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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完天仙配》,我和玲珑又合唱了首今天我要嫁给你》,刚唱的时候,坐着的人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等我们唱完,人全不见了,全到桌子下面了。
真是,笑点太低,没法沟通。
不过,我想嫁的人我还不知道,玲珑想嫁的人我大概已经看出来了。
爱你千百回
这一年的除夕,除了雍和王府过得比较热闹,其他人家都是愁云惨淡万里凝,一直到元宵节,大街上都是冷冷清清,完全没有过节的气象。
可就在元宵节这一天,前线捷报传来:容绍大军在京城之外被邹定海击溃,京城之围被解,邹定海乘胜追击,七王之乱被平指日可待。八百里加急的马蹄声急骤如雨,瞬间消失在长街尽头,惊醒了春闺梦里人,半日后,整个京城随着这一激动人心的消息一起沸腾。
这个消息早就在除夕之前在凤凰那边得知,但我还是忍不住地笑逐颜开。我拉着素素的手,在迟来的庙会里穿梭。
“素素你看,是机器猫。”我拿起一个昆仑奴面具,这个昆仑奴面具不像其他的面具那么凶神恶煞,是一只造型夸张的机器猫,不知是不是从王府里传出来的。
我把这个面具戴在自己脸上,又拿了一个戴在素素头上,然后拉着素素往前挤,今年的庙会比往年都要拥挤,可能是战乱让人们很久没有像今天这么开心了。
“公主小心。”素素紧握着我的手,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可是最后,我们还是被人群冲散了。
“素素。”因为有着上次被绑架的教训,现在我都不敢一个人独自出门,与素素分开让我有一丝心慌。我拿掉脸上的面具,到处找素素,找了两条街都没找着。我开始陷入恐惧,就像是一个与家人走散的孩子,在路口不停地发抖。
“素素。”看到一个和素素一样的面具,我所有的恐惧瞬间烟消云散,兴奋地跑过去,一把抱住:“你吓死我了。”
不对。
我抱得明显是一个男人,我吓得赶紧松手,这个男人的个头明显要比素素高出一头;而且衣服也不对,素素今天穿的是碎花百褶裙,外面套的是狐皮毡衣,而这个人穿的是银灰色的绸缎,抱着他,都能感到他强健的胸肌。
退后一步,正对上这个男人的眼睛,好熟悉的眼睛,幽黑的瞳孔,放出琥珀色的光芒,好像在哪里见过。
我头脑中灵光乍现,慕容非。
我撒腿就跑,不断地撞在别人的怀里,不过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两只腿现在唯一的反应,就是不停向前移动。我跌跌撞撞地跑了很久,因为到处都是人,再加上太过慌张,我根本找不到回王府的方向,终于来到一个相对人少的地方,我稍微放慢了脚步,但还是再一次撞到了一个人的怀里,我吓得赶紧往后退。
“你,可好?”头顶传来一个清朗的男声,清风徐来,皓月当空。
我抬起头,正对上他关切的目光,是个非常很好看的男人,最主要的是干净。有一瞬,我愣住了,这么干净的少年,竟是这般熟悉,好像曾经见过一般。可是我现在根本没有心思去回想,也没有心情欣赏他的美貌。
“我没事。”我转身欲走,却被他一把拉住。
“你走错方向了,那边是去城外。”他柔声说道。
“哦,谢谢。”
“公主……”素素见我的身后有人,声音逐渐放低,但我知道,他还是听到了。
我转过身去,朝他颔首笑笑。他的表情没有一丝波澜,只是嘴角稍微上扬,当是回应我的微笑,然后转身离开。我站在那里,盯着他的背影,如墨的乌发用一根碧绿的簪子松松地别住,一袭白衣胜雪,走路轻缓优雅,袍子的边缘被他掀起一个好看的弧度,瞬间消逝在路的尽头。
他知道我是公主,肯定也会知道我就是雍和王妃慕容凌夕,宫中的公主都比我小,已经出嫁的先皇的姊妹都比我大很多。刚才他应该是在提醒我王府的方向,看样子,又是一个非富即贵的人物。
“我们回家吧。”一直到那袭白衣消失成一个白点,我才转过身来。
今年的寒食节过去没多久,骠骑将军邹定海凯旋归来。整个京城锣鼓喧天,庆祝伟大祖国的又一次伟大胜利,两边是夹道欢迎的京城百姓。
“个人崇拜还是需要的。”我站在人群中,嘴里突然吐出这么一句来,边上的容若愣了一下,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不过,我在容若的眼中分明看到了落寞,心中怔了一下。我虽然不知道容若到底出身在一个怎样的家庭,但他身上不时流露出来的贵气告诉我,是个富贵的家庭,而且还是个大富之家。
如果不是发生某种变故,按照正常的人生轨迹,容若此刻会是怎样呢?一个翩翩美少年,背名剑,骑宝马,或者“习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像邹定海这样建功立业;或者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做一个江湖侠客。
而容若此刻正在做的,竟然是做我的私人护卫!
