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衣趿鞋,往北苑走去。
半路上碰到在园中秉灯夜读的秦昊,他手中捏卷,踱步过来道:“大哥要去找父亲大人?”
“……”
“劝你不要去哦!”
“与你无关。”
“怎么会与我无关?”他伸指捻了捻垂在自己脸側的一缕头发,笑得纯良无害:“大哥要与我娘抢夫君,我是孝顺的儿子,大哥你说,与我有关不?”
“你!少污言秽语了!”
你孝顺,你他妈的孝顺极了,以前你娘和别的姬妾争风吃醋,被人抓着头发骑在身下打,你可是一直在旁边冷眼看戏来着!
最后还是我上前去制止的!
“收起你的杀气,大哥,你这样让手无寸铁不会武功的小弟伤心得很……”他转过身去,背对着我,持卷的手背在身后。
不知道是什么让他如此有恃无恐,敢把背部对着盛怒的我。他在家中的地位,虽说是爹唯一的亲生,可我若杀了他,老爹也不见得会要我偿命。
我转过身走了。
他果然还是像小时候一样令人讨厌。
走到东院门口时,门外转出一个人影,雪白的衣袍在夜风中翻飞,秦昊的声音幽幽传来:“大哥,你若走了,爹要问起我来,我可担待不起,他定要说是我气走你的,他会罚我的,小弟很害怕,所以……”
“从小到大,你的脸上何曾写过怕字!”
他走近来,略微抬眼,轻声道:“我脸上写过怕字的,大哥忘了吗?四年前的那个夏夜,也是在园中,大哥醉醺醺或许是真的不记得了,那时我才十二岁,可不知道大哥倒底要干什么,大哥会武,可小弟不会……”
“够了!不要逼我杀你。”我转过脸。
“杀我?呵呵……”他靠得更近了,状似委屈地道:“大哥,明明是你有错在先,你习武,难道不是为了守护父亲,而是为了杀光你看不顺眼的人,掩盖你是个断袖的事实?啊——!”
我拧住他的脖子,平复了一下脸上的盛怒,低低地道:“不要讨死!不要挑战我的狠毒。”
他的嘴角溢出一丝血迹,继续讨死:“大哥流泪的脸,真美,我娘肯定比不上,所以,就算我死,也绝不能让你……”
我将他扔进一片花丛中,拍拍手,转身步上西府芜羽院的路。
气到极致,我就不会再气了。
“大哥,怎的又不杀我了?”
“杀一个存心找死的疯货,我没兴趣。”
“你的狠毒,也不过如此。不问我为何疯么?”
“我么兴趣!”
翌日,我奉旨进宫。
由着奉旨来迎我的公公来到了皇上就寝的元辰宫。
元辰宫并没有金碧辉煌的样子,只是一片漆黑,只有墙面上是由正红描成的壁画,其余的,都是浓重庄严的黑,连廊上垂下的流苏、角玉,都是墨色的。
如果此时是秋分,这个元辰宫才算得上整个皇城最华美的地方。因为胥太厉对彼岸花情有独钟,元辰宫四围,都是密密麻麻的彼岸花,此时此刻,是叶落将尽的时刻,没什么景致,一旦到秋分时节,十分准时地,满地都是鲜红似血的彼岸花,远远看去,就像鲜血铺就的一层地毯。
这是胥太厉这个人的爱好中,我唯一认同的一面。
因为我也喜欢彼岸花那恶魔一般的温柔。
胥太厉这个当今圣上如今干脆连朝也不上了,把一切朝政全部交给老爹全权处理,连过问都懒得装一下了。
进了宫门,但见此刻他正端坐在琴台前,抚一尾七弦,整个殿中,雾烟缭绕,熏香怡人,琴音叮咚,抚琴之人,也称得上英俊,戴帝冠,着帝袍。看着这样的表象,十人有十人被骗倒。
“秦宝叩见皇上,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我跪下行大礼。
他抬了抬手,示意我站起身来,继续抚琴,口中道:“御弟总是这样对我毕恭毕敬,真是叫人寂寞得很!坐,来人,上贡茶!”
