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心说看来闷点也不错啊。跟黑眼镜那样的谐星气质相比,还是我们家闷油瓶好多了。
果然这种风格的也就只有小花搞的定,真是冤孽!
作者有话要说:
☆、桂花树
第四十六章桂花树
一顿饭不徐不疾的吃完。出来时已经天黑,北京这时候的交通拥堵状况很是令人震撼。
小花送我们回到四合院的时候就十点半了。他跟黑眼镜车都没下就急急的回去了,小花说还有事情得办。秀秀走得更早,一出饭店就被家里的伙计请走了。
一个个的老九门后人都是忙得要命,就我闲得发慌。回到四合院闷油瓶二话不说就回房间睡觉去了,我百无聊赖在院子里踱了两圈也就回了房间。
关了灯在床上睡下,我发现这间屋子的窗户可以视角很好的看见那棵桂花树。
这间老北京四合院的窗框是木头的,安上了块大玻璃,配了一条两层的灰绿色窗帘,一厚一薄,标准的窗帘配置。纱帘拉上了半面,另外半面就是窗户玻璃,透过去可以看见院子。
今晚的月亮不算大,光很柔和,轻轻薄薄地撒了一层银霜在地堂上。断断续续几声蝉鸣,昭示着夏末秋初。
我在床上辗转了好久,一直没有睡意。当我第四次像抽风一样的从床上坐起来又躺下的时候,我开始想抽烟。
说干就干。我穿好衣服揣了包黄鹤楼轻手轻脚打开房门,年岁久了的房门依然发出了“吱呀”的一声,我从房里踏出来,四下看看,发现闷油瓶的房间窗帘是拉上的。我放心的坐在了桂花树下面,点上烟开始吞云吐雾。
蝉鸣声更加清晰了,我下意识抬头望去。北京的夜晚太亮了,地上的光把本该是漆黑宁静的夜晚照的颜色暧昧,不夜城的霓虹映亮了天幕。眯着眼只勉强看见一两颗很亮的星星,在这样的城市里,只有让自己的光环越亮别人才越容易看见你。
我又低头去看手中的烟,微弱的橘红色被刚焚出的烟灰层层盖住,用手指弹了一下,一截灰黑色抖落在地,散成了不细腻的粉状。
说起这烟来,我想起一件事儿。上大学那会儿上铺的一个哥儿们失恋了,天天蹲在宿舍里吸烟。有一晚上我买了一打啤酒来,两人喝着喝着他就给我说起他的女朋友,他们初中就认识了,高中也在一个学校,那时候就开始的谈恋爱。后来他俩上大学分隔两地,一开始还好,小半年见上一次面。两人都忙,后来时间长了,谁都没来找过谁。
直到偶然有一天,那女孩跑来找他,问了他一句话,他没答出来,人家姑娘就要跟他掰了。
那个女孩当时问他,是不是我不找你,我们就不会见面了。
他当时觉得挺没意思的,这丫头简直无理取闹,大老远跑来就为这种事情。至于分手么?
后来他才知道,那个女的家里出了事儿,她爸住院了,需要一大笔钱,她每个月都在打零工做兼职,钱都交学费了。她妈治病的钱都是管亲戚朋友借的,那时候根本没闲钱给她有机会两个城市来回跑,没想到她不去找他,他也就没来过。 后来那姑娘是可能想清楚了,觉得他不靠谱儿,专程跑去分手的,文艺地说,就是去给青春画个句号的。
他知道这事以后开始后悔,回去找人家女孩不搭理他了,就窝在寝室整天抽烟缅怀。
他说他那女朋友是个豪爽性子,从前成绩不怎么样,朋友也多,又爱玩儿,一早就会抽烟了,而且还有个习惯,就是每次抽烟都要涂上口红,鲜艳的颜色染在烟头上,像朵红玫瑰。
这事情我现在想起来满脑子都是他女朋友那句 “是不是我不来找你,我们就不会见面了。”
我踩灭一根抽完的烟,静静地看着闷油瓶的房间窗户,心里一阵惘然。这次地中海找他,让我原本淡下去的危机感又重新强烈起来,我不得不正视那些问题。
他迟早要走的,而且我有预感,很快了。他不会再让我跟着,我该怎么办。继续跟屁虫一样的追着他?追丢了就用尽一切方法去查探他的行踪,然后接着追?我一点也不想想这种问题,总是很直接的逃避。他起码现在还在这里,可是明天呢?后天呢?再往后呢?
