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秋平时一定会出言反驳,他是那种失败了还要挽回一城、不肯认输的人,广东话有一句俗语,正好用来形容陈秋这种人 :「跌下地还要拿一把沙」(注一)。出奇的是,陈秋这次没有反驳,只是笑著说 :「是你略胜一筹。」
林春有点惊讶似的微张著口,过後就转过头,往前走著,不愠不火地说 :「现在去你家吗? 在此之前,先到超市买点东西,你身上有钱吗?」
「有,我要吃茄汁大虾、豉椒炒蚬和马铃薯煮排骨,银包先给你。」
「哦。」林春接过陈秋给他的银包,有一下没一下的抛掷,他走在陈秋前方,陈秋走在他的後方。
「……都快五点了,我怕来不及弄三道菜。而且怎麽全都是肉。」
「谁管你! 现在你花的是大少爷我的钱,我可是你的『米饭班主』,叫你做就做!」陈秋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林春遂以沉默作消极的反抗。
一直到很久之後,林春才告诉陈秋,那一次陈秋为他揉著後颈时,他感觉到一股麻痒由後颈直传落背脊,好像被人搔痒,但又有种暖热微颤的舒服感,彷佛被人温柔地按摩著,使他颤抖,亦使他惶恐。所以他那时一直走在陈秋前方,直至那种又刺又痒的感觉退减,他才敢重新面对陈秋,因此他当时才没有发觉陈秋那洁白的脸,曾经久久挂著一抹淡红。
注一 :「跌下地还要拿一把沙」,这句话我觉得还是用广东话读起来更过瘾 :「跌左落地仲要拿(音乸)番za沙」,「za」乃音,意义同「堆」,比如说「一za沙」、「一za花瓣」等等,有声无字,或者是我才疏学浅,一时想不出同音字。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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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我忽然想,不知道有没有人猜到,我这篇文是在影射哪一个新市镇呢
《春秋》18 (美攻平凡受)
…晚了上来喔,不过买了很多喜欢的东西,超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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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的天气依旧反常,十二月初应该还不是太冷,但这年一踏入十二月,气温就骤降,直下至十度左右,在中国内地或是其他地方,摄氏十度算不上是什麽寒温,但对於天气和暖的香港而言,这已是与洪水猛兽相差不远的低温了。
林春系上一条围巾,穿上两件毛衣,外罩一件白色中长大衣便出门。林春的学校很奇怪,冬季制服中有一种叫「校褛」的玩意,也就是一件普通的大衣而已,长至臀部的一半左右,号称是很能保暖的,可实际上这校褛很薄,十五六度时穿,还可以保暖,但如果是在十二度以下的温度,这校褛形同垃圾,丝毫不能保暖。
因此,每当气温低於十二度,或者天文台发出「寒冷天气警告」,学生就可以穿一般的大衣回校,但颜色必须是黑色、白色或深蓝色,而且必须是净色大衣,不得有任何花款。
林春记得,在中五时,陈秋穿过一件颇为夸张的大衣回校,大衣倒是净黑色的,不过系了一顶帽,帽缘镶了金银混杂的一圈柔毛,在阳光底下会发光,就像金羊毛一般闪亮。
为此,训导主任曾警告过陈秋,陈秋那时一脸不屑地以谦卑而讽刺的口吻回答 :「阿sir,你之前常说我校服发饰违规,小人我这一次仔仔细细看过校规的每一行字,才敢穿这大衣回来的。校规上面只是说『学生须穿净色大衣回校』,但没有说不能穿连帽子的大衣回来,更加没有说帽边不能够有羊毛。你不要『屈我』(注一),阿sir,我一向是守校规的好学生!」
