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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距离早盛塬的平原大约两三里地,各种防守所需的物资运送也极为方便。
一俟选中地点,整个早盛塬的老老少少都动员了起来。除了防守另外两条小路的两个小队不能动用以外,其他人上至刘良佐,下至普通民众,全是肩挑背扛的,将一筐筐土,一块儿块儿石头运过来,建造一堵临时的城墙。就连赵大叔,也是拖着那条拐腿,亲自搬着石头往城墙上送!
大家都清楚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假如没有城墙的话,阎王寨的二百多骑兵就能毫无阻碍的直冲而上;凌家军的长枪队,很有可能会被人家一个回合就给冲散了!
骑兵对步兵的优势,绝对是压倒性的。尤其是凌家军装备简陋,更是没有对付骑兵的方法。
四百余人,在这条大路上干得热火朝天!
刘良佐选的这处路段对于防守非常有利,一面是深深地沟壑,根本就不用管;另一面,则是颇为陡峭的丘陵,并且长满了荆棘,要是有人想要越过的话,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要稍作防备,两面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最重要的防守区域是中间的大路,一片坦途,毫无阻碍。
经过几个时辰的努力,一道数十米宽、数米厚,三米多高的城墙就被垒了起来。延长到旁边的丘陵上,一直到荆棘非常密集、地形非常复杂,不可能再有人能够通过的地方,城墙才越来越窄,直至消失。
城墙的雏形垒起来,刘良佐等人才算是舒了口气。有了这道壁垒,最起码来说,在城墙被攻破拆除之前,阎王寨的骑兵是不要想过来了!没有了骑兵的压力,等战斗的时候,凌家军就要轻松地多了。
傍晚的时候,行字营的战士们退出了劳动序列。阎王寨的人马第二天就可能攻到,届时,行字营战士将会是主战兵力,所以,晚上必须保证足够好的休息。否则,以疲敝之兵与敌人对战,那可不是明智之举。
辎重营的战士和普通百姓则是继续担土运石,加固城墙。同时,准备了许多檑木、巨石等守城的器物。每个人都明白,现在多努力一分,多做一份准备,明天在面对敌人的时候,就会多一份保命的手段。
“大家伙都努力些!不要怕吃苦,不要怕受累!现在多担一筐土,多抬一块石,明天就能多杀一个敌人!”
行字营的战士们睡觉,作为千户的刘良佐却是睡不着,亲自跑到工地上,大声地为大家鼓劲儿。
“阎王寨那些人,吃人肉,喝人血!只要被他们打进来,大家统统都得死!”没有了后路,所有人才能更加拼命。
对于大阎王的为人,大部分人都有所耳闻。阎王寨在白云山,属于葭州,距离米脂县的碎金镇并不算远。大阎王的恶名,在碎金镇附近流传甚广,比当地的大杆子黑云寨还犹有过之。正因为距离太远,传言大多不属实,反而将大阎王船的更是恐怖,什么“吃人心,喝人血”之类的传言,就是出自于这伙流民的家乡。
大阎王说的没错,乡村愚民最是无知。可正因为无知,才把阎王寨想得那么可怕,所以他们就是拼了命,也要挡住这伙恶魔。
“而且,大帅对咱们实在是好!每天白面、米饭的管饱,这样的好日子,一旦失去了的话,又在上哪儿去找?”
“难道继续流浪去做流民?吃不饱、穿不暖,眼睁睁地看着亲人被活活饿死的滋味,你们还想再去尝尝吗?”
刘良佐的话句句诛心,百姓的情绪很快就被点燃了!
对啊!咱们刚过上好日子,怎么能甘心失去呢?
“要拼命!只有打退了阎王寨的人,我们才能继续过好日子!大帅给了我们好日子,谁要想夺走的话,我们就跟他拼命!”
“我们要跟他们拼命!”
万众一心,吼出的声音直上云霄!
…………
周郎羡:
对不住大家,今天单位有事儿,更新晚了!
