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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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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那又如何?」戴志朝陈心一笑,耸肩 :「他们没注意过这点事。只要高sir——我的田径老师——说我还跑得、还未废,我就要一直跑下去,跑到变成废人为止。不过,假如我上到大学,也许就不用在这运动世界里浮浮沉沉。啊,心哥刚才是问我喜欢不喜欢戴护腕吧? 抱歉,我说著说著就说到别的地方去。我又未试过戴,又怎知道我喜欢不喜欢?」

陈心牵起戴志的手,捂住他手腕上的那块毛巾质地的布料,笑说 :「说得对,不试过是不会知道自己喜欢什麽。就好似我未遇到陶微风之前,也不知道我原来跟男人也行。我那时没想过男人之间也能来这套。」

陈心平常的脸是端正——一种染著社会道德、寻常正规的端庄,他本人就是经书的具体化形象,有一种不太属於现代的严谨美,一副平光眼镜更突显这气质。然而,此时他的脸孔却显得有几分下流——妖气,一如某些本身与性毫不相干、甚至可说是严肃的物象,忽然被赋予某种性意味,便显得愈发的出众与下流,例如一个穿道袍的清秀道士蔽开衣袍,与一个妓女毫无顾忌地在道观里、老子像前激烈交合。严谨的道德与邪佞的性爱撞击出绚丽的火花,勾起人心底的欲念,使人渐渐走向一个可怕的地狱而不自知,或者是明知危险却还是感到无可救药的刺激与期待。

陈心低喃 :「一开始,我是在网上识得他的,那时他用另一个名字。後来我约他出来见面,他说他叫陶微风。他是一个廿几岁的男人,年青力壮,算得上英俊。但我从来不知道他的真实年龄、背景、工作,甚至连这名字是真是假,我到现在也不敢肯定。但他没将我当成无知的孩子,他跟我讲了很多我想也没想过的事。他勾起了我心内一股一直存在、但从来不敢承认的渴望。我想被人占有我的一切——不是肉体上的占有,而是精神上,就好似教徒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主,由上帝主宰每一个人的路途,然後人就不必再迷惘,即使在苦难之中,亦能安慰自己上帝与我同在。但我之前一直碰不上这样的一舍好似上帝般的对象,我身边的人生存於一个个立方大的世界里,他们无法感受外界的变化,即使他们被一只只无情的手丢弃到地上,也不会觉得痛。

「他们一个个都麻木得使我心惊,而我更害怕的是,我日渐习惯他们的麻木。我看见那时还在生的妈妈隔几天发一次疯,将家里的东西都丢到外面,我和陈秋却只是冷眼旁观,那些衣服是妈妈买给我们的,穿了一年或两年或三年,有些衣服在重要场合穿过,使我们一看到某一件衫,就想起我们曾经穿过这件衫去庆祝生日、或者穿过那一件衫跟朋友家人一齐去过迪士尼海洋公园玩去过五星级酒店食buffet。

「但那些盛载回忆的衣服与物品都在那时被妈妈丢去。我的父亲在外面包二奶,建了另一头家,当陈秋还会气愤得去骂我的父亲时,我已经习惯了生活上一切我所无法控制、又总是骤然而降的苦难,并且无法有更多感想。後来,陶微风教我,只要将自己委身於一个人,被人主宰,就能够寻回自己,於是我又改变了。

「我变成另一个人,我踩著地下,感到自己脚踏实地。我存在於这个世界,是因为我跟另一个人有极深沉的连结。但最後陶微风还是走了,我只好自己去寻找新的联系。」陈心忽而擒著戴志的手,当街当巷紧紧握住他的手不肯放,而戴志也忘了去挣扎,只听见陈心说 :「我唯有去主宰另一个人的生命。若他肯将他自己交给我,我就给他以安全感,而我同时由这件事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意义——我为了那个信仰我的人而生存,并且决定那个活在我手下的人能获得何种形式的自由。」

