欢已经不听我的嘱咐了,我做这些决定,他不知道会不会同意?”
程恩是一个傻瓜,孟施叹息着,他已经把程欢的道路铺好了,自己呢?等程欢有了自己的小窝,他自就要住在那?等程欢有了房有了车,他不会还要住在租来的小公寓,还要挤刚才的公车上下班吧?
“你自己呢?到时候,你怎么办?你打算尽早的辍学打工吗?大学不读了?做一个收银员?一个苦力?以你现在的身体,用不了五天,你就会先累趴下。”
“我要给小欢最好的生活,苦一点累一点不算什么,我打算不读大学了,念到高三就可以了,尽早地投入到工作中,就多赚一点钱,小欢的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对了,放学之后,我们去一次书店吧,我要买烹饪的书,小欢整天吃面包会消化不了,会影响发育的,我要先学一身好厨艺,才能把小欢养的壮壮的,我也就对得起我妈了。”
孟施重重的叹息着,他到是很希望程恩的厨艺是为他学的,要是哪一天,程恩也兴奋的双眼亮晶晶的对他说,我要学做你最爱吃的苹果派,我一定会做出来给你吃,他会感激的为程恩摘到天上的星星,多希望,程恩这种兴奋的样子是为了他啊,一扫刚才的低迷,说道能为程欢做一点事情的时候,他就像是看见偶像的小女生,值得那么激动吗?
“你不要说这些话,不要把所有的责任都自己承担起来,这个社会,不读大学是不会找到一个赚钱多又不会出体力的工作,大学你必须要读,其他的问题,我可以帮你解决。”
就这个身体,还去做体力工作,他也不想想自己,一个感冒就会让他躺上好几天,去做体力工作他一定会把自己的身体弄坏,就算是想赚钱,也要用脑子赚钱,不是靠体力赚钱。
“我要是在读大学,小欢还有十几年的学要上,妈留下的存款我怕不够,要不,我过几天就去打工吧,找到一个咖啡馆服务生的工作也不错。今天我们买书的时候,就留意一点吧,看看有那接咖啡馆招工,我相信,我出去工作的话,我的学费就有了,那就不会加重家里的负担了,小欢的费用就不用动,以后他要是想出过的话,也有钱了。”
程恩是一个笨蛋,孟施觉得自己的心都叹息的快碎了,他为什么不想想他自己,为什么不看看他身边的他,把担子交出来一点,那不是什么宝贝吧,交出来一点,他会帮着他解决的。他能忍心看着程恩去给别人端茶送水,忍受别人的责骂吗?不就是钱吗?他会想办法的,这个傻瓜,只求他多关心自己一点,不要把他所有的心思都放在程恩小鬼身上,他就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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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孟施的无奈
第十七章孟施的无奈
吃着孟施送上的午饭,满脑子的程欢,就连吃饭也有些心不在焉。
“快吃,不要胡思乱想。”
夹出一块排骨放到程恩的碗里,还不算是很难吃,要不是为了程恩,他才不会到这来读书,本来已经在国外取得学位,他完全可以在家每天盯着股市,看准形式,开一间公司,不断的做大变强,他的战争储备就要展开了。
“不知道小欢吃的怎么样?我要是会做好吃的饭,就给小欢拿便当,这样就不会担心他是不是营养不均衡了,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要因为缺乏营养困住他。”
还是那个小鬼,看着排骨的时候想的还是那个小鬼,那上课时候他有些走思,也是在想程欢了?
