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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2 / 2)

作为她男朋友的廖凡会说:“你这样的充满诗意的女生不应该为这些俗事烦恼。人生得意须尽欢,喜欢什么就应该纵情恣意的去享受。”

一番话,说的颜夕心里也熨帖了,她就知道,廖凡既能写诗,便不是一个会介意她体重的人。可惜,她完全的错了。

毕业的那年,大家都是奔波着找工作。这个时候的颜夕已经是个让人无法忍耐的胖子,当她带着自己的简历各家公司去面试的时候,那身肥肉也没能离开她。阳光下的肥肉在汗水的滋养下,油滋滋的,活像架在烤架上的鸡腿,让人生出油腻之感。

那个雨天,在她的简历无数次被拒之后,廖凡提了分手。

“一开始我是喜欢的可爱率真。你演的红娘几乎是马上就吸引了我。”

“那为什么……?”颜夕的小眼睛里掉出了眼泪。

“可是,你现在已经变了。我喜欢上的是那个宛如人间精灵的小仙女。现在你给我的感觉已经完全不是这样了。”廖凡说着,看了颜夕一眼,一阵恶寒,迫不及待的把视线转向一边。难以想象,之前自己是如何和这样的一个女人谈了几年的恋爱的。

颜夕有些迷惑,她以为廖凡是指她的性格变了,所以还在继续追问:“可是我觉得我没有变啊,是我变得俗了,所以你讨厌我了吗?”

廖凡知道不说清楚,颜夕肯定是不会明白的,所以,他一狠心,干脆点明:“你知道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诗人。”

颜夕点点头,这个她一直都知道。

“我从小渴盼的恋人,是一个能够在深夜为我红袖添香的女子。她可以不美,但是她是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子,走起路来仪态万方。偶尔恼了抿嘴一笑,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让我心生喜爱。曾经,我以为你是这样的女子。但是,现在,你不是了。”

颜夕这下明白了,她想起镜子中的自己,完全和廖凡说的是千差万别啊。她再次艰难的点点头。

可是,分手不争辩两句好像也不太对。

所以她开口了:“以前我发胖的时候,你不是说人生得意须尽欢,减肥那是俗人才干的事儿吗?”这句话她记得很清楚,因为一直以来她都把它当成廖凡爱的体现。

“是啊,人生得意须尽欢。所以,我现在不喜欢你了,我也可以选择和你分手,尽情的享受我自己的人生。”

原来也可以这样解读的,是这样没错。可是。算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廖凡本来以为颜夕会再挽留,没想到她就这样同意了,而且转身就走。他不知道胖子也有胖子的尊严。

雨越下越大。

颜夕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哭了。两条象腿踩着一地的泥泞感觉尤其悲摧。

其实她不喜欢诗人,写不喜欢读诗。可是她慢慢的喜欢上了廖凡的温柔。其实她讨厌逗比,讨厌自视甚高,可是廖凡的坚持让她讨厌不起来。

四年的感情,有的人轻易的就可以斩断,只是因为对方不合格。四年的时光,颜夕知道自己不会忘记。

她想从现在开始她讨厌诗人了。红袖添香什么的,更讨厌。

忽然,颜夕灵机一动,想起电视剧的主角失恋后,总喜欢淋着大雨大吼大叫。所以她干脆也把伞扔了,淋一场雨,明早醒来过后还是好汉!

结果,因为雨水太大糊住了她的视线。她没看清前面有块大石头,直愣愣的撞了上去。脑袋一黑,失恋的雨夜就这样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脸上痒痒的,颜夕睡得正踏实。一双胖乎乎的手勉为其难的爬到脸上去,狠狠的扇了自己一巴掌。喔唷,真疼啊。

