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2 / 2)

柔小蛮的车远远开过来,车灯一明一暗。他想等她停稳,从背后抱住她,给她一个惊喜。如果她不愿意见到他,他就这么死死地一直抱紧她,直到她不能呼吸,缴械投降。

他蹑手蹑脚靠近。除了她,车上还有一个人。柔小蛮和那个人在车里已经激情拥抱,牢不可分。他听见他们激吻的声音,发出柴火燃烧的噼噼啪啪。

他几乎失去理智,想要疯狂地扑上去。照着那个男人的下巴就是一拳。他已经看清了那个人的侧脸,是林梦南。他第一眼就感觉出来他和柔小蛮有故事。因为男女之间的情欲电波,外人也能够感觉到。

柔小蛮和林梦南从车里相依偎着下来,几乎合而为一的身体顷刻消失在大门里。

孟飞宇一拳砸在树上,火辣辣的痛感过后,他觉得手指间有液体流下。

在这个时刻他才明白自己真正失去柔小蛮了。

男人以为背叛理所当然应该被女人原谅是因为他们正酝酿着下一次背叛,可是女人用遭遇了背叛作为最好的借口,让被禁锢太久的身体从此无所禁忌。

第37节:傍与被傍(1)

第六章 傍与被傍,生意的较量

爱悦的新厂坐落于古运河畔,破土动工那天柔小蛮还请来了市委副书记剪彩。副书记大力表彰柔小蛮发家致富还不忘建设家乡,给家乡的人民提供就业机会等等。

柔小蛮特意派人接来了母亲,老人家一辈子没见过大场面,听市委副书记念女儿的名字,念一声她哆嗦一下,最后激动得老泪纵横。

新厂房竣工日期定于年底之前,再有八个月,她就和家乡建立了密不可分的关系。那比订机票回家探亲更让她心里踏实。

林梦南的电话也在这个时候拨来,他牢骚满腹:“是不是去会你在老家的情人,为什么不让我去看看扬州?”

柔小蛮有自己的想法。坚决阻止林梦南到来的原因很简单,她曾经骗母亲,在这一年将会结婚,如果林梦南在这个时候出现,母亲无疑会将他默认为未来的女婿。

柔小蛮不想给他压力,更不想让自己被动。最不愿意的还是让母亲浪费感情。

把林梦南和她,还有婚姻三个组合在一起,她没有信心。她比他大7岁。

林梦南是没有成熟的树,他禁不起纠缠,甚至也禁不起太热烈的倚赖。那会把他吓跑。可是爱里,怎能没有依赖的成分?

柔小蛮小学的班主任也来了。那位华发满头的老先生远远站着,没有近前。他曾经在课堂上撕掉柔小蛮描画的女人大腿,一跟跟矗立着,象个图腾。柔小蛮也不知道那代表什么意义。但她只知道她喜欢那些摸起来肉感的东西,大腿,手臂,胸脯。设计内衣就是让她觉得最肉感的一件事情。装饰女人胸部的时刻,她觉得整个人生也丰盈曼妙起来。

她叫人把满桌的果篮打包,给老班主任的儿子提回家去。那个看上去未老先衰的年轻人连连道谢。

柔小蛮把母亲送回家,吃了老人亲手包的饺子以后,第二天便踏上返回深圳的途程。

林志雄回了台湾。每年他有三分之一时间在台湾,三分之一在深圳,三分之一在国外。

梁媚大舒一口气。她已经厌烦了林老头的雷声大雨点小。尤其烦他在她身上没有章法地乱摸,做出激动状。

毕竟年岁不饶人。梁媚有时想跟他说说话,可是他惟恐她是在故作矜持等待进攻,于是肝脑涂地地朝这位蛇蝎美女扑上去。

梁媚想想好笑,活这么大把年纪,还是一样不懂女人。其实有时女人就只想找个男人说说话,仅此而已。但凡发生那么多艳遇事件,往往在于烦恼的女人抓住一个投契的男人想说话,男人边做聆听状边将女人放上了床。女人也就心甘情愿地认了这个哑巴亏。

所以最容易了结一夜情的是女人。女人说不要了,就是真的没明天。常常男人旧情难忍,把一夜情变成多夜,给自己惹出祸事来。

梁媚记不清自己有多少一夜情。泡吧认识的,街头搭讪的,在旅途中萍水相逢的,她很重当时缠绵的感觉轻别离。这些和她一夜情的男人因为没有着功利目的,所以常常表现良好,被她缅怀。

