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可他只听到了两派人互相嘴炮,没有一句有信息量的话,若因此枉死了,去地下都要被小鬼耻笑。于是他试着解释了一句:“不不不,我们什么都没有听到。”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对方就即刻警惕起来,“我还什么都没说呢,你倒主动坦白了。”把手中剑往外一送,露出半截白森森的剑身,“说!你们到底是何人?为何偷听我们谈话?”
初九咽了咽口水,只说:“误会误会,我们真的是过路的旅人……”
梅尧君却打断他,神情自负从容,似心有万丈丘壑:“你们这些无名小辈,也配得知我梅尧君之大名?”
遇到猪一样的队友,初九只有扶额的份。然而,那群黑衣人听他如此说,竟然露出戒备的神色。黑衣人甲踌躇一会儿才道:“梅尧君?梅庄梅昀风之子?”
梅尧君邪魅一笑,做深不可测貌。此时他身上散发出一股不可一世的气息,贵气逼人,唯有天生贵胄、惯居人上之人才能发出。梅尧君又祭出绝招:绝世小攻“酷帅狂霸拽”中“拽”之一字!他睥睨道:“尔等也配直呼家父之名!”
黑衣人果然都被其气势震慑住了,交换着目光,皆面有犹疑之色。初九看他们分神,心下一横,竟然爆发出超常的勇气,他一手掂起书箱和梅尧君的包裹,一手拽住梅尧君的领子,往马上一扔,骑在他身后,在绝世小攻耳边道:“愣着干嘛,快骑走!”
梅尧君被他一拽一扔弄得头昏脑涨,这马刚趴地上睡了一觉此时也昏昏沉沉。初九痛恨他俩不中用,也不顾得什么虚静恬淡寂寞无为之类的道理,暗骂一声,用力向马屁股上拍去。马受此痛击,仰头长嘶,登时化作脱肛的野马,电掣风驰,又似没头的苍蝇,一通乱撞。
初九为了保命,不管梅尧君有多冷艳高贵,只死死搂住他的腰;梅尧君被疯狗似的马带得眼冒金星,也由他抱着。两人遂如此如胶似漆难分难舍地绝尘而去。
“……”
黑衣人又再次集体沉默。
甲方有人道:“去追!”
乙方发言人却伸手拦住他,雍容道:“聚丰楼与沉檀宫之事还没结呢……”右手缓缓抽出剑。
因饱含水汽而显得滞重阴凉的空气像一条小蛇滑入他们的鼻息,银白色的浓稠的雾温柔地从四面八方靠拢,熹微的晨光在雾层上浮动,透下来不均匀的赤红色。
马渐渐平和,由狂奔至缓步,最终在这里停下。
及至此刻,他俩都有死里逃生劫后余生无比庆幸之感。偏偏又头晕目眩,连欢呼声都难以发出,只当自己是尸体,五体投地躺在落满晨露的秋草上。马万分嫌弃地扔下他们,拨开长长的干燥的蒿草,捡嫩绿的来吃。
耳边充盈着马咀嚼的声音,间或一声响鼻,初九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方才所见所闻,将黑衣人之凶神恶煞描述得极尽渲染之能事。
梅尧君只当他发神经:“不过是一群纸老虎罢了,你没见他们听闻本公子名讳后均吓破胆了么?”
初九淡定道:“梅公子真厉害。”没有丝毫诚恳,又问他,“那什么丰楼是什么?”
梅尧君认真思考了一下,“是聚丰楼,之前有所耳闻,不过想必是没什么来头的泛泛之辈。”
初九又问:“那梅庄呢?”
梅尧君故作神秘地一笑,笑里又有几分得意的意味,“你竟然连梅庄都不知道。”
初九不以为意,说:“下山之前,贫道一直在清微观内清修,对这些不甚了解。”
梅尧君正打算极力渲染一番梅庄的浩大声势,好教这没见识的小道士对他五体投地顶礼膜拜,小道士却起身走开。梅尧君也不情不愿地爬起来尾随其后。
行百来步,眼前铺陈开一片汪洋恣肆浩浩汤汤的芦苇,数尺长的穗子上顶着银灰色的芦花,和浓雾难分彼此,芦苇间还夹杂生着黄菖蒲和白茅。芦苇丛之后,是一条不出所料的小河,寂静的水面上撒上了金粉般的阳光。
流水泉泫。旷野冥莽。
初九脱下靴袜,挽起裤腿,竟然涉入河里。
“喂,你干嘛?”梅尧君想喝止他。
初九不答,用行动解开梅尧君的疑惑。河水不过膝,清可见游鱼。初九悄无声息地把剑从剑鞘里抽出,伺机而动;瞄准目标后,迅疾地向下一插,可怜的鱼便遭此横祸死于非命。
初九把鱼从剑身上拔下来,扔到梅尧君怀里,梅尧君十分不愿,却仍是用他昂贵的衣襟包住这滑溜溜腥呼呼的生物。重复几次后,梅尧君怀里已经装满了鱼,他诚惶诚恐地抱着它们,小心翼翼,活像对付一个婴儿。
他对十步开外专注于屠杀生灵的初九喊道:“太多了,已经够了!”