“容若,你要是想走,就走吧,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我哑声说道。
容若听到我的话,愣了一下,嘴角浮起一抹嘲讽,“王妃不用觉得愧对我,我想走的时候,自然会离开。”
容若已经走出去很远了,我还怔在原地。
随着战乱的平定,京城逐渐恢复了往日的繁华,我的再来歌坊又重新歌舞升平。最近,我把歌坊的门票取消了,改成酒吧的经营模式,谁都可以进来,但喝酒收费,重点是可以点歌,点歌的费用不低。
“公主,有人点了这首歌,玲珑姑娘说她唱不了。”我接过素素手中的点歌单,是一首一生爱你千百回》。
这首歌我没有教玲珑,是特意的回避。有人点,说明他肯定听过;他听过,说明苏月容寿宴那天他肯定在场。
“带我去看看是谁。”
我随着素素手指的方向看去。一袭白衣,原来是他。
“您点的这首歌,我们姑娘不会唱。”我走过去微笑着说。
“我没有让她唱,我是让玉霞郡主唱的。”白衣男子和煦地说道,脸上依然是淡淡的神情,只有嘴角微微上扬。
第二个只认可我“玉霞郡主”身份的人。
我凝视着他的脸,这是一张不算特别精致但很有风情的脸,下巴很尖,嘴唇很薄。应该是一个刻薄的男人吧,这种人是不能轻易得罪的。这样的人,站在人群中应该是很扎眼的,那天在宫中我怎么没有见到他?这就很神奇了,不想让别人发现的时候,你永远不会注意到他;想让别人注意的时候,你永远也不能忽视他。
我盯着他的脸,他也盯着我的脸,就这样,四目交融,时间在我和他之间默默流淌。我的目光移开他的脸,慢慢下滑,扫过他的脖颈,下边是性感到极致的锁骨。
和王府里的那些美男相比,他的脸虽然不能说逊色多少,但是也没有凤凰那样的绝色容颜,不过,我却不自觉地把他跟“天人”联系在一起。人间有这样的人么?除了干净纯粹,我想不到其他的词汇来形容。那天在宫中遇到的白衣少年就是他吧?
而他的脸下边的部分让所有天下所有男人黯然失色,连女人都艳羡,我不自觉的吞了口唾沫。
一声戏谑的轻笑响起。
我抬起头,脸有些发烫。真是痛恨自己,为什么每次都是把持不住,怪不得雍和王妃的艳名满天下。
“郡主要是看够了,能否为我唱一首我点的歌?”
他这话怎么听来都有点像风月场上的话,但在他说来却不觉得唐突。
“我从来都信奉‘顾客就是上帝’,让我唱歌当然没问题,只是这里没人能为我伴奏。”
“郡主若不弃,在下愿意效劳。”
“有劳飞雪公子。”一身白衣胜雪,容貌出众,风度翩翩,除了“飞雪公子”萧初过,天下能有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