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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1 / 2)

>她顽皮地吐吐舌头,把手机随意扔进驼色背包里。

再度恢复悠闲和从容,她纤细的身形快速穿梭在纵横交错的路面上,束起的长发随风飞扬,水泥制的都市丛林顿时变成了她的游戏场。她是康佳瑀,从小生长在全台数一数二的富豪之家,却没有半点千金小姐的骄脾气。

她热情开朗、活泼外向,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安静的细胞;她为人慷慨大方,不拘小节,结交的朋友来自世界各地,什么阶级什么肤色都有。

人际关系对她而言一点都不困难,她总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打进一个陌生的圈子,并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

很少有人不喜欢她,如果有,百分之九十的原因是出于嫉护——嫉妒她,不论何时何地总显得那么自在、洒脱。

那样的嫉护,其实也是羡慕吧?

第二章

单调无聊的一天又过去了。

袁英拖著疲惫的步伐走进自家大门,他已经不再期待答录机里会突然出现给他的讯息,虽然那部错过退货期限的机器还继续摆在客厅里碍眼。

打开电灯开关,他习惯性地把视线转向那黑灰色方盒。想不到,留言指示灯居然亮了!

他的眼睛也跟著亮了,匆匆忙忙跑进屋内,不小心打翻边桌上放著的一杯水。他胡乱抽了几张面纸按在桌上,心里想著,会是那个女孩打电话来约他一起共进早餐吗?

心跳不小心漏了几拍,他慌乱地揿下按钮。

TEST、TEST、这里是麦克风试验、麦克风试验。

咳咳咳——各位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啊!这是来自杨汉琛——你们的好朋友——的电话录音,请把耳朵打开,仔细留意我要告诉各位的讯息。如果接电话的你不是我要找的人,请记得转告,谢谢。

本周末,我要举办一个盛大的“维扬”同学会,顺便为我即将成立的新公司招募人才,如果你正好有空,千万记得来参加,携伴同行也可以哦!

啊,对了对了,还要告诉你们时间和地点,请在本周六下午两点于“PARADISE”集合,请准时赴会,还有还有,记得带钱,万一被人留下来洗盘子,可就难看了!

语音留言至此结束,袁英脑中出现短暂的空白。虽然不是期待中的声音,但,他记得杨汉琛。

杨汉琛是袁英的高中同学,他高大健朗、聪明幽默,是“维扬中学”头号的风云人物,其声名远播的程度,连附设幼儿园里的小朋友都知道,更别说和他同班三年的袁英了。

他在球场上的英姿不只让女同学因疯狂爱慕而尖叫,连男同学也要忘情地大喊“杨汉琛,我爱你”。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当真有缘,每次安排座位,杨汉琛总在他附近,因此,他有很多机会观察这个闪闪发亮的偶像级人物。

袁英知道,杨汉琛总是有收不完的礼物和情书,更知道他的人际关系好得不像话、存在感强烈得让人无法忽视,就连老师、教官也都对他另眼相看。

如果要问,这辈子他曾经羡慕过谁、景仰过谁,答案绝对只有“杨汉琛”这三个宇。

现在,他居然要开同学会,而且还打电话给他!

虽然杨汉琛用的是电话录音,人人有奖,只要名字在通讯录上头就会被告知,他还是不由自主地高兴起来。

他没有同性恋的癖好,可对于杨汉琛,他是真心喜爱,真心崇拜啊。

“太好了,原来这答录机没有白买。”他兴奋地喃喃自语,开始期待周末的到来。

烈日当空。

袁英曲著高大的身体,艰困地窝在旧款mini小车里,方向盘使得不灵便,却勉强可以代步。

穿梭在台北市污浊的车阵中,老旧的英国车没有空调,为了不让风吹乱发型,他硬是不开窗。

于是,窒闷的空间里,热汗一滴接一滴滚了满脸,这些小小的不适却影响不了他快乐的心情。

上回才被笑过,这次,他没有傻傻地穿上那件毛料西装,只著了运动裤加白衬衫——为了模仿那个率性的女孩所以穿运动短裤、为了平衡运动裤不够正式的缺憾,所以穿了白衬衫。

他迷路再问路一共三回,好不容易才找到那家新开幕的欧式庭园餐厅,他迫不及待地将车停好,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扁梳,对著后照镜,把头发仔仔细细地梳了几回。

离约定时间还有将近二十分钟,他不敢先进去,只在门外的角落里等待。然后,受邀的同学一一出现了。

看见那几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孔,他多想过去跟他们聊聊,可是他的脚却不听使唤,牢牢地黏在地上不肯移动。直到——

“啊,你是书呆,对吧?”一个娇小的女子走到他身边,对著他的脸兴奋地大喊。

“是、是啊!”袁英被她的大嗓门吓了一跳,登时手足无措。

“我是汪宜平,还记得我吗?”