陈秋总有本事令老师表现出一副为之气结的样子,想起那个平常「英明神武」的训导主任,当天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样子,林春就想笑。一扯动脸皮,便感到脸一阵乾硬,唇上也好像凝结了一层硬皮,他才想起刚才赶著出门,忘了先涂些润肤膏和润唇膏,幸好润唇膏他是长期放进书包。一到冬天,林春的皮肤就会变得非常乾,所以不得不涂点滋润的东西,只是他绝不会在同学面前涂,总觉得男生涂唇膏有点古怪,然而他又切实地需要润唇膏。
上到课室,陈秋还未回来,戴志大刺刺的坐在林春的位子,跟一堆男生閒聊。那些男生见林春回来,便作鸟兽散,他们都有点怕这个不苟言笑、成绩骄人的书呆子,唯独是戴志免疫,仍旧霸著林春的位,跟他夸张地挥手说嗨。
「哦。」林春朝他点点头,静静放下书包,先坐在陈秋的位子。戴志好像每一天都过得很快活,这天也一脸阳光笑容地跟林春说无聊话,可他突然收起笑容,出其不意地伸手摸了摸林春的脸,语带惊异地说 :「书kai子,你搞什麽? 你是蛇吗? 脸上脱皮脱得很严重! 鼻头乾得结了一层层皮,两边脸就冷得通红一片,看起来很糟糕!」
「没办法,我忘了先涂点东西才回来,之前连唇皮都冻硬了。」其实不用戴志说,林春也感觉到整张脸都不舒服,一牵动脸上的皮肉就一阵紧绷,摸起来粗糙得像沙纸。戴志一脸凝重地想了想,又鬼鬼祟祟地左右张望一下,然後回自己的位子拿了一个小瓶,便拉林春出走廊、直入厕所。
「诺,不要说我不关照兄弟! 这瓶鬼东西是我老妈子前天买回来,硬塞给我的。她说我天气冷、皮肤就乾燥,说什麽也要逼我用这女人货,不过我偷偷用了几次,发现效果还不错的。这里人少,你就往脸上抹一些才出去吧。动作快点! 不然被其他男的进来,见到我们用女人货,那我一世英名就丧於你手中!」戴志彷佛对林春晓以大义般的,一脸正经又压低声音。
「谢了,戴志伟。」林春心中挺欣赏戴志的。他既可以和班上的男生打成一片,但面对著他和陈秋这类边缘人,又不会以轻视或嘲笑的态度对待他们,总是拿出一片诚心,知道他们有麻烦的时候又常挺身而出,过後也不会想到报酬。但这个性落在社会上,注定是要吃亏的。
林春一边想著,一边扭开瓶盖,挖了一坨白色的润肤霜往脸上涂。难怪女人总是将护肤品奉若神明,林春在脸上薄薄涂了一层,原来脱皮脱得「一脸风霜」的他,立时「回春」,那些小块的白皮消去,加上林春两边脸给冻得通红,涂了乳霜之後,脸色比平常还要好。
戴志坚持将那一小瓶乳霜送给林春,说 :「这东西我家里超多的! 我老妈子用,妹子又用,老头子常骂我妈和我妹,说她俩把他辛苦赚来的血汗钱都进贡给那吸血鬼化妆品牌,我老妈子总是当他说的话是耳边风啦。」
林春这才知道戴志原来有个妹子,不过他也没有深究下去,只是大方地接受了戴志的礼物,袋在裤袋,和戴志走回课室。一入课室就见到陈秋,他还是穿那件连帽子的黑大衣,帽缘金银夹杂的羊毛依然耀眼得很。
「你们怎麽一起进来的? 真少有,戴志伟,你跟书kai子的感情变好了啊。」陈秋半开玩笑的说,他只有在跟林春单独并处时,才会叫林春做「莲蓉月」,就是不想让戴志知道「莲蓉月」这有趣的花名。
「没有啦,是去办一些事而已,咳咳咳。」戴志含糊地答,造作地乾咳几声,又用力往林春的背拍几下,暗示叫他不要将乳霜的事说出来。林春本人是觉得没所谓,但戴志似乎十分的不愿意被人知道他用过所谓的「女人货」。所以林春也默不作声地坐下来,稍侧过头回避陈秋好奇的目光。
「办什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