眼睛睁开才发现自己正躺在一株柳树下,柳条儿很长。随着风儿轻轻的拂动着。颜夕一骨碌爬起来,这是什么地方?柳树种在河提上,下面是潺潺流动的河水,一色的杨柳青青。

颜夕这才想起来,那该死的的廖凡甩了自己,要去寻找他的“红袖”了。哼,别红袖没找到,找个绿帽子戴着,那才好看呢。

不过这是个什么地方?满眼的碧色倒是分外的好看,景色也美。她拨开柳树慢慢的走出去,不远处是一座石桥,河边两个人正在依依不舍的告别,他们竟然穿的是电视剧里面的古代长衫。其中一个男子看起来魁梧些,也高大些,手里拿着一把秀气的油纸伞,伞上彩蝶纷飞。他硬要把伞塞给另外一个清秀些的男子。那男子坚持不要。

颜夕觉得疑惑,更近一步的走上去,想要把他们的话听得清楚一些。

只听得那魁梧些的男子声音羞羞答答的说道:“硬要我把话说清楚你才肯拿吗?我们在书院相处的这两年时光,点点滴滴,都让我不能忘怀。如今,朝中动乱,我父急召我回去为他分忧,不得已而与你分别。你且等我两年,待我有一番作为之时,便是来迎你之日。”

“梁兄对我的深情厚谊,令我也十分感动。但是这把油纸伞作为信物,是否太过脂粉气了?你我皆以成年,之后面貌也不会发生太大改变,想相认是非常容易之事。”那秀气书生拱手说道。

颜夕听见梁兄一句,暗想,莫非是在排练话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一个魁梧必是男子,一个清秀宛如佳人,越看越像。她又走近几步,毕竟是活生生的话剧表演,此刻她刚刚失恋,心情不佳,不如用这个来解解闷。

姓梁那人却不含蓄,一把抓住清秀书生的手,眼含秋波凝视着面前的人儿,说:“你不必再装了,我知道你是个女儿家。我说过,等我功成名就之必要来迎娶你的。”说完在清秀书生的额上小心的印下一吻,把伞往他手里一塞,转身大步走了。

留下清秀书生独自在温柔的春风中凌乱了。

他嘴里还哽咽着一句话,没有说出口,却被这个吻彻底的给扰乱了。那句话是“我真的是个男的!”

颜夕觉得这个话剧排的还不错,只是对某些细节有些改编。比如梁山伯明明是贫家子弟,这会儿看来似乎家里还是个当官的?又比如,当年看《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时候,她一直觉得梁山伯是个呆萌的书生,没想到还这么霸气。

艺术贵在创新,这样演起来更加的新颖别致。

那位梁兄是一去不回头了。颜夕走上前去,拍了拍清秀书生的肩膀,大声叹道:“行啊,姐们,演的不错。什么时候公演,我可以来凑个场子。”

清秀书生莫名其妙的看着穿着奇怪服装的颜夕,把她搁在他肩膀上的手打开,把油纸伞扔的远远的,去河边洗脸去了。要知道,男的亲男的,真的恶心得要死。

“诶,大姐,你的伞忘拿了。”

河边那位把额头洗的通红的“大姐”冷冰冰的说:“我是男的,还有,闭上你的狗嘴。”说完就转身离开了。

颜夕欢快的把伞拾起来,做工精致,伞骨匀称,这是真正的好伞啊。没想到就排练一下的功夫就不要了。真是太浪费了。她把伞捡起来激动的抚摸了一遍又一遍,决定回学校了。她觉得肯定是昨晚自己醉酒走错了路,所以到这个地方来了,幸好身上还带了一百块钱,到时候实在找不到可以坐计程车回去。

结果越走是越不对劲,怎么满大街的人都穿着古装?卧槽,这不科学啊。难道自己现在是来到了横店?横店隔着颜夕就读的大学可是十万八千里了,这更不科学吧。

走来走去发现毫无头绪,附近无一处熟悉之路,也无一个熟悉之人。无奈之下,只好找街边卖豆腐的大妈打听了一下。

“阿姨,请问去xx大学怎么走?”颜夕用软萌甜的声音向大妈问道。

大妈耳朵有点背:“姑娘,你说啥?买两块豆腐,好嘞。”说着忙不迭的替颜夕装好了两块豆腐。“我就说,像你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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