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惨白,看着就不正常,脚不是正常人扁平的样子,因为缠在了一起,脚背弓着,显得脚特别厚,整个就是一个肉团。并且整个脚趾头萎缩,成了畸形被压在脚板下面,几乎和脚板的肉长在了一起。如果不用温水泡开,根本就掰不动。怪不得定期就要剪趾甲,因为脚趾折得脚板下面,稍长一些趾甲就长进肉里了。
真是太可怜了,李晓虹忍着内心不适,把姥娘的腿搁在自己腿上,慢慢把一个个脚趾掰开,再把趾甲给剪掉。
脚趾和肉贴得太近了,李晓虹屏住了呼吸,害怕一不小心就剪到肉,总是剪掉一个后才呼出一口气,一只脚剪完后,李晓虹头上汗都下来了,刚才太精神了。然后稍歇了会儿,又一口气把另一只脚趾甲都剪完,才给她姥娘套上白袜子。
其他几人也不再说话,等李晓虹剪完后,王翠才笑着说:“还是晓虹眼睛好,剪得快,我眼睛花着,平日剪一次都要半个小时。”
那时候的女人真是可怜,也不知道姥娘一双小脚,是如何艰难把妈妈他们几个养大的。
李晓虹也笑了,“没事,我在你们家住的时候,这个都归我剪好了。”
“那可正好,我可就歇歇了,就是到时候不想让你走了怎么办?”王翠也开玩笑。
“对了,我记得小时候我姥娘不是都用裹脚布缠着,现在不用缠了?”
“傻孩子,那是你姥娘要走路,才用布裹着,不然都走不成。现在她腿摔着了,又不能走,还裹着做什么?”王翠解释。
“不用布裹着就不能走路了?”李晓虹还真不知道这个问题。
“是啊,我的脚已完全变形,放开已没法走了,必须得裹上裹脚步才行。”姥娘证明道。
几人不由感叹还是现在的女人好,想去哪里去哪里,工作也可以和男人一样干。
晚上二舅回来,大家聚在一起吃了饭。
前世李晓虹记得在二舅家吃的一种香肠很好吃,没想到今生又吃上了。香肠色泽润红,略带甜味,用绳子扎成一小截一小截,再放笼上蒸之后就像一个个圆珊瑚珠子串起来似的,吃起来非常美味。即使后来,也许是因为是在北方的缘故,李晓虹也没在其他地方见过绑得如此密集的香肠,而多是一手掌那么长的,味道也没有在舅家吃的这种好。
“这个香肠味道真好!”又一次吃到这种香肠,李晓虹不由概叹。
“这是你舅一个同事从南方带过来的,送我们了许多,回头你走的时候都带走吧。”
王翠看到李晓虹,心里真是感激她。没想到搬到P市后,正如晓虹所说,这里的学生讲话都是用普通话,就是她自己也慢慢跟着改了些口音。
好在家麟在老家时,就和晓虹一起跟着收音机练习说普通话,不然来了这里估计还不适应。她可是看到其他从老家转过来的小孩,不少因地方口音被其他学生排斥和嘲笑。
家麟则不然,他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纯正的普通话,使他很快就融入了这里的生活。原来儿子的泥猴样她可是知道,这些都是和晓虹在一起后被熏陶改变的。更不用说晓虹给儿子的那一大本笔记,她也按那种方式让家麟去学,家麟的语文可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
作者有话要说:不满的孙扬:还说是亲妈呢,刚收到好消息就让我们分开?
作者:再抱怨就让你永远长不大……
孙扬:……
古代女人真是可怜,没看到缠脚后脚是什么样的人是不可想象的。现在又出个什么女德学校,看到这个消息,忍不住脑洞大开,写下这章。
上一章感谢richer、木方圆,温暖、路人甲、落月、whitetea 各位大大的评,爱你们,虎摸…
今天上班,中午我也要吃面条,不过是羊肉烩面哦。
☆、汪国真
“哎呀,我就说嘛,晓虹一来我就没地位了!”张家麟夸张地叫道。
“吃你的吧,这还堵不住你的嘴!”张家麒敲了他脑袋一下。
“哥,我个子不高都是被你给敲的啦!”
