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小楼,蓝顶白墙,在绿树的掩映下十分可爱。
日已落幕,这就是今晚的住处吧?她正抬头看着,弗龙迪已经拉住她的手走进去。
室内窗明几净,室内的家具很可能是采自天然的树木做成,窗外的空气清新,充满了自然的气息。
弗龙迪舒服地在原木做成的布艺沙发上斜躺下,斜眼看着她。
她正打量这里的一切。
是传统的英式风格啊,简单明净,厨房的柜子,木色都透着大树的年轮。茶几完全是绿色青藤的植物,经过简单的处理和设计完成,整个屋子透着明快、简单的设计风格。她不由得开始赞叹这个设计者。
“这是谁的设计呢?”她忍不住问。
“法尼可最好的设计师。普艾尔。”他循着她的目光,就知道她喜欢这里。
看见墙上的英式挂钟,竟已是下午6点。而她经过这一路的紧张刺激,竟又感到饥饿。她看着他。
“看我干吗?”他竟说,“我又不是吃的。”
“什么?”她愕然。环顾四周,除了他们两个,真是一个别的人都没有。
应对她狐疑的目光,他索性摊开双手,“说真的呢。真没有人负责我们的晚餐!”
她算是明白了。这个人远庖厨,估计从来都不会自己做饭吧。她叹口气,走向厨房。
拉开橱柜,打开冰箱,发现里面的东西应有尽有。调料应有俱全,尤其辣酱准备了足足一层。看来他还真是煞费苦心。
英式厨房却配备了所有的中式厨房用具。这也是早有预谋吧。
弗龙迪已经站在她身后,看见她熟练地拿起两个鸡蛋在碗沿一磕,蛋液规矩地滑入碗底,不禁有些目瞪口呆。
回头看到他的表情,她不由得好笑:洋鬼子,就知道吃白水煮蛋,瞧我给你做点新鲜的。留学的时候,同住宿舍的英国男同学,为了吃她做的一道菜,会求她好几次。而中国女人,似乎真是有做菜的天分。她的厨艺,仅限于母亲在世时偶尔的教授,但她经过耳濡目染,又颇有悟性,至少,在留学的生活里,将这个本领已发扬光大。
看着她拿筷子飞快地打着鸡蛋,而蛋液丝毫不溢出,弗龙迪不由惊叹她的技术。看她做菜,真是享受。又从冰箱里拿出番茄,飞快切散。架油锅、放油、滑蛋,拿起铲子飞快地炒番茄,不一会,一大盘红艳艳的东西呈在他的眼下,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弗龙迪还没闭上惊讶张开的嘴,一筷子红黄相间的东西已经入嘴。
啊,很好吃诶。
弗龙迪闭上眼睛开始咀嚼,然后睁开眼看着写琳,他真不相信这是她做的。
而那个小女人在他享受这口美食的一会功夫,已经在叮叮当当地切了一大堆青椒。
“这是做什么?”他此时有无尽的兴趣。
“青椒肉丝。”说话间,早切好的肉丝已滑入油锅,一股香气扑鼻而来,勾起了弗龙迪的谗虫,他趁写琳不注意,拿起了一只大餐匙,捧走了那盘番茄炒蛋。
等写琳发现,那盘炒蛋吃得已经连汤都不剩了。
写琳端着刚炒好的菜站在那里,目瞪口呆。
弗龙迪毫不犹豫地接过她手里的盘子,然后又把她推入厨房,“快去!快去!再去做点什么!”而后转身又将那把罪恶的餐匙伸向那盘新的美食。
安静的夜,寂静无声。
他拥着她看了一会儿电视,而后感觉她的眼皮开始打架。
他温柔地笑,然后抱起她上楼。
把她放在床上那一刻,她惊恐地起身。下身不舒服的感觉提醒了她。她带着哀求的目光看着他。
他不由得觉得好笑。因为她竟然这么怕他。
溺爱地拍拍她的头,“睡吧?”
不会吧?写琳有点不信。他那么无法控制自己欲望的人,今晚会放过自己?
还是说,她的美食打动了他?