“你要是不好好吃饭,困住的就是你。那个小鬼,一定是开开心心的和那个叫云云的小女孩一起吃饭呢,吃完饭之后,还有饭后水果,一个苹果,两个人吃。”
就是要刺激他,刺激的大一点,程恩就会清醒了。
一个苹果两个人吃?一人一口?光想着那个画面,程恩就觉得从心里向外边冒酸水。
“那个女孩一点都不可爱,根本配不上小欢,小欢多可爱啊,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眼睛会变成弯弯的,小脸有一点婴儿肥,捏起来很软,小小的身体有牛奶的香味,抱起来很软,虽然有时候会调皮,但是,他顽皮的时候小脸上会有一种很眩目的神采,我弟弟是全世界最可爱的小孩,那个女孩又矮又胖,一点都不好。”
他不知道吗?当他一脸迷恋的说程欢的可爱的时候,身边有一个人已经满身的黑气,全身发抖的,拿憎恨的眼神死死的瞪着他。
看看他的样子,就好像是在说他最爱的人,一脸的痴迷眷恋,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说着他的爱人,眼神迷离,唇边还有一抹倾慕的笑容,只是那话里边带着满满的酸意,就像是一个吃醋的人,听见他的爱人有了别人,满心的不甘,只有诋毁才能平衡心里的不甘。
“那是你弟弟,不是你的恋人,我已经说过了,不要试图绑他在你的身边,那会让他讨厌你。他有女朋友很好啊,你就可以做些你的事情,他也不会沉浸在丧母之痛里。你不是希望他活得开心一点吗?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搞就搞吧,不就是一个小女朋友吗?他们能玩在一起,就说明他们对彼此很有感觉,你也就不用担心他长大之后找不到爱人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很好。”
为什么不看他一眼?满脑子的程欢,他呢?他就这么得不吸引人吗?为什么程恩不看他一眼?
“对啊,他们还小,这段感情一定维持不了多少时间,他们会分班,到初中的时候,他们就会分校,等到高中大学,这个云云就不知道在哪了?一定没问题的,我就是瞎操心,小孩子,懂什么叫做谈恋爱?不过是过家家的游戏,玩玩而已。”
想明白了,开心的挖了一大口饭吃进去,就连排骨都很香呢。
“可是有很多的小朋友到以后都变成夫妻的,青梅竹马,发展起感情来很容易。”
就像是他啊,想守在程恩身边,慢慢的,让程恩发现他的好,感情就自然水道渠,这也算是青梅竹马,只不过那十几年没有陪在他的身边。
“不要让我一直的担心了,我现在很害怕小欢被抢走,他要在我身边陪着我,直到他完全有能力独立之后,再让他出去单过。一个十岁的孩子,哪有自理的本事,自己都管不了自己,不会谈恋爱的。回家我就对他说,那个云云和他不相配,不要再来往了,等他再大一点再说感情的事情。”
专治,连感情他都要插一脚,程欢那个无理取闹的脾气,一定会和他吵起来。就说不要让他管了,他还是死死不放,自己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呢,干什么对那个小鬼一再的看重?他也十五岁了,心智已经成熟了吧?为什么没有发现他身边的人每天都拿炙热的眼睛在看他,程恩是一个小白痴,算是服了他。
“吃啊,施,你怎么不吃?啊,你怎么把你的排骨都放到我的碗里了?”
程恩回神的时候看见他的碗里有小山那么高的金黄色排骨,可是孟施的碗里就剩几条青菜,可怜兮兮的,就好像是他在虐待孟施。急忙的把自己碗里的排骨夹出来,放到孟施的碗里。
“你也要吃啊,排骨饭,要就着排骨吃才好吃,你都给我了,你吃什么啊?”
满脸沮丧的孟施一看程恩关心的给他夹菜,本来有些酸疼的心,马上回暖,程恩的动作和关心的语气就像是一个小太阳,照的他全身都暖暖的,本来很低沉的情绪一下子变得高昂。
“我吃了你的午饭,这些是补给你的。再说,我不太喜欢吃排骨,你都吃了吧。”
又把骨头夹回程恩的碗里。按住他又想回夹的手。
“不用再忙着夹来夹去了,你吃吧,就算是帮我吃掉。”
“那你喜欢吃什么?下次我们不吃排骨饭了,你不喜欢吃,我自己吃也没意思。”
“嗯,青菜。我想吃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