初九正扑了个空,反倒溅起一大片水花,听到梅尧君的喊话,回过头看他。隔着白茫茫的水雾和烟云般骀荡的芦花,四目相对,比扶桑花还要鲜红的朝阳悬在初九后方的天际,初九的身影镀上了一层毛茸茸的光晕——那一刻梅尧君觉得梅庄是什么东西,与眼前这个没见识的小道士毫不相干。
作者有话要说:
☆、美人与野兽
初九就是这么一个人,前一瞬间还让人觉得圣父光辉光芒万丈,下一瞬间就要教人瞎狗眼不能直视。
此时他左手把住一条鲫鱼,右手里是梅尧君的小银刀,坐在河边的大块鹅卵石上刮鱼鳞、开膛破肚,动作娴熟,行云流水;把肠肚鳞片清干净的鱼在河里洗掉血水,然后置于他做法用的铜磬里——他昨晚便是用的这个来烧水。
梅尧君蹲在一旁插不上手,只能动嘴皮子。他快把眼珠子瞪出来了,简直想摇晃初九的肩膀问他:“你真的是道士么真的是道士么!”
初九无辜地说:“道士也可以吃肉啊……干嘛这样惊讶!”把犹带着鱼鳞的银刀塞到他手里。
梅尧君像接过来一块烧红的炭火,只用两根指头夹住银刀,对这把面目全非散发着鱼腥味的物品万分嫌恶,决定不再用它来刮胡须。
初九把自己的佩剑也取下来掷给他,“那你用我的剑将就一下吧。”
梅尧君这才真正注意到他的剑。
道士惯常是要佩剑的,梅尧君之前看到他腰上的剑不以为意,况且这剑通体银白,无玳瑁琥珀玛瑙玉石等装饰,想来也不会是什么珍品。然而手放触上剑鞘,就感受出剑鞘上琐碎的刻痕,他举至齐眉查看,整个剑鞘竟然满布精致的錾花卷云梅花纹,纹理流畅而精细,梅花花蕊纤毫毕现,每一朵梅花都极尽妖娆,而各不相同,可见其刻工之出神入化,仅凭这剑鞘,也足够倾城;他把剑稍稍拔出,只见一截霜雪似通透明澈的剑刃,轻盈流丽,出鞘那刻,梅尧君甚至觉得它在手中微微震颤,而一声宁静的剑鸣入耳,甚是有摄人心神的意味。
若说剑是器中君子,这把剑便是剑中美人。流淌着的冷泠泠的光,像是月下花前美人隔着重纱投来的一瞥,既清且淡,犹如雪夜里一株腊梅的暗香,分明是冷漠的、若即若离的,又暧昧而缱绻着,却值得为之意乱情迷六神无主,甚至热望而至疯狂。
梅尧君不懂剑,却懂美人。这把剑分明是倾国倾城之佳人,然竟落在了初九这坨牛粪手里,梅尧君深切地为之扼腕叹息。
他沉思忧愤之际,初九已经在鹅卵石滩上架起了柴堆,用石头相击产生的火花点燃绒线,柴堆里塞着一团草纸,草纸烧起来,干燥的树枝间很快就冒出了红色的火舌;初九把盛有水和鱼的铜磬架在火堆上,看起来似乎要煮鱼汤。
梅尧君的眉头都快拧断了:呸!对法器如此不庄重,能捉住鬼还真有鬼了!而这个穷到水都喝不起的土包子道士究竟是从哪里娶到这个价值连城的美人?他踌躇了一下措辞,佯作漫不经心地问道:“我看这把剑很值几两银子,你怎么不把它拿去当了?”
初九惊讶他竟会这样说,“旁的东西还好,这个可不行。”然后眼疾手快地从他怀里把美人剑夺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