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朱楚君,就读于丰华学院大三企业管理系,自幼没了母亲,跟爸爸一起生活。
朱楚君的父亲叫朱石秋,是这个城里最富的人……所以她从小就是锦衣玉食的大小姐,更因为她的成绩也一直优秀,而且人称“天才少女”。所以她自幼也是人们羡慕和妒忌的对象。不过外界对她的传言都喊糟糕,很多人都认为她是个坏人,而对于这点她本人也从没有否认过——所以人们认为她是默认了——但不论她是好人也好,坏人也罢,绝没有人敢在她面前说句不好听的话——因为她是个强者,而人总是喜欢欺软怕硬……关于她的事人们也知道得不多——人们只知道她现在的男朋友“邱晨”是她同学,也同样出众。
由于出生在商人之家使得她不轻易相信任何人——所以今天她是一个人开车来的……
邱晨也是一个和天鹰帮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
理由很简单,天鹰帮可以给他好处,虽说他不是很坏的人,但也不是那种意志坚定的人,而且亦正办邪。
至于加入之后么,因为脑子不错,又帮助那些帮众办了几件事,捞了几笔,然后么,因为都已上了同一条船之后,凭着聪明的脑子,又顺利当上老二,想脱离都已不太方便,只好硬着头皮在干。但其实邱晨真正能当上老二的的原因是“黑敬老大”觉得他没有太大野心不会去抢老大的宝座——因为在帮中老二可是一人之下,所有人之上,如果老二要造反老大也会很头痛!所谓的“少年黑帮”是指这些帮中成员普遍年少的黑团伙……
不过,朱楚君认识邱晨的时候他还不是天鹰帮的人。
却说那些年头流传着一句话:“读书苦,读书累,读书还要交学费,不如参加黑社会,有钱有势有地位”。
所以各类“少年黑帮”都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经过各类明争暗斗之后,“天鹰帮”迅速壮大,成为“第一大帮”。
在这个城市了,对很多少年来说,能加入这个“帮”可算是一件“光荣”的事——这样,在学校、社会上,谁也不敢来欺负你,反而会来巴结你,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申请者极多,没门、没路、没本事的人家也还不要你呢!……
方小敏是朱楚君的朋友,她也和“黑鹰老大”有联系的人。
言归正传:
却说朱楚君正准备回去的时候被人叫住了。
来者20出头,一身豹纹旗袍,是个十分艳美的女子。朱楚君认得她——也是帮中十大天王中的“地狱蝴蝶”阮梦滢(再怎么说朱楚君也算天鹰帮老二的女朋友,所以帮中几个头领总还是认得的)。
阮梦滢:“朱楚君,你来这干吗?”
朱楚君心中一愣,她当然不能说她是来这找证据——方小敏不是自杀的(因为人们都认为方小敏是自杀的)。因为朱楚君家虽然也有很大势力,但毕竟和这“第一大帮”结仇是没必要的。
朱楚君从容一笑道:“我只是随便走走!”
阮梦滢(眼角一挑):“一走就走到这儿来了?”
朱楚君(汗……):“可能是碰巧……”
阮梦滢:“那你又在找什么?”
朱楚君:“不找什么,随便看看而已……”
阮梦滢突然笑了起来:“你骗人的功夫可真差,老实说你是不是在找什么证据——因为你是这姓方的丫头的朋友?”
朱楚君就是朱楚君,她居然说:“是的,一点也没有错!”
阮梦滢反而一愣,她没想到朱楚君会承认了!过了一会才说“我只想问,你和姓方的那丫头的友谊到底有多深厚,让你可以值得为她而来?”
朱楚君那美丽却又满是血丝的两眸微微抬起,但又显得那样黯然无光说:“我不知道,反正我会这么做!”
阮梦滢:“我知道你还为了2个字——‘正义’!”
朱楚君(充满阳光地笑了笑):“我没这样伟大!我从来就只是在做我想做的事!”
阮梦滢:“你真是个怪人……”
朱楚君:“是的,我不会让我的朋友死得这么不明不白!”