「心哥,你真是个……傻瓜。」戴志别开眼说。

「是,我是个傻瓜,」陈心低笑 :「然而,人活在世上,也不过是想寻觅一个安心的居所,然後在那里得到自由与幸福。一只狗希望找到疼他的主人,一只老鼠只想每天找到一大块酥油。大家只想满足自己并活下去,没人会去想大道理,没人需要思想。生存的大前提是食物空气水份与阳光,但人在获得这些之後,仍需要安全感。你会感到害怕吗? 当你见到这个都市的人都将自己关入一个等身大的立方世界里,你会感到寂寞吗? 当你看到在街上行走的人纷纷低著头,一对上陌生人的视线就感到惶恐而别开脸,你会觉得心寒吗? 我会。所以我需要另一个人,若你愿意依赖我,我就给你幸福,好吗?」

戴志深深看了陈心一眼,移不开眼睛,最後说 :「你是个癫佬(注一)。」他让陈心牵著他的手,一同回去独秀居。

注一 : 癫佬,即疯子。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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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53 (美攻强受)

…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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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个八月,大部分时间待在独秀居的戴志就像是雾里看花一般,愈发摸不清陈心的性格。有时他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有时却狂暴起来,以一种浮躁的态度对待他。每一次性爱都挟著点到即止的暴力,戴志自然会还击,却只将情欲推到另一个高峰。他们虚耗生命,在他们面前,时间只是一堆不值一文的烂铜烂铁。

戴志一般是下午一、两点上独秀居,跟陈心有时聊天、有时打机、有时閒逛,但每星期泰半的日子多少有在床上逍遥,结果戴志回家时大多已是七点,赶得及吃晚饭。也就是在那段时间,戴书隐约察觉到戴志有点不妥。

戴书见了他,私下问 :「你无端端将兼职辞退了,又天天往外面跑,到底在干什麽?」

「就约朋友出街罗! 阿书又不是不知我一向广结良缘,朋友多得……」

「出街玩也会玩得这样累?」戴书拿著本小说,坐在戴志房内电脑桌前。其实说是房间,他和戴书各自的房也不过是板间房而已,小如豆腐乾,只刚好挤得下一个衣柜连书桌、一张单人床和一部电脑。由於戴书爱看书,所以她房里的不是电脑,而是书柜,平时她需要用电脑就得过来戴志的房间。

戴志刚吃完饭,便躺上床,已是呵欠连连 :「是啊,朋友天天都吵著要我跟他们打球,我就是铁打的也会累。」

「现在都过了八月中旬了,再过一星期便开学。你则是放榜翌日已经辞职。这大半个月以来,你差不多天天下午出去,你真有这麽多朋友吗? 我数来数去,还不是李旭跟王秀明、田径队那边的跟足球队那六七个人……」戴书认真地数著手指,沉吟说。

「反正就是朋友啦,朋友……」戴志侧著身,而对墙壁而背著戴书,打算睡觉。戴书却踱到床边,坐在戴志身後,阴声细气地说 :「哥,老实讲……你是不是交了女朋友?」

「我哪有! 你跟我读同一间中学的,哪会不知道我跟哪群女生熟,她们一只二只都是母老虎,我的眼光还没那麽……」

「那你、你……但你……你……」戴书一向伶牙俐齿,现在却似给刮花了的唱片般窒机。戴志好笑地坐起来,回望戴书,戴书不语,脸上染了傍晚时围绕在夕阳旁边的红彩,只伸手轻点上戴志的脖颈,说 :「这些是什麽? 你不要告诉我这就是传说中的咖、咖哩鸡(注一)……」

戴志的心猛然提上来,直觉就用手捂著脖子,他自己跟阿书同时瞪大眼睛,因为这动作间接证实了戴书的推测,或至少暗示这些痕迹是见不得人的。戴志强逼自己镇定,笑说 :「好啦好啦,我承认就是了。阿书,你别告诉爸妈,我确实交了女朋友,这些……是她……嗯,就是这样。」

戴书第一个反应便是一掌拍落戴志的手臂,以气音说 :「要死了你! 交了女朋友都算,还天天出去鬼混,难怪回来时都是一脸倦色。你难道不累吗? 这样天天的……听说很伤身。」

戴志苦笑,说 :「你还年少,不明白,日後交了男朋友就知道了。」过了几天,戴书还真的去药材铺给戴志买了一包据说可以补身的药材,回家熬了两大碗「补药」,逼戴志喝下去,那滋味简直「苦过dee dee」(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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