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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嫣然接着说到,每一次开口说话,高华都心理阵阵颤动,那种柔弱仿佛无骨的声音,让他能够产生一种上前呵护的冲动。
“好一种迷惑之术!”
高华心理暗暗叹道,其实他也说不准,这到底是李嫣然的迷惑之术,还是李嫣然真的就是这样的本性。
即使内守本心,饶是这样,不过每当一看到李嫣然的那脸庞,就不自觉一阵阵地颤抖,有种欲罢还休,不能控制的感觉。
终于奉茶完毕,开始用餐,高雄彪看着李嫣然乐呵呵淫笑不止,不断给李嫣然碗里夹着各种糕点,没办法,自己的大哥就是这样孬样,五大三粗的,见了美女就走不动路了,饶是自己的九姨娘,也把好色的一面表现的淋漓尽致。
“谢谢,不用了!”
李嫣然一阵道谢,大嫂实在看不下去了,狠狠地在高雄彪脚上踩了一下,痛的高雄彪嗷嗷直叫,其他的七个姨娘见状,纷纷笑个不停。
全家都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气氛,共享着天伦之乐,但高华的心里的那个滋味,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
整整一天时间,高华无心修炼,每当一打坐下来,脑海里就全部都是李嫣然那冷若冰霜的脸庞,还有那曼妙不可多得的身姿,如同着迷了一般,挥之不去。
前世在大学校园里,他与李倩那一对金童玉女的身影,曾经领多少羡慕,他们也曾经海誓山盟般地发誓,发誓要白头偕老,共此一生。
但就在毕业前那一个晚上,天上下着蒙蒙细雨,整个大地一片孤寂,他们两却因为彼此的价值观的分歧吵架了。
李倩执意要到山区去教书,过着归隐育人的乡村生活,但高华却有着常人不可企及的报复与野心,怎么会离开这个淘金的城市,到一个偏僻的山区去耗尽自己的一生。
晚上,躺在床上,前世的种种尽是浮现在自己的脑海,他的心痛的无力再敢去回想。
小翠偷偷摸摸进了门来,睡在他的身旁,向他求欢,但他努力挣扎,还是欲举无力,只好作罢。
“难道自己真的陷入了红尘万劫不复的深渊了吗?”
高华在内心里久久地反问着自己,自己虽在万丈红尘中修炼,但目的却是为了超脱红尘,他可不想,在未到达巅峰之前,就已经迷失了自我。
修真之人,追求本心,不被红尘所羁绊,不能被红尘所蒙蔽,但无奈,这个世界诱惑太多,金钱,美女,权利,谁有能数十年如一日,真正地做到始终如一。
高华这才有了强烈的意识,试问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是什么,恐怕就是不能做真正的自己,诱惑太多,心不能如磐石般坚定,如果一个人的人心真正能够如止水般清澈,磐石般坚定,为了自己的理想奋斗五年,五年不行,十年,十年不行,二十年,二十年不行,终其一生,难道还有干不成的事情吗?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啊!!!”
在心底,高华久久地反问着自己,自己是那个有心人吗?逐渐思绪越飘越远,越飘越远,拥着小翠慢慢进入了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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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几天,对于寒冰真气的第三层杀招寒冰雷球突破无果,抱团的境界也异常渺茫,没有丝毫突破的契机,看来自己是真的遇到修炼的瓶颈了。
直到这天下午,高华才出门打算转转,就从城中传来了沸沸扬扬的消息,说是新进了一匹金元的乌麒麟宝马,高华顿时来了兴趣,准备前去好好见识见识。
这么多天未出门,每天思考一些没有结果的问题,头都大了,今日出去转转,见一见人,换个环境,高华顿时觉得头脑清明,神清气爽,看来人还是群居动物,根本离不开社会这个大熔炉。
直奔城西的马市,此时此刻,马市上早已经人山人海,爱马一族的人士把马市中央围得是水泄不通,不用思索,新进的乌麒麟宝马就在那里了。
高华大步跨了过去,八尺有余的高大个子稍微一点脚,视线就越过所有人的头顶,忘了进去。
当看到人群中那三匹全身乌黑光亮,个头高大,体型彪悍,动作清闲舒适的骏马之时,高华的心理也震惊了。
“也只有广袤的大草原才能孕育出这么神奇的骏马来?”