阮梦滢说:“你错了!你是不是认为是我们老大杀了她?——那我就告诉你——不是的——她的确是自杀的!好了,我该走了……”
这回轮到朱楚君呆住了,问道:“你已知道真相,也就这么放过我?”
阮梦滢淡淡道:“那我为什么又要和你过不去呢?你在做个只不过是跟‘天鹰帮’毫无关系的事。而且我一向很欣赏重视友情的人……”
朱楚君黯然道:“我也是……”
阮梦滢:“朋友……我想你既是学校的骄女,又这么重视友情,你一定有很多朋友吧!”然后又笑了笑说:“我真羡慕你!”
朱楚君叹道:“我是可以说有很多‘朋友’,但说白了也无非只能在一起吃吃喝喝而已……而且喜欢想办法利用我……”
阮梦滢(惊讶):“为什么?”
朱楚君:“第一,琼楼玉宇,唯高处不胜寒,第二,与其交一些只能在一起吃吃喝喝的所谓朋友,倒不如没有朋友来得清静。”
阮梦滢(笑):“我现在也没什么‘朋友’,也不打算有什么‘朋友’。以前我有很多‘朋友’,现在他们都看不起我,我也无所谓得很。”
朱楚君:“不,你有所谓的。”
阮梦滢(吃惊):“为什么?”
朱楚君(笑):“不,你和我不是同一类人,所以我们的想法是不同的!或者只有当你‘醉生梦死’的时候你才无所谓,但当你清醒的时候,比如现在,你就有所谓了!——要不然你就不会说刚才那些话了!”
阮梦滢叹道:“你很聪明……是的,一点没错。但聪明人一般都活得很累,对吗?”
朱楚君想了想说:“对……”
晚风吹乱了两人的头发,两人相视一笑然后朝两个不同的方向离去……
正文第二章神秘传说
(更新时间:2004…8…27 32700 本章字数:2555)
时间:四个月后
地点:丰华学院
这里是一个沿海的城市,亚热带季风气候使得这儿四季分明——现在是夏末……
丰华学院就坐落在这个城市的郊区……
今天是新生报到的日子,校门口挂这“欢迎新同学”的大横幅。
“真的向做梦一样,我这种人居然也能混到这里来!”只见有四个女还正向这边走了,其中一个还唧唧喳喳说个不停……
在说话的那个女孩叫“史婧”,她长得也许不能算很靓,但你看久了就也会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可爱……
当今校园就常会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喜欢把精力花在写小说上。
如今成功的学生文人很多,但不成功的更多——史婧就是这样一个人。
学生文人并不好当,但史婧已无法去放弃了——也许写小说以已经成了支持她生活的全部……她是个复杂,矛盾的综合体……然而在如此的内心着下却有一层天真的言行,所以一般的人都会认为她是个单纯的人。
不过她的灵感还是挺多的,她也好象总也有写不完的文稿一般……可惜她那些灵感很难引起别人的共鸣……所以她似乎总也是在失败中度过的。
但她并没有后悔过……从来没有……
如今她又在些一个长篇叫《珊》,珊也就是书中主人公的名字——讲的是一个身患绝症的女还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的故事……
史婧篇:
今天是我来这的第一天,看来这座大学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美丽……能到这儿来,我实在不能不感激高考那天的超常发挥……更令我高兴的还是我高中时期的四个好朋友也来了……她们现在就和我走在一起——我右手边的这个靓女孩叫“林慧”
说到林慧,她属于那种特开朗的人,而且极易对新事物产生兴趣。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怎么跟她成为好朋友的,而且她还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虽然我不信命运,但我还是不能不否认我和她实在有缘——从小学到高中我们一直同学。
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听流行歌曲,高中时期学校不让带,但她照带不误。
她的另一个爱好就是逛商店,有事没事就会拉我陪她去看这看那,而且一逛就是一个下午。
她对色彩也是极为敏感的,一到放假的日子,她的打扮绝对是很显眼却又决不会让人觉得媚俗。
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