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我刚才跟朋友出外,一时有点不舒服,上了朋友家休息。」
「朋友? 哪个朋友? 阿秋吗?」
「嗯……嗯。」
「不是说他爸每晚都会回家吗? 你这麽晚还待在他家,会打扰人家的,还是快回来吧。」
「这个……不打紧。今天是中秋节,他父亲要跟人去应酬,所以不回来。」
「中秋节还去应酬? 有家庭的人今天都去享天伦乐了,有谁会挑这天去应酬?」林母疑惑地说,说得林春也静下来,心跳快得像鼓声。
林母见儿子忽然不出声,就说 :「算了,反正明天是星期六,只要你不打扰人家,就在阿秋家过一夜吧,也不是第一次了。」林母再叮咛林春几句,便挂电话了,林春这才舒一口气,身子软下来,坐在地板上。
陈秋伏在床上,看著林春,嘲笑他说 :「难怪你被戴志他们叫作书kai子,连谎话都说不好。」林春带点委屈地瞟他一眼,心想 : 若不是你把我带上来,还留我到这麽晚,那我也不必说谎。陈秋明白林春的意思,笑得更得意,桃花眼弯成两轮水月儿,显出一丝稚气。林春有点困,又躺回床上,拥著被子想睡。
陈秋的身子贴过来,从後拥著他,两人的脚交错搭著。因为房内开了空调,凉飕飕的风吹过来,有点冷,拥起来温暖又舒适。
「我想我可能喜欢上你。」林春在心内挣扎了很久,还是决定说出来。他想了很久,除了「喜欢」这两个字能解释他的行为之外,就好似没有别的词能解释了。只是,两个大男生跟对方说什麽「喜欢不喜欢」的,听著古怪得很。「喜欢」这种词语,似乎只适用於女生之间。
陈秋噗哧一声笑出来,林春感到身後、陈秋胸口的震动,他的脸热起来,有点後悔说了那句话,闷闷地说 :「算了,你当我什麽都没说过。」
「那可不行,我可是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听入耳的。我只是笑你说话的方式而已。都是中七生了,你却说那种只有小学生会说的话,小学生跟对方告白,很喜欢将话拖得很长,中间再穿插一大堆无聊的用词,比如说『我似乎好像或许可能有点喜欢你』,十分饶舌。因为他们觉得表白的话说得愈短,就愈有爆炸力,比如就只说一句『我喜欢你』,感觉忽然很认真。」
林春想了想,似乎说得有点道理。他知道陈秋在哄他说一句「我喜欢你」,可林春就是不肯说,一张嘴像蚌壳般死也撬不开来。陈秋等了良久也听不到林春回话,便长叹说 :「唉,果真是书呆子。」林春忍著笑意,身子动也不动,他想,总有一天他会说的,姑且就吊一下陈秋的胃口吧。
「但是,我直到现在这一分一秒,也不觉得我是同性恋。」陈秋偎在林春的颈窝,说 :「我想你也不觉得自己是同性恋吧? 我只是喜欢你,而你刚巧是一个男人。无论你是男人或女人,我想我都会喜欢上你。所以我只是喜欢林春,而不是喜欢男人。你呢?」
「大概吧。」林春故意说得含糊,不肯正面说喜欢。
陈秋放弃了,自顾自的说著 :「我是一个及时行乐者,而你则是现实主义者。从你吃月饼的故事就看得出来了。如果你不是跟我厮混,你就会平步青云,虽说现在你也没有堕落到哪里去。你会考好高考,上最好的大学,大学毕业一出来就去做政府工,铁饭碗,不愁吃不愁穿,很自然就认识一个中等漂亮的女人,在三十岁左右结婚,真是无趣的人生。但是,就因为你跟我混在一起,至少你人生中有过两年出轨的时间,那也算是一个很不错的体验吧?」
林春微笑 :「怎麽听起来像是老王卖瓜?」
「哪有,我只是实话实说。」陈秋笑说,啃了啃林春光裸的臂膀,使他一阵痒痛。陈秋再说 :「我做事很少会顾後果。就好像我去玩cosplay,穿女装,只图一时好玩,过後其他人会怎样看待我,我根本一点都不在乎。但你就不同。你太神经质,时常介意别人以什麽目光来看你,当你见到旁人脸上现出一丝厌恶的表情时,你就会缩回自己的壳里,宁愿得不到别人的喜欢,亦不要受到伤害,只喜欢隔岸观火,与任何人都保持一段恰当的安全距离。
「所以你怕自己的人生会出错,也不知道你是否气数已尽,偏偏就跟我混在一起。」陈秋一顿,享受著这时的宁静。
「跟你混,也许我会学到什麽东西,或者见到一些未曾见过的东西。」
「哈哈,还是一副模范学生的口吻。好像老师问你,参加课外活动能学习到什麽啊? 然後你一本正经地说『可以学到课堂和书本以外的知识』,真是无趣。」
「……我本来就是一个无趣的人。」
「不,从某种角度而言,你是我所见过,最有趣的人,所以现在你才会躺在我床上。」陈秋的答案正经起来,倒教林春感到不好意思。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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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61(美攻平凡受)
…上来更一回吧,今天刚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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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你说我们既然迟早也要分开,所以就应该趁还未太痛苦的时候分开,乍听很有道理,但细想就觉得很荒谬。是的,我们或许会有分开的一天,可既然这刻我们大家都不想分开,又为何要强逼自己分开? 难道日後你交了女朋友,第一次约会就跟那女人说 :『你愿意跟我结婚,然後保证绝不离婚、永不分开吗? 如果不能的话,我们就不要去约会了』。
「有很多事是要试过之後才知道是否合适。比如说你去买条裤子,不去试身室穿一下,哪知道会否合身不合身? 感情这种事也是一样的。假如你总是不敢踏出一步去尝试,你就永远不可能得到幸福。」
「那麽,因感情而受伤,也是一种幸福吗?」
「那是得到幸福的必经过程。在一段感情中跌倒了,无论跌得多惨都要重新站起来,去找另一段感情。兜兜转转,终於找到那一个人时,你就觉得往日跌倒後受过的伤,根本微不足道。如果你未曾试过,又怎知道谁最适合自己? 未痛过,那获得幸福时又怎会喜极而泣? 痛苦也是一种收获,是一个里程碑。感情是一场赛跑,无人可以不跑过那一段长路而直达终点的。」
「你即是说,就算我们最终会分开,现在也应该凑在一起吗?」林春想,假如他们现在算是情人,那可真是顶没情趣的,哪有情人会大谈分手的理论? 可是,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他们是男人,是同性,不要说社会、歧视的问题了,林春甚至无法想像若母亲知道他和陈秋搞上了,她会有什麽反应。
而且他们不是永远的少年。两个大男生在床上胡搞,似乎没什麽大不了的,毕竟年少轻狂,荒唐风流的勾当自然干不少。可他们到了大学时,还能像现在这样在一起吗? 他们到底是单纯地享受肉体的交缠,还是会为了维系这段关系而出一分力? 到了二十岁、三十岁时,他们这一分莽撞的热情仍然存在吗? 而且,陈秋本来就跟过女人交往,或许有一天林春上来陈秋家,会看见地下躺著一个胸罩和女性衣物,然後打开陈秋的房门,看见他和一个女人做爱。又或者出轨的人是林春自己……
这一段关系中,有太多「可能」、「或者」、「也许」,就像一个新形成的世界,有那麽多不确定的因素,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