高华心底暗暗赞叹着,这种马之所以称作乌麒麟,就是因为体型太过于庞大彪悍,怒目微睁,邪气凛然,简直如同麒麟一般,又因为通体发黑,所以称作乌麒麟……
血雨腥风,叹问世事无常!
第十六章 翻脸挑衅
'更新时间' 2011…11…06 21:47:48 '字数' 2633
这种马体力绵延悠长,能够长时间奔跑挨饿,简直就是战场上,冲锋杀敌不二的首选。
而且这种马还有一个别号,那就是暗夜乌麒麟,因为这马在晚上简直就是如鱼得水,速度狂飙惊人,如同暗夜魔王一般。
更让高华震撼的是,这马对着这么多围观的人,竟然熟视无睹,高傲的眼神连看都不看,照样吃草放屁打嗝,根本就不瞧旁边指指点点的人。
“老板!这马多少钱一匹啊!”
一个猥琐的男人眼睛亮了起来,向旁边卖马的那人问道。
“五万两一匹!”
老板看了一眼这猥琐的男人,知道他就不是正儿八经卖马的主,于是斜视了一眼,敷衍地说道。
“啧啧,五万两一匹啊!”
一听到价钱,旁边的人立马就喧嚣了起来,七嘴八舌地说什么都有。
“听说金元人都统级别的军官都是这种坐骑!”
另一个猥琐的男人自认为见多识广,肆无忌惮地说着。
“这种马在金元顶多也就是二流的宝马,大将军坐的可都是汗血宝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疾驰起来,全身冒血,那才是马中的王者!”
“金元人骑着黑麒麟,汗血宝马,手持圆月弯刀,射箭都在千步之外,而我们大齐骑得是枣黄老马,拿的是生铁大刀,射箭只能射二百步,怎么可能和金元的铁骑对抗,要不是有天风山脉这个天险,恐怕我们大齐早就完蛋了!”
一个落魄书生模样的人这时就说道,嘴角泛起一丝的惋惜。
“你他妈的说什么呢!怎么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我看你就是找打!”
“对,你他妈的就是狗汉奸,我们大齐天朝上国,怎么可能败给金元这群鞑子,我看你就是金元人的拍了的奸细!”
自从那人这话一说出口,就遭到了众人的围攻,再看他一副穷困潦倒的模样,瞎起哄的人越来越多,骂什么的都有。
“我只是实事求是的说法,你们这群人别夜郎自大了,就等着以后当金元人的奴隶吧!”
那人一见众口难辨,对着众人大骂一句,甩了甩袖子,气愤愤地离开了马市。
原本热闹欢快的气氛,经这么一个小小的插曲,顿时就变了味道,看着那书生落魄远去的背影,高华的心里也涌起了一丝的悲凉。
但不管怎么样,按照事实求是的说法,这个人的话竟也无可挑剔,只是说的偏激了一点,激起了民愤。
不过话又说回来,谁又能从一匹马的身上看到整个国家的强弱兴衰,从他的话中,高华也体会到了在军事上,大齐与金元的差距不是一点点,根本不是同一数量级上的。
金元是政教合一的国家,玄金神教的教皇也就是金元的可汗,所以金元的人心都非(提供下载…87book)常齐,凝聚力也很强,在战争中这一点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一个铁板一块,军事主义的游牧国家,和一个一盘散沙,却夜郎自大的农耕国家,要是发生了战争,谁胜谁败,就显而易见了。
“王胖子,你还有心在这赏马,大爷我找的你好苦啊!”
就在这时,一个一身锦服,头顶玉冠,俊俏但一脸邪气的公子就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