他总会不见。
这是我阻止不了的事,可我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因为我实在没法儿无动于衷。
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几乎是废寝忘食。
白天就寸步不离的跟着他,他离开时间稍微长一会儿我就开始着急。到了晚上,我就坐下桂花树下面抽烟,有时候先睡到半夜再起来,有时候先去院子里坐着天快亮了再回去睡,还有时候坐在树底下就睡着了。
闷油瓶一直没走,但我丝毫没有放松,整个人都随时处于崩溃的边缘。就这么守着,我觉得只要我这么做就能改变什么,但事实上丝毫没有。
弦绷得太紧就会断,骆驼总会被最后一根稻草压死。
于是,在我被心灵身体双重折磨压得快撑不住的时候,胖子回来了。 距离我在第一次半夜守在桂花树下面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
小花如约地带我们彻彻底底去了他说的好地方聚了一次,在一个清吧里。
胖子回来的当天晚上,我们一行五人来到了一间名叫“只是当时”的清吧,我想起了李商隐的诗“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看来老板还是个文化人。
这家酒吧的装潢大部分以原木为主,木桌木椅,面积挺大。后面还有个露天的院子,摆满了盆栽,围墙上种满了爬墙虎。铺着木地板,充满自然气息,我很喜欢这里的风格。
黑眼镜还说:“花儿爷,这也不是什么不能来的地方,你怎么就不带霍小姐来?”小花坐在椅子上,懒洋洋地抬起头,道:“她一个女孩子还是少一点夜生活的好。”这里的老板是小花的熟人。
小花找了老板寒暄了几句,叫来跟我们一桌坐下,一一作过介绍之后我们聊了起来。老板姓万,聊天是妻子是丽江人,结了婚来北京之后两人就一起开了这间清吧。草草几句当然只是表面,这个酒吧在这么好的地段占了这么大的面积,除了财力支撑,背后的势力必不可少,何况这老板还认识小花,以解家在北京的地位看,这老板的交际圈子绝对不会是泛泛之辈。
任何时候,背后的故事永远比表面的精彩。
我们找了个离吧台比较近的地方坐下,点了一堆酒,开始行酒令。酒吧里人渐渐多了起来,前边的木台子上有一个女孩在弹着吉他唱英文歌,清亮的嗓音逐渐被喧闹盖住,黄黄绿绿的灯光下,她任然安安静静地充当背景音乐。
几杯酒下肚,大家都放开了,话多起来。胖子兴冲冲地跟我们说起在西藏旅游的事,下斗那段最精彩的不方便聊,可是胖子依然有能力把干巴巴的地点考察那几天当做旅行,讲得一群人笑声不段。
我一边喝酒一边偷看闷油瓶,他靠坐在椅背上,手里端了一杯伏特加,透明的液体在老式杯中随着他的手腕晃来晃去,他的视线定定地看着桌上,低垂着眉眼,不知道在想什么。
此时驻唱的歌手已经换成一个男的了,他没有弹吉他,唱的是民谣。声音一出来就让我心底暗暗赞叹,低哑迷人还有些粗犷的声线,获得了人们的掌声。万老板见我一直在听,就说:“这个歌手是我媳妇儿那边的亲戚,按辈分得叫我一声叔,来北京上大学到我这来打打零工。这孩子声音条件不错就让他驻唱了。”
我问道:“他叫什么名字?”万老板道:“庄坚。”胖子“噗”一声笑出来:“装贱?装什么不好装贱啊。”我白了他一眼,扭头打量起这个庄坚来,胖子拍了我一掌,道:“你他娘的还看,别去荼毒人家小孩子,他个装贱的遇上你个真贱的一准儿被祸害!”
我呸了一声,骂道:“你他娘的少胡说八道。” 黑眼镜欠揍的说道:“啧啧,小三爷要真喜欢听,就叫他过来喝一杯。先混熟了以后让他唱给你听呗。”
我道:“你怎么不去啊?”黑眼镜痞笑道:“这风格不对我胃口,我还是觉得花爷儿唱戏最好听。”小花一个眼刀飞过去。
万老板这时说道:“他唱完这首就下来了,我们这儿是一个歌手轮两次班的。”
我点点头,起身向调酒师要了一杯银费士。准备用它跟那个庄坚商量个事儿。从我听到他的声音开始,我就有了这个想法。因为他使我不可控制地想起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红高粱(上)
第四十七章红高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