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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喜欢你。”她平静而又迅速地回答道。
“喜欢我?呵呵……”我干笑了一下,“我有哪点让你喜欢的?总不会是因为我好色吧?”
“不,因为你对我的看法和别的男人不一样……”她忽然抬起头,望着有限的狭窄星空,忽然叹了一口气,“反正就是感觉不一样……”
我考,我还以为她是因为我的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才华横溢身强体壮而喜欢我呢,“对不起,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我不能做对不起美香的事……”
“不知道为什么,和你在一起就有一种特别舒服的感觉,哪怕是做很无聊的事情……”她仿佛没听见我说什么似的,一个人呓语道,“可能是传说中的安全感吧,觉得你一定不会伤害我的样子……”
“可是,我若这样做……这不就伤害美香了么?那就和你眼中的我背道而驰了啊……”从一贯大胆豪爽的她口中听到这样细腻的话,我不禁有点讶异,但是还是坚定地说,“最重要的是,我觉得我喜欢的是美香,我不能离开她……”
“白痴,我没叫你伤害她啊!”仙道舞喃喃地说,“她喜欢你是一回事,你喜欢谁我也不在乎,我只知道我不能违背我的感情……”她停顿了一下,“我喜欢你,”
“不会吧?你们女孩子不是有一句话,宁愿选择爱自己的人,也不选择自己爱上但对方不爱自己的人么?”我一时说话也没了条理,拗口的蹦出这么一句来。
“我没考虑那么多,我要让你喜欢上我,”她将头撇向一边,“所以,就是炮友也没关系。”
我不得不重新审视眼前这个敢爱敢恨敢说敢做的女孩,很漂亮,身材很好,那种微黑的皮肤和甜美的脸蛋,有点像韩国女星的李孝利的感觉,也许床上和美香比起来……慢着,若是两人同时……》_
第二部 第六章 第二节乐团
身后传来那几个老外的咒骂声,“臭小子,还想叫我们道歉?活得不耐烦了吧?”
只听见冷冷的回答声,“我不想动手”那年轻人还挺酷的,长得也是高大俊朗,看来那几个老外若再不走就会吃苦头了。
“混蛋!!还敢这么嚣张!!老子废了你!!”一个老外怒吼着。
要动手了!!我情不自禁地回头望去。只见其中一个十分强壮的老外猛地向那男子冲去。
速度太慢了,我轻蔑的笑笑,老外下盘的弱点太明显,那小子会用什么招式应对呢?他站着没动?看来是准备最后关头一锤定音啊,真是高深莫测的战术。若换作是我的话,我只想到三种瞬间反击的方法,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招数呢?心里不禁有些期待。
那老外出拳了!马上就可以看到翘首以待的反击啦!我不由死死地盯住那金发男子的动作。
他仍旧没动他仍旧没动他还是没动
“砰!!!”
眼前的一幕让我难以置信。
刚才那个路见不平的酷酷的外国帅哥,一声不吭地被那老外一拳打倒在地,晕了过去,K。O。
玩我啊?还好没戴眼镜,不然不知道会跌到哪个地洞里去了。一幅酷酷的样子,结果被人一拳搞定,这简直是肉脚加炮灰嘛!
“这白痴小子哇哈哈哈哈~~~~”那老外自己也吃了一惊,放声狂笑起来,“喂,你们再不赔钱,下场就和他一样!!”
那几个男女早已经吓得噤若寒蝉,看来这下不会再有人拔刀相助了。
“唉”我不由叹了一口气,什么时候我能不用这个出场方式呢?便大声地对那几个老外吼道,“喂!!你们几个,过来!!”