“微臣提醒过皇上多次了,御弟这一称谓,实在于礼不合,更何况……”
他微微抬头;看了我一眼道:“更何况什么?”
“微臣这些年游历在外,闲暇时读过些野史、正史,这御弟一称,据说最早是一位高僧所得。臣薄陋,不堪配此称谓,更无意佛门。”
“无妨,这个称谓是你爹为你请的,他精明,为了阻止我奢望你,讨了这么个身份去。他若想为你讨太子之位,只怕我也是肯的,可那又怎样?我想要的,何曾放弃过?”
“皇上……”
“就算得不了你的心,那也要得到你的人,倘若两样都得不到,那别人也休想得到。便是我下了黄泉做了鬼,你,我还是要带去的!”
“……”
“秦宝,你翻白眼的样子也很好看,就不要在我面前装丑了。乖乖坐了,喝茶,听我弹琴!”
“遵旨。”
他的琴音虽然还不错听,可我的思绪却飘啊飘得老远了。
前前前朝有野史写道:当时的帝君最好做的事,就是喝茶,听薄王弹琴。
同一时期,郑国野史也记载过:当时的郑王,死于求而不得,是个极其杯具的人物。
这个世间,求而不得的人,实在太多太多了,为何只有薄王那一双人,得老天独爱,其他的,就得悲剧散场?
不知道,等待我的悲剧,又将是怎样的?
“秦宝,你又神游天外了!”
“啊,臣该死!”我赶忙搁下茶杯,撩袍就要下跪请罪,胥太厉已走到我跟前,伸一指勾住我的下巴,制止了我的下跪,他皱了皱眉,撤了手指道:“算了,过来,给你看一件东西。”
我心虚地跟在他的身后,不敢多言。
往常,他若发现我走神,也不惩罚我,而是迁怒于宫人,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这种情景,经历了不知几何。
来了他的寝殿内室,只见宽大的龙床上,躺着一叠衣物,黑得像墨,红的似火,活像一件正在燃烧的帝袍。
“这是?”我不由自主想往门口退去。
“赐给你了,换上看看吧!做了三年,去年才做好。”
“这怎么行,而且皇上用的那是什么绣娘啊,就是做一件帝袍,也用不上三年。”
“因为她们做的三千多件中,只有这一件我最中意。试试吧,当然,你可以先检查一下有无动手脚,有无染毒……”
说完,他便走了出去。在外面道:“你放心,我不会再逼得你出走的,你真能逃,四年间,我的四十二精英影卫一直找不到你。”
嘿嘿,看来这四年我的出逃,也稍微得了点好处嘛,不逼我就好,我也不想手添血腥。
他们喜欢误会我的出逃目的就让他们继续误会去吧!
我身上着的是老爹今早着人送来的新锦袍,虽然我不讨厌水蓝色,但是我最喜欢纯黑,他一直不知道。
黑色锦袍,普通人穿了,会被人认为是有野心的人,因为黑,是大随皇室或者一品权臣的象征色。
我则只是单纯地喜欢墨色。
若是他赐给我别样的锦袍,只怕我看都不想看一眼,可眼前这一件,我却有兴趣。我刚一抖开锦袍,但见上面燃烧着的火红,原来是一株株彼岸花!
栩栩如生,什么叫栩栩如生,就是眼前这样的……
胥太厉在门外笑道:“我就知道你会喜欢。”
是的,我很喜欢,可因为是你赐的,这喜欢,可就大打折扣了。
最后还是穿上了。
我走出去时,他一笑道:“不错,穿起来英挺极了,比你刚才穿的水蓝色好看,怪不得你喜欢黑色,不过就算你不刻意着黑衣,我也不会将你当女人!”
好看,当然好看,耗费三年才做成一件,能不好看吗?
“可是这颜色……”
“我准你在宫里着黑。现在是六月,秋彼岸不发,真是寂寞啊!好了,秦宝,以后见我,必须穿这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