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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2 / 2)

平阳、武豹、王虎等人相继上了来。

“这里别有洞天啊!”平阳左右眺望,四周都是高大的林木,却有一条精心修葺的小路,直通深处。

“看看去!”罗士信艺高胆大走在了最前头。

来到近处,当见庙宇上清晰的刻着“杨公祠”三个大字。

“原来是个祠堂!”罗士信大感晦气,但想着既然来了,那就看看吧,大步走进了祠堂大院,里头的大门竟然是开着的,没走几步突然顿住了脚步,神色变得有些凝重。他目光所及之处是满地的金银财宝,珍珠玛瑙,珍珠、宝石、金器、白玉、翡翠、珊瑚、祖母绿、猫儿眼……

罗士信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宝物,但是他却不敢上前。那些耀眼夺目的宝物上躺着一个人,应该说是一具尸体,他突地笑道:“我就说嘛,这杨素,怎么会小气……大家小心些,别有了财富没命去享受。”

大伙儿也看到了眼前的景象,一个个的提起了精神。

罗士信小心翼翼的走进祠堂,将尸体踢得翻了个边,发现死者以入暮年,没了右臂,左手还拿着一块石头,石头上都是白白的粉末,死者的嘴巴里也有很类似的粉末,周边还有很多敲碎的珍珠,顿时哑然失笑,带着尴尬的道:“这家伙不是中毒死的,应该是饿死的,我们自己吓自己了。”

其他人也啼笑皆非。

平阳看着祠堂祭台上空空如也,颔首道:“不错,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人应该是守陵人,守着杨素、杨玄感以及杨氏一门的灵位,他的日常饮食应该是来至暗杀营那边。我们端了暗杀营,他也就失去了粮食来源,活活饿死了。至于那个黑衣人,应该是司徒伤派来的,想看看杨素祠堂的近况。只是他没有粮食,宁愿将陪葬品的珍珠敲碎来吃,也不下山,却不知什么原因了。”

罗士信目光落在了死者的腿上,笑道:“不是他不下山,而是下不了山,他不只断了一条胳膊,腿也是瘸得。”

当初杨玄感造反,将本就日暮西山的隋朝推向了无尽深渊,杨广平定杨玄感后,勃然大怒,下令杨玄感分尸,并暴尸三天,又把他的肉切成一块一块,放火焚烧,同时亦将杨氏一族尽数灭门。

司徒伤对杨素忠心耿耿,担心杨广盛怒之下连杨家祖坟也不放过,将杨素的陵墓迁移到了伏牛山,并且为杨氏全族建造了一个大祠堂,偷偷供奉。

死者是杨玄感的一个管家,在战乱中断了条胳膊瘸了条腿,负责一日三次的上香以及对祠堂的打理。因为少了食物来源,他又无力下山,饿到了极处,树叶、泥土什么都吃,最后将给杨素、杨玄感陪葬的财宝都弄了出来,将珍珠敲成粉末充饥。

只是珍珠能吃不假,可珍珠粉又岂是能够填肚子的东西?他最终避免不了活活饿死的下场。

至于罗士信遇到的黑衣人,他也是悲剧的娃儿。司徒伤在当涂得知暗杀营覆灭,整个人变得疯狂,忘记了杨家祠堂还有个活人,意外想了起来,立刻画了地图命心腹赶往祠堂。他不在乎管家死活,却在乎没人给杨素上香。

黑衣人来到的伏牛山,遇到了大棕熊。这个季节正是大棕熊准备食物冬眠过冬的时候,因而充满了攻击性,以至于命丧熊口,地图也因此落在了罗士信的手上。

这细节上的经过,司徒伤死了,黑衣人死了,管家也死了,自然无人知道详细缘由,不过他们也无需知道。

“管他什么缘由!”罗士信道:“死人要那么多金银财宝有什么用,当然是我们的。回头买一沓纸钱烧给杨素,全但交换吧。”

众人大笑,一个个将满地的金银财宝收集起来。

“咦!”

平阳突然见大堂角落里有一干漆黑如墨的大型战弓:那战弓造型独特,比她见过的所有战弓都要大上一号不止,静静的躺在地上,感觉有点凄凉,她快走了过去,弯腰去拾,一下子竟然没拉起来,第二次用上了许多劲力才将战弓拿在了手上,掂了掂重量,竟然不下百斤。

这上百斤的武器她见过不少,但是百斤的战弓还是独此一份,尝试着拉了拉弓弦,不知什么材质制成的弓弦,竟然纹丝不动。(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四章 弓名破虏

平阳心中骇然,作为一个射箭能手,她还是第一次遇上如此强劲的弓箭。咬着牙,卯足了劲力,也只是将强弓拉至三分之一还不及一半,她的手臂以隐隐作痛,继续强拉下去只会伤及肌肉,放弃的松开了弓弦。