她利用过的男人,算起来也有双手数。实力雄厚的,被她叫做提款机,实力不那么雄厚的,也成了她的榨汁机。她也希望遇到一个既可以提款又可以厮守的男人。不过据她的经验来说,那比登天难。

好的男人都是别人的老公。因为做了你的老公,他就变得四肢无力、蛮不讲理、眼色迟钝、品位低下、装傻充愣的那么一个杂种。更有遇人不淑,象郑君这样的混蛋,把她辛辛苦苦攒下的那点私房钱卷逃一空。早知如此,她还不如当初换个更大的房子买。

郑君的鸡鸣狗盗之举,让梁媚这个惯于夹带男人钱财私逃的女人体会到被人窃取的痛苦。

自从梁媚从警方口中确知,调查结果显示,她的房间门锁没有丝毫损坏痕迹,也没有遗留陌生人指纹,应该是她的熟人所为,她就马上怀疑到郑君那小子头上。

第38节:傍与被傍(2)

不消三两下功夫,她已经确定是他干的。妈的,怎么就没想到他呢?

梁媚没给过郑君自己房子的钥匙,这一点她高度警惕。

但是她在郑君家出出入入,冲凉睡觉,郑君复制她一把家门钥匙还不是轻而易举?

最后一次梁媚见他的时候,他曾跟梁媚提过借两万块周转,当即被梁媚痛骂一顿。

梁媚最恨人家跟她谈钱。跟她谈钱的男人,尤其在她眼中软蛋一个,要好好的尽情地捏。跟女人借钱的男人,就是欠修理。

于是她把郑君狠狠讽刺挖苦了一顿,笑他父亲在香港有产有业,儿子却连在内地混得猪狗不如,空调也买不起,还要跟女人借钱应付花消。

郑君脸色立刻电闪雷鸣。梁媚不等他发作,已经从从容容告辞而去。

除了爱跟女人调情,郑君最大的毛病是好赌。每个月都要去一趟澳门,在赌场里挥金如土豪赌一番。赢得远不及输的多,但是赌博就象是毒瘾,沾上容易戒掉难。每当郑君感到手痒痒而不让他去赌时,他就会冲向最近的老虎机,摸出几个硬币丢进去,过过瘾。好象那些钱不输掉烫手一样。

黄赌毒三样,男人沉迷一样就不能要了,好比女人得了烟花柳巷之类的毛病,外表再光鲜都得拜。梁媚比谁都清楚这一点。她早早跟郑君说了分手并马上找了个林老头替补,但她万万没想到的是,郑君真敢对她下手。

她越想越气恨不已,决定好好收拾郑君一下。

她连拨几个电话,问到了初中时的男友熊焰手机号。上次她听说他在广州一带混。那家伙上学时已经在校外黑社会里颇有名气,追求梁媚时更是不惜对竞争者痛下打手。于是梁媚在他的罩着下,理所当然在他身边小鸟依人。

她对熊焰大致说了情况,“你找几个人替我把那小子修理一下,拿回来多少钱分你们一半,全部追回是最好了。要快,深圳最讲究的就是速度。”

熊焰大包大揽,马上从广州赶到深圳,和梁媚约在东门见。

梁媚为了自己时隔这么久还能对一个男人招之即来而喜上眉梢。

她手里捏着一只牛皮纸袋,里面装着她和郑君的合影,不过把她的那半边剪去。为了方便熊焰能够认出郑君来,别下手认错了人。

她焦急地看了看手机,约定时间已过,心想熊焰那臭小子该不会是骗我吧?

背后一个男性阳刚声音带点儿试探和犹疑道:

“小媚?”

“啊啊,是我。”

梁媚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转身。多年不见,面前竟是一个高大英俊的酷哥!没有刮干净的胡子茬显得脸颊发青,反而更增加了来人的酷感和魅惑。

梁媚慢慢感觉脸上烧起来,泛着红晕,心怦怦乱跳个不停。很久没有男人能够令她有过如此奇妙的感受,也许只是因为多年前这个男人曾为她进过局子吧。

熊焰的表现似乎是想去梁媚的住处看看,梁媚心里给自己提了个醒。毕竟这么多年不见,熊焰的底细她也不知个深浅,只听他自己说在一家建筑工地当头儿,可别刚送走郑君这匹狼,又迎来熊焰这只虎。

做女人真不容易。梁媚想吃螃蟹又怕夹着嘴。

他们去了东门的肯德基,点了个翅桶和两份热汤,大块朵颐起来。梁媚贪吃地模样好象回到了小姑娘时代,熊焰的手情不自禁摸到她的头发上。

梁媚心醉了。

“你还和以前一样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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