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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2 / 2)

庆幸的是,到了下午,洛颜处理起手头上的工作已经开始熟练起来,但粗略估算了一下,要想明天晚上就能够收尾,这确实有点困难。

到了下午五点的时候,四周已经陆续有同事起身收拾东西准备下班,洛颜微蹙秀眉,暗暗叹了口气。心里知道这个晚上少不得要开夜车了。

给晓岚和家里打了个电话稍作解释,就匆忙埋头继续与手头上的资料奋战。

也不知在电脑前奋战了多久,洛颜直觉得眼睛酸涩的厉害,于是抬手略微揉了揉眼睛。当视线接触到已显沉暮的夜空时,不禁有些恍惚,很熟悉的城市夜色呢。只不过相较于顶楼办公室里玻璃墙的绝佳视角,这里稍稍显得狭隘了些,但也是约略可以窥得这个城市喧嚣夜景的一角了。

明净的玻璃衬着繁华似锦的城市夜色。点点灯火霓虹闪烁,此刻看来楼内倒更添了一份宁谧的光景。

叹了口气,洛颜撩了撩鬓际垂落的发丝,继续埋头工作。终于又不知过了多久,在确定能够保证明天到晚可以收尾之后,洛颜才算觉得松了一口气。背过手轻轻锤了锤有点僵硬的腰部,这才【炫】恍【书】然【网】间发觉,竟是连晚餐也忽略了。

如此的“废寝忘食”,或者说如此的“忘食”,她也真算个好职员呢。只不过倒是委屈了可怜的肠胃,挨到现在,人家已经是连“抗议”的力气都没有了,只除了早先微微的肠胃蠕动的声音聊以抗议,就不再有动静。

是在消极抗议她这个新主人竟如此的不称职吧。这么想着,竟真的慢慢生出些抱歉的情绪,下一刻却又摇头兀自轻笑,到底不是自己的那幅身子,稍加不爱惜,竟会生出这种怪异的情绪。换做以前的林洛颜,一颗心尚缚在那个男人身上,又因着莫名的罪恶感,何尝怜惜过自己。

不再多想,洛颜抬手关了电脑。

看了下时间,竟然快十点了,于是收拾东西关灯锁门,匆匆往电梯间走去。

电梯下到一层的时候,洛颜出了电梯只顾低着头就往前赶,却因脚步匆忙走至大堂的走廊拐角撞上一个黑影。

洛颜头也不抬就忙不迭地连声说对不起,边说边开始觉得诧异,这个时候了,竟还有人和她一样“开夜车”,不免有些好奇。正待抬头打量对方的时候,却见那人脚步微转,已是绕过她往外走去。

她这才想起来,适才一直是自己在说抱歉,那人却是一直一言不发。

真是个不礼貌的人呢,她想。

然而当她抬眼看到对方的背影的时候,不由得一愣。心脏彷佛一刹那间漏跳了半拍。

竟是他!这么晚了……他怎么还在这?

在原地愣了好半响,洛颜蹙起眉头,眸子里神色复杂。好半响,她叹了口气,看到那个背影从门口隐没,这才抬步继续往前走去。

第十二章(好吧,看过的也可以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要被当作伪更了……可是影确实不是有意为之,所以在此说明一番。

本来这次改错别字,影不必在这里跟大家声明的。可是……因为影今天上午,好吧,就说是影抽风吧,心情一郁结,上来在“作者有话要说”里胡言乱语了一番(可能会被当作伪更),然后,一个小时后,影又后悔了,又上来把那段话给删了(又可能被当做伪更)。

再然后,距现在半个小时前,影发现自己好久没改错别字了,结果就就近在后台点进了这章看看,看有没有什么疏漏的错别字,结果……泪……我想说,看过这章的童鞋们,乃们是怎么看完这章的啊,难道是一目十行?好几处有明显的语病的地方(当然,不明显的语病或许连我自己也无能为力),我这里说的是明显读着就不通顺的句子,真的是好几处读着明显不通顺的语病啊……乃们竟然都不给我反映……