不过,周郎一定会坚守诺言,每天两更!还差一更,要继续努力;写完后可能会很晚,朋友们可以明天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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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坩埚炒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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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哨探的意思,我们应该还有一天一夜的时间,很紧张啊!”凌风搓着双手说道。
“哨探会不会出什么问题,万一阎王寨的人提前到了呢?咱们还是早作准备的好!”高一功在旁边提醒道。
“不会的!”凌风轻轻一笑。
他对哨探很有信心,或者说,对阎王寨的效率很有信心。他不相信一个土匪寨子的效率能高到哪儿去!
谨慎不等于胆怯,更不等于做什么事情都畏畏缩缩!掌握了足够的情报,就能够推断出阎王寨出兵的时间;做些准备当然是很好的,可问题的关键是,现在凌风手头最缺的就是人手了。就算是在场的这些人,他都恨不得把一个劈成了两个来用,哪还能再做其他的准备?
“把负责营地安全的那一个小旗的人马也拉过来,我尽快将这些生铁都变成精钢!”凌风一边吩咐着,一边走向小高炉旁边。
“是,大帅!”近卫营中立刻有一个战士答应一声,过去传令。
旁边一个老铁匠犹豫了一下,开口道:“大帅!我们是说过懂得一些炒钢法,可现在所需要的坩埚等物什么也没有,我们恐怕很难炼出刚来啊!”
“坩埚的问题我来解决!有什么技术上的难题,我也可以随时解决!”凌风自信的说道。
老铁匠瞪大了眼,满脸不相信的样子。虽然他知道大帅很能耐,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在这里什么也没有,再能耐又有什么用?
“大帅!如果所有人都撤回来,营地没有防御怎么成?不说阎王寨,周围还有好几股杆子,万一他们……”
“不可能!阎王寨看上的肥羊,周围这一带的杆子,谁敢跟他抢?”凌风头也不回。
想想也是!问问题的人立马无话可说。
看着大帅的样子,周围的人没来由的都是心里一松。原来一切都在大帅的掌握之中了,那自己等人还紧张个什么劲儿?
想当初,碎金镇的刘把总率兵追击自己等人的时候,大家不是一样的紧张吗?最终在大帅的带领下,只是付出了极小的代价,就将那些官兵们杀的片甲不留!从那时开始,大家才知道,原来在他们心中不可战胜的官军竟然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也是从那时,大家的心中已经种下了对大帅要无条件信任的种子。
现在来的是悍匪又能差得了多少?来了一千人又如何?老大已经智珠在握了!
殊不知,凌风的心里其实比谁都紧张。只不过,他只能在表面上强作镇静,来安抚众人的心。如果连他都紧张起来的话,恐怕会在队伍中引起更大的慌乱。
慌乱,对事情不会有任何的帮助;只有镇静地分析目前的状况,并且想办法解决才是王道。
凌风很清楚凌家军的弱势,一群拿着竹竿的人,甲胄就是他们最大的克星。更何况,阎王寨出动了一千人,分摊到三营人马身上,每个战士平均要杀敌三到四个。
这对武器竹枪可是个不小的考验,恐怕在扎死几个人之后,竹枪就会磨损地不能再用!
更何况,来袭的杆子会站在那儿任你杀吗?
阎王寨那群人都是悍匪,任何敢小瞧他们战斗力的人都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凌风一开始就没敢期望他们会像刘把总的手下那么不堪一击。
这是一场硬仗!没有趁手的武器,最后失败的十有会是凌家军。
所以,凌风放下了手头的一切事情,集中力量准备先打造出一批武器来。只要能赶在阎王寨的人出现之前将这批武器运到早盛塬,那就是最大的胜利。
生铁又脆又硬,显然不符合炼制武器的要求。
精钢!精钢才是打造利器的必需品!
还好,凌风的老本行就是炼钢,他在大学的时候就经常泡图书馆,对各种炼钢的知识都有涉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