但无须再问,因为这个人已经脱了衣服,在她身边轻轻躺下,而后关了灯。
黑暗中,只感觉到被他静静拢着,很累但很舒服,她放下心,进入了梦乡。
一夜无事。
不仅这夜,接下来的连续几个夜晚,弗龙迪都没有再骚扰她的打算。每晚都和她聊着各自童年的经历,而后一般是写琳先沉入梦乡。
写琳讲述的中国农村的童年故事,弗龙迪听来简直就是天书。天哪!在她的祖母家,每年的节日里都会杀猪。一个村子里的老老小小,敲锣打鼓地热闹后,会把一只五花大绑的猪的灵魂送入天堂,而后把猪的肉体分解挂在房梁上风吹日晒好多年,之后这肉就变成了美味的腊肉。中国人的神和习惯真是有意思。
其实他哪里知道,如果写琳按中国的真实情况去解释这个故事,那对他来说,才是真正的天书。写琳将英国人的宗教思维,融入中国人的杀戮行为,却不想这个认真的人,被骗得饶有兴趣,听得津津有味。也实在让她觉得好笑极了。
之后的几天,弗龙迪都带着她在瑞士的上空无所顾忌地翱翔。落地后,他又携她同游圣-皮埃尔大教堂、大剧院、艺术与历史博物馆、日内瓦大学,在晴朗的日子里两人泛舟莱蒙湖,还去看瑞士的标准建筑花钟。
花钟座落于莱蒙湖畔,是一种既能供人欣赏又能体现时钟功能的设施。它的机械结构设置在地下,地面上的钟面是由鲜嫩翠绿的芳草覆盖,代表12小时的阿拉伯数字则由浓密火红的花簇组成;有时候,钟面开满了艳丽的花朵,它的阿拉伯数字却换成了平整的绿茵。它随着季节变化而改变色彩,但总保持着鲜艳和芳香。花钟直径5米,各个季节装点不同的花,大约有几千盆。当组成钟面的鲜花盛开期过了后,人们就改种另一种鲜花,使钟面形成新的图案。
写琳内心里还离不开她在中国的角色,在想能不能将所看到的这一切融入中国别墅区项目的设计。
在花钟湖畔的一溜店铺里,出售着各种花种,这也是吸引游客的手段之一。每个女孩子爱花,写琳也不例外。但是对花的美好记忆,始于童年时的故乡。青山下的溪水旁,不知名的小野花开放得艳丽多姿,那时,几乎她会把所有见到的野花都采光。而那些离开土壤的可怜花儿,最终的去向是潺潺的流水。写琳常常因童年时自己对花的糟蹋而后悔,不然这么多年来的青春年华,为何除了获奖仪式、毕业典礼等公开场合,从来都不会有男士想起来给自己送花?
她对这些店铺充满了兴趣,一路走走停停,目光始终不曾离开各种花种的介绍和包装。弗龙迪观察许久,突然拉住她问,“很喜欢是吗?”
她脸红着沉默。不能说不喜欢,但也不想对他说喜欢。一个女人身无分文,落到这步田地,白吃嗟来之食已是令她不安,现在想要这种私人喜欢的东西,更羞于向身边的男人开口。毕竟受这么多年的西方教育,她向来与任何男士都坚持AA制。
可现在,显然她不具备维护自己自尊的这种先天条件了。只因,她囊中羞涩。
弗龙迪心里不由觉得好笑。在他生命中的这么多年,所有女人想从他这里得到的礼物,不外乎美钻、珠宝、价值不菲的时装,甚至装修精美的房屋、商业前景广阔的公司股份。而身边这个令他深爱的女人,在跟他春宵几度之后,却不曾提出跟上述任何一件沾边的物质要求,反而在此时流露出如此淡然的天性。
她想要的,竟只是这些每袋价值不到1英镑的花种。竟然,即使是因为这样小的要求,而羞于向他开口。他的心里再次充满了对写琳的珍惜。他爱她,爱她这高贵自尊的品质,手不自觉地将她拥得更紧。
“亲爱的,“他在她耳畔轻声问,“怎么会这么喜欢这些东西?”
写琳只好实话实说,“其实,我特别喜欢种花。大学时,去朋友在利物浦的家,她家里有一个特别大的花园,可能因为居住了很多年,种了各种各样的花草,她的妈妈对家居、种植简直有天分,庭院布置得非常漂亮。我那时特别羡慕,可是当时的我只能蜗居在租来的一个小宿舍里。”
说起这段回忆,她不由得兴奋起来,“你知道吗?她家庭院里开了一种花,是这么大花瓣的野百合。那年我去的时候,居然成片成片地开着彩色的花,太神奇了!”
哦?弗龙迪扬起了眉,这个爱好对他来说,是太容易的题目了。
他分布在世界各地的数百座房产,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