“嘣!”清脆的弓弦在平阳的脸颊前颤抖震荡,张扬着它的劲力。

“怎么了?”罗士信靠了上去,目光也落在了那张弓上。漆黑如墨的战弓映入他的瞳孔,第一个反应便是这把弓很适合他。因为他个子较高,手臂也比一般人长上些许。寻常战弓并不适合他使用,他家里的铁胎弓是从突厥大将那里收缴来的,比一般的战弓大一些,但还是有些不适。他在战场上并不以弓箭为主要利器,也没有多少在意,将就凑合着用。

但是平阳此刻手中拿的强弓,比他那张铁胎弓由要大上一撮,以长短估计,正好适合他使用。战弓的外形独特,设计的也很流畅美观。

“一张不知道什么材质做成的强弓,我竟然拉不动。”平阳看着手中的强弓,犹自不敢相信,若非手臂依旧有着酸麻的感觉,她非要再试一次不可,说着她将战弓塞给了罗士信道:“你来试试,这肯定是一把万中无一的强弓。想要拉动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你应该没有这个问题。”

罗士信伸手接过战弓,入手果然沉重,竟然比他的五钩神飞亮银枪还要沉重上一些,眼中也不由露出了愕然的表情。反应如平阳一样。竟然有比武器还要重上几分的硬弓,心中好奇大起,仔细端详着手中的漆黑战弓想要瞧瞧它是什么材质制成的。

目光落在战弓上。意外发现战弓的一端雕琢着细小的字迹,拿近了一瞧,却是“长孙”两个字。

“长孙?这是人名还是姓氏?不会是长孙无忌的吧?怎么成了杨素的陪葬品。”罗士信古怪不解,若说长孙这个姓氏,耳熟能详的也就是长孙无忌与长孙皇后了。

平阳怔了怔却是一脸惊喜:“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破虏弓,果然名不虚传。我们这趟,真没白来。”

“破虏弓。倒是有个好名字!”罗士信顿觉这把弓与他亲近了不少,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如卫青、霍去病一样将破虏事业走到极致,想着要不要把他的七星刀、五钩神飞亮银枪、明光铠也改成破虏刀、破虏枪、破虏甲跟着张破虏弓凑成破虏套。虽然名字俗气了点,难保不会如游戏里那样来个套装属性加成,想着问起了平阳这把战弓的来历。

“我也是听说的,不过可信度很大。”平阳顿了顿问道:“大将军可知道史万岁、长孙晟?”

罗士信想了想道:“史万岁听说过。好像是隋朝的一员猛将。勇猛凶悍,勇冠三军。据说他早年的时候,因为不满突厥抢掠中原,对突厥展开了反抢掠。三天两头单枪匹马的独自一人深入突厥的营地烧杀抢掠,突厥无论多少人,都没有敢抵挡他的。每次都能掠夺大批羊马,威震突厥。真是我辈的楷模,说真的。如果我在边关为将,一定也要学学他。那种感觉一定过瘾。”

说着他还有些自我陶醉,脑补史万岁当时的英姿,又在脑海中将史万岁换成是他,情绪特别激动。

平阳以手扶额,默然无语。

过了片刻,罗士信才道:“至于长孙晟应该是秦王妃的父亲吧,好像也是很厉害的一个人物,具体我不太清楚。”终究不是学历史的,他对于历史一知半解,因为演义的缘故,对于隋末唐初的历史事迹有着一定的了解,隋朝中前期的事情了解的不清楚。

史万岁的事迹因为穿越前读过什么史上十大猛将之类的网文,史万岁便是其中之一。评价的是否准确不予置评,但那些勇猛的事迹却记载的很详细的。长孙晟就不在他的认识之内了。

平阳笑着说道:“史万岁是隋朝公认的第一猛将,大将军好武听过是自然。长孙晟其实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智勇双全,是将突厥一手推向分裂的智勇名将,都是了不得的人物,这把破虏弓便与他们有着密切的关系。破虏弓原先是长孙家族流传下来的镇族神兵,弓身据说是用天外陨铁打造的,沉重弹性胜过各类铁木,弓弦来至于西域冰蚕丝,劲力十足,两者合一,也就成了长孙家族的镇族神兵落雕弓,非拥有千钧之力者无法使用。”

“长孙晟弓马娴熟,尤其善射,落雕弓也就传到了他的手上。当年杨坚尚未篡位,周宣帝以长孙晟为使者出使突厥。当时突厥之强,远胜今日。沙钵略可汗轻视大周,却独喜长孙晟,常与长孙晟游猎。一次出游,遇上两只大雕。长孙晟以落雕弓一箭射穿二雕,威震草原。沙钵略可汗大为震撼,令族中人反跟长孙晟学习射箭之术。”

罗士信听了也悠然向往,这让善射著称的草原民族反过来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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