“臭小子,少管闲事!!”那几个老外不耐烦地说。
“WhiteEat!!#%^#PigHead!!!Foolishwatermelon!!!#%@%^”我叫骂着,一直骂到叫他们沙滩的太阳,这几个家伙才怒气冲冲地冲了过来。
“来吧”我深吸一口气,今天真是疯狂的一天。
黑暗的小巷里,阴冷而又安静,刚刚仗势凌人的几个老外,此时正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嗬嗬嗬”我喘着气,用衣袖擦了擦嘴边的血迹。“混蛋,这些家伙还挺强的不过多亏你们,现在我清醒多了。不管怎么样,生活还是要继续,对自己诚实,更要无愧于心。”话虽是不着边际,但心里却坚定了很多。
“兄弟!没事吧?”巷口站着两个人,是刚才的被打倒的金发男子和另一个被勒索的年轻人。
“啊;我没事。”我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慢慢走过去,“一点皮外伤而已哦,你没事吧?”
“这点小伤不算什么,”那位金发男子还是酷酷的样子,我不禁偷笑。“我不想动手,主要是一会儿还要弹吉他。”
“噢?弹吉他?”这家伙还挺有意思的。
“啊,忘了介绍了,”一旁的年轻人说道,“我叫千叶荣二,他叫Steven,我们是搞乐团的,现在正要去排练,有没有兴趣一起来玩玩?”
“啊”我抬头看了看漆黑的天空,“好的,我叫林肯,请多关照!”
我们一路聊了起来,刚刚被勒索的千叶荣二是高中生,不过和我不在同一所学校,在乐队是弹贝斯的。而酷酷的外国帅哥Steven(为了称呼方便,我准备以后也会称呼他为“阿史”…_…!!)则是美国来的交换生,是乐队的主音吉他。他们和另外几个朋友正在组建一个叫做Neck的乐团。
“林原来是中国人啊,也是交换生么?”阿史问道。
“啊差不多吧。”我不想让他们知道自己的黑社会家族背景,再说从意识形态上还是觉得自己是一个普通人的样子,另外隐瞒身份结交一些搞乐队的朋友,感觉还是挺刺激的。我赶紧转移话题,“你们的乐团Neck组建了有多久了?”
“你不知道啊?”荣二惊奇地问道,“Neck以前可是这里最火的地下乐团之一哦!!不过后来解散了,这次重组的乐团中,那时候的成员现在只剩下一人了,就是我们乐团的老大鼓手玄野浩司,剩下的人都是新加入的,现在还在招兵买马中呢”
“噢?既然是这么成功的乐团,为什么要解散呢?”我好奇地问道。
“唉,我也不大清楚,每次问老大,老大都不肯说呢”
“无所谓,我们只要努力,还能超越以前的那些家伙。”阿史自信满满地说。
说话间,终于来到了他们地下的排练室。地方很窄,但是各种乐器一应俱全,然而,最惹眼的还是等候在那里的乐团老大玄野浩司。
他的样子,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_…!!
一般想来,这种搞乐团的都是留着长发,时髦而又放荡不羁的样子,但是眼前的乐团团长兼鼓手,却是一个和四周的环境格格不入的人。他是一个瘦削而又沉默的人,戴着墨镜,穿着整齐的西装,个子应该很高的样子,而且还是一个——光头。与其说是乐队人员,更不如说像是来监视大家的特工的样子。
“啊,你好!我叫林肯,请多关照!!”我有点怵这个团长,但还是伸出了手。
“你好,我叫做玄野浩司。”语气很温和,手也很暖,我吃了一惊,“我平时在法律事务所兼职,所以穿成这样,让你见笑了。”
“啊没有啦!”我不由对这个看似冷漠实际热情的团长产生了好感,同时发现他穿了耳洞,“一眼就看出来了,很酷的造型嘛”
“哈哈,你不用客气!”荣二笑着说,“第一眼见到老大都会吓一大跳呢,我当初还以为他是克格勃派来的特务呢。”
“啊鼓手浩司,贝斯荣二,吉他Steven”我数了数,“应该还有成员吧?”
“嗯,目前我们乐队只有四人,主唱应该一会儿就来,她要溜出来比较麻烦。”荣二笑着回答,“老大,我觉得这个阵容虽然很不错,但是人还是少了点呢”
“她?你们主唱是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