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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1 / 2)

>西合璧,翡翠未尝不可?

陆涵之惊艳于T台上穿着改良版汉服,配搭闪亮新颖翡翠首饰的模特。

当小颗的翡翠像施华洛世奇水晶一样闪烁在项坠、手链、耳环和戒指之上,当被精心雕琢的翡翠称为胸前出挑的纽扣,衬着飘逸潇洒又符合实用的古韵服饰,怎么不能大放异彩?

不过,就在展台前围观群众大把,人气高涨时,陆景轩接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电话。

“别休息了,去前面帮忙。”

那时有些暴躁的陆涵之正扯着陆景轩的袖子想把他拖去应付客人,后者接起电话的一开始也还嬉皮笑脸,转眼就变了脸色。

“好的,我知道了,尽快回来。告诉他们,就算山中无老虎,也不是猴子称霸王。”

陆涵之被这语气吓了一跳,还没缓过来,又正好被晴天霹雳正中。

“涵之你和姗姗一起撑着场子吧,我出去一下。”

“喂!你别跑!”

维港夜色·上

陆涵之将自己整理了一下,顶替了陆景轩那个混蛋的位子。

纯文科出身的他谈生意还是欠缺点火候经验,站在林姗姗和另一个助理陈源旁边当翻译,顺便附和两声,敲敲边鼓,磕磕绊绊也就撑了下来。期间也上阵谈成了一笔宾主尽欢的小生意,买家富太太笑得眯缝了一双眼睛。他也不觉得紧张,自嘲一般夸奖了自己两句,又亲自送对方立场,颇显风度翩翩,更惹得那些小姐太太青睐有加。

大半天忙下来,他也不是完全没长进,察言观色的水平增长不少,可惜看着数字还是眼晕,仍然不谙经商知道。其它人也不觉得有什么,三少爷不是个纨绔子弟就很值得庆幸了。

不过陆涵之始终觉得陆景轩接到的那通电话十分蹊跷。下午展会结束,其它人留下收拾和整理准备次日再战,他却随便找了个借口跑出去,连聚餐都没有去。

第十次听见手机里传来“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这样的机械播报,气得直想把手上这玩意扔到垃圾桶里去。

陆景轩到底死到哪里去了?

大男人一个,也不至于人生地不熟,安全倒是不用管,但是把自己从魔都拖过来帮忙,又莫名其妙撂下摊子失踪了算是怎么回事?他陆涵之也不是个软柿子吧,捏什么捏。

在不知不觉中他逛了很远,呼吸着香港潮湿的空气,眼中尽是繁华忙碌之景,有些想笑。

嘲笑自己这一个月来神奇的遭遇,嘲笑自己一个月后连心境都大变了。从前的程啸然哪里会这么在乎别人的所作所为,现在这个只是个不靠谱的合作对象而已。

从前的程啸然……

陆涵之冷哼一声,甩了甩脑袋,自己什么时候也开始变得这样感伤了?

事不随人愿,越想忘记的反而记得越清楚。故地重游,往事一幕一幕连番上演。

——你再笑就把你的嘴贴起来!

——不用吧……我就觉得你长得好看而已。

——本少爷堂堂男子汉,长得好看有什么用?

初见那个人,应该是很多年前了,两个人都还是初中生模样,极其青涩天真。妖都艳丽的阳光倒映在那双会笑的眼睛里,几乎闪瞎了程啸然。

身为男生被夸奖相貌实在不是什么好事情,他还记得他听完那句话就开始自己的改造计划,暴晒、打架、不修边幅,生生把自己从小白脸折腾成了糙小子。

对方的笑容依旧,只是不敢再明目张胆地称赞了。伸出拳头砸了他一下,又碰了碰自己的胸口。

——我们做兄弟吧。

他曾经还以为这句话表示了他心疼自己,想要保护自己,虽然肉麻得要死,但还是颇为得意地认可了自己的猜想。

哪知一切不过是自作多情。

——今天XX女中有集体舞大赛,一起去看美女吧。

——你自己去吧,我还想再看看书。

——变成书呆子就再也找不到女朋友了,听话!跟我走!

——……女孩子都没你好看,我看他们干什么?

——老子亲自出马,还怕有人不拜倒在我的西装裤下?

——是是是,您风流潇洒,倾城倾国。

——少说那四个字你会死么?

从此和那个人成了竹马竹马的死党,初中、高中、甚至大学的校友,他一直一直都挂着温暖的微笑,经常经常拿自己的一张脸来调侃。

早就自觉性向和常人相异的自己实在鸭梨山大,却又放不下眼前这个如水一般温文尔雅的人。很多次逃避过这份感情,从高中生开始,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却觉得完全无法填满心里的那个阴暗的角落。

——喂……你别靠得这么近,我喜欢男人的,当心哪天把你强上了。

——等了你这么久,你才坦白,真沉得住气。

——……嗯?

——我喜欢你很久了,程啸然。

高考结束,再一次失恋。喝酒喝到烂醉如泥,不敢回家又怕爸妈担心,打了个电话说是住他家去了。结果这人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亲自来接自己。

……然后开始了这段其实应该算是初恋的感情,迟到了太久。

不过,那个时候他们都还没有了解到,这是一条如何艰难的路。

从十二到二十六岁,两人相识十四年,断断续续恋爱七年,正正好好是一半。

大学里两个人一起庆幸自己不用学高数,一起相约打篮球,一起关注国际新闻直到意见不合而争论不休,一起对各个院系的美女评头论足却相视而笑。工作后仍然选择了同一个城市,只不过由于工作性质问题,都是飞来飞去,一忙起来就天昏地暗。

有时候自己耐不住风流本性,出去花天酒地胡作非为,那人也不跟自己吵架,直接人间蒸发,直到自己主动认错,态度诚恳,才勉勉强强答应符合。

……对,也许自己就是被惯坏的小孩子,最后才会遍体鳞伤,一败涂地。

——你什么意思?把我是同性恋的事情捅出来,自己却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然后攀上豪门做入赘女婿,很光彩?

——反正事情是我做的,不要怪在其它人头上。

——当年明明是你求着我坐你男朋友的。

——那时候我是可怜你喝醉了而已。

——结果现在厌倦了,嫌我脏了?嫌我不够高贵勾引了白莲花一样的你了?

——你要这样想,我也不拦着你。

——我真的看错你了!

原本以为是七年之痒,后来发现,其实自己就是个笑话吧。

沈越,你赢了。

可惜笑话活到最后,都还是个笑话,又哭又涩,但除了努力扬起嘴角,他也找不到什么表情来面对现实。

程啸然最后的生命里,他去了从前的约会圣地香港,坐过曾经在后排偷偷拉手的当当车,穿过灯红酒绿繁华似锦的夜中环,尝过曾经大大方方喂到对方嘴里的鱼丸,漫步于交错复杂忙碌热闹的小路中。

最后去了最喜欢的那家黑玫瑰酒吧,找到一个笑起来又七分像他的男人,颇为满意地搂了出去,准备共度春宵。

然后……

陆涵之站在黑玫瑰酒吧旁的那条阴暗的小巷中,仍然觉得背后会突然想起枪声,然后自己会感到脑后一阵冰冷,再是灼烧一样的疼,再是鲜血喷涌而出的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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