“记得。”

汪宜平,班上的超级幸运星,同学们捐给她的发票总能对中奖金,是以,大家从来不缴钱,班费却怎么用都用不完。她是班上最娇小、最热心肠,也是最凶悍的女生。

“你变好多喔,书呆,如果你没戴著这副招牌的黑框眼镜、没梳这个香菇头,我一定认不出来。”汪宜平认真地研究起袁英的脸。

高中时除了“书呆”,他还有另一个“豆花”的封号,加上个性沉闷,袁英在班上的人际关系一直好不起来。

不过,现在的他看起来还挺人模人样的,当然,必须先忽略掉他怪异的衣著和蠢笨的发型。

“是吗?”他摸了摸自己的脸。

“是啊。”她漫不经心地回答,把大部分心思花在研究这个许久不见的老土同学。

袁英被她看得浑身不对劲,只得别扭地转过身去。

“你干么躲?”汪宜平用力将他扳转回来,单手压著他的背强迫他弯腰,然后抬起指尖,把他额头上那一丛厚重的浏海拨开。

“你……你做什么?”袁英惊得倒退三大步。

“这样比较顺眼,刚刚那颗香菇头实在太好笑了。”汪宜平大方地赏他一个微笑,牵著他的手一迳往餐厅里带。

“你别这样……”他被她搞得浑身不自在,却不敢甩开她的手,毕竟,从来没有人如此亲热地对待他。

虽然不反抗,他整个人却僵得不像话,跨出去的每一步都像有千斤重。

“只是牵个手而已,你紧张什么?”汪宜平把手握得更紧,当然,她是故意闹他的。

“我、我妈说不可以随便牵女生的手,除非……除非我很喜欢她。”袁英狼狈地回答,原来他这么容易被看穿。

“你的意思是我不讨人喜欢?好你个袁英,居然敢嫌弃本姑娘!”汪宜平瞪起双眼,杀向他。

“没、没有啦!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说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啊——不是,不是这样,你听我说,啊,算了,当我没说、当我没说。”袁英焦头烂额地猛解释,就怕她一气之下会张口吞了他。

“好啦,不逗你了,你这人还真好唬弄。”再度回归温驯的小绵羊,她改为拉住他的手肘。

看到“维扬同学会”的标志出现在眼前,袁英紧张得乱了心跳。

真的要进去吗?应该不会被赶出来吧?他会被当成他们的一份子吗?万—被赶出来怎么办?

“发什么呆嘛!”汪宜平没让他有充足的时间做好心理准备,快手快脚地将他拉进会场。

袁英手足无措地站在场上,紧张得猛咽口水。

“宜平,这是你男朋友吗?”同学甲走过来打招呼,好奇地打量袁英那身奇装异服。

“不是啦!他是袁英,我们的老同学。”

“袁英?你是说那个书呆?那个满脸青春痘的豆花?”同学乙听到汪宜平的答案,讶异得睁大双眼。

“应该是他没错,除了他还有谁会戴这种土到爆的黑框眼镜?还有谁会穿衬衫配运动短裤?”同学丙也凑过来说话。

“我还记得,袁英应届就考上台大医学系,而且还是榜首,如果他不要长得那么抱歉,一定会有很多人倒追吧?”

“其实他长得不难看啊,以前他脸上青春痘太多了,我们都不想多看他一眼,现在仔细一瞧,挺顺眼的。”

“我记得他以前没这么高,虽然瘦了点,可是骨架还不错。”

“眼镜摘下来,说不定会是个帅哥呢!”

一群女同学简直把袁英当成没有感觉的雕像,吱吱喳喳地围在他身边对他晶头论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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