……汗。(于是乎,这又可能会被当作伪更了)实在是悲摧啊……鉴于此,前几章我也不敢回去看了,免得又伪了……

然后刚刚,影把这几处大致改了下,因为本来文字功底浅薄,所以,也就只能做到读着比之前通顺些,所以,如果文字高手们看到了不要见笑,影文字功夫浅薄,现今也只有这种水平,请大家多多包涵。

然后,本章内容只是修改病句和错别字,看过的童鞋不要继续看了。  一天之内碰到两次,着实让洛颜心惊不已。她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现在纵然换了副身体,却仍然不可避免地会被他轻易牵起隐埋在灵魂深处的那种已成为习惯的情愫,看到他的时候心脏还是会抑制不住地加速跳动。然而她也知道,相逢不如不见,既然上一次决定用离婚放各自一条生路,到了最后甚至还附上了生命的代价,那么就不能让自己再次踏进这个深潭。

毕竟,到了此时,她该清楚地认识到………随着林洛颜这个人在世上的消失,她和萧逸南之间的关系可谓是断的一干二净。

既然老天垂怜,她又重新拥有了一次新生的机会,那么何必再作茧自缚。

…………困在自己一厢情愿织成的茧里,那种近在咫尺却爱而不得的感觉,她不想再(炫)经(书)历(网)第二次,如今也只盼离他远点,盼望着那种隐埋心底的痴恋可以随时间慢慢消弭。……………即使她不知道这个时间要有多久。

于是这之后的几天,有意无意的,洛颜一直刻意避开一切碰到他的机会。其实何尝用得着刻意,在他们这层的职员,本就没有多少机会碰到那些高层,说到底,那天的“意外重逢”也不过是因为误乘电梯和因故加班而造成。电梯不可能再次误乘,班也不会老是加,而且即使再次加班也不会有那么巧的碰上。

更何况,这萧逸南也不可能每天到这公司来,他没有理由对她林洛颜……………他所谓的前妻所作的托付过于尽心,毕竟,他对她从来就没有投入过半分感情,有的,也只是恨意,而除此以外,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所以自然的,这之后的数天,洛颜“如愿以偿”地再也没有那样的“偶遇”。

这个周末,洛颜一个人去了公园。晓岚那丫头死也不肯跟他一起来,她总说公园太没劲,倒不如逛街购物以及品尝美食来的实在。

然而晓岚口中的没劲的公园在她看来却一直是温暖的所在。这么个普通的公共场所,她总是没来由地很是喜欢。

或者,准确来说,也并非没来由的。

说不清楚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或许是从她那无忧无虑的儿时记忆开始的吧。

记忆里父亲不管公司里的事务多么繁忙,都会在周末里抽出时间带着她和母亲来这个地方。那时候,她是最最幸福的小公主,享受着温煦的阳光,父母暖阳般的宠溺眼神。

和所有公园里假日出游的其他家庭一样,在每一个天气明媚的周末,和家人一起享受细碎阳光下平淡的幸福。

而即使多年后,不再有父母相陪,她也已经不复当初纯真无虑,一脸朝阳般笑容的林洛颜,即使她的眼睛里蓄满了无望和忧郁,可是,看到公园里来来去去的幸福家庭,她也至少可以从他们身上得到短暂的温暖。

有时候,当幸福对自己来说成为奢望的时候,看到别人脸上真实的幸福,何尝不是一种藉慰。就像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知道一切是幻想,还是带着笑意地过完最后的一夜。

而她,就把公园里来来往往上演的幸福,当作火柴点亮后属于她的幻像,或许那样,当她在罪恶和绝望的深渊里终于没顶之时,也会和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带着欣慰的笑容。

没顶……她想起了那天下午,十字路口猝然压过来的巨型黑影,于是突然间就很想知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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