张家麒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你原来不是说是时候被晓虹给揉的?还说等她来了之后一定要和晓虹比个子,怎么?比过了没有?”
“昨天就比过了,当然是我高了。”
“那我怎么看着是晓虹高呢?”
“有你这样的哥哥吗?哪儿疼专向哪儿捅!”张家麟怒目而视,大家都被两人逗得发笑。
“晓虹,你都高二了,要分科了吧?准备念文科还是理科?”
“我准备学文科。”
“为什么学文科,理科不是出来后门路更宽广吗?”
说到这个李晓虹就丧气,自己真的是对理科无感,人家有的重生后就变得聪明无比,她怎么还是和原来一样?最多把小时候的记忆力找回来了,没再随着年纪增长而减退,这一点李晓虹觉得还是因为今生大脑用得多,才开发得比原来好一点。
“没办法,我的理数外还行,但完全对物理化学没感觉。”
“文科学好了也一样。”二舅发言支持外甥女。晓虹学习又不差,学什么都行,将来再找个稳定工作,一个女孩子,差不多够养活自己就行了。志军的生意做得不错,反正她家里现在也不缺她那点儿钱。
“那我们岂不是没法再比了?”张家麟有些泄气,小时候表妹一直压在他头顶,终于他发现长大后的表妹有弱点了,他正摩拳擦掌要赶超她,却发现她又要读文科了。他最烦那些背呀背的文科,早决定将来要学理了。这样两人还如何比?就像一拳打到了棉花上一样郁闷。
“比什么比?晓虹的作文在全国大赛中获奖,这你怎么不比?”王翠瞪他一眼。
“我妈就是有了晓虹就忘了我,我这心啊,都是冰凉冰凉的。”张家麟捧心道。看得出来,母子两人关系不错。
今生张家麟怎么这么逗呢?感觉原来他可没有这么活泼。看来,真是很多东西都改变了。
吃完饭,二舅说好不容易来一次,让张家麟第二天带着李晓虹出去转转。
其实这时候楼房大都破旧,P市因为是因能源发展起来的,建市的历史也很短,整体更是看着都脏兮兮,也没什么历史内涵,商场的东西更没兴趣买。李晓虹想了想,还是去新华书店逛逛好了。
第二天,刚到外面,就遇上几个十几岁的男孩,几个人眼光扫过李晓虹就又转开了,其中一个叫道:“张家麟!走,打球去!”
“我表妹来了,我带她去转转!”
来人身体结实,皮肤是健康的麦色,一把搂住张家麟脖子,“这个就是咱表妹!”
张家麟踢他一脚,“谁给你咱,这是我表妹!”
“咱哥们,还分什么你我的,你表妹就是我表妹,这完全没问题!”来人拍拍胸膛,露出一口白牙,“你说是不是啊,表妹!”
真有这样自来熟的人,李晓虹知道这种人你越和他说,他越来劲,没想理他,对张家麟说:
“不然你和他们玩去吧,我自己去书店转转就行。”
“那怎么行,你好不容易才来一趟!”
“反正也没多远,我坐公交车一会儿就到了。”李晓虹心想反正自己对这里都熟,自己去转转就行了,没必要拉上张家麟一起。
“话说,张家麟,这个不是你那个表妹吧”
张家麟给他了一个正是如此的眼神。
“哇,原来你就是张家麟那个传说中的表妹!”他放开搂着张家麟脖子的手,围着李晓虹转了一圈。
“梅超,你还去不去打球啊?”另外几个男孩不耐烦了,忍不住道,“你不去我们可先走了。”
梅超锋摆摆手,“你们先走吧,我再和张家麟和他表妹聊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