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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名媛我最大 完结第95部分(2 / 2)

多年的文书工作,让常玫的手指上留下了些压痕,但除此之外,这只手是光滑平整的,甚至比她年轻时还要好看些。常玫的脸长得平平无奇,唯独这双手,是最得外人欢喜的。苏庆长总是会眯着眼,由着这双手,在身上或重或轻地揉捏着。

可是常玫并不喜欢这双手,她还记得是这双手,在乔初的床旁放下了块滑脚的卵石。她还记得是这双手,放开了乔初的灵柩,任由着那口棺材放入了土中。

“夫人,您是要到苏氏还是回家里,”司机提了一句。

苏家的下人都已经习惯了,将常玫当作了女主人,就像所有人也知道,小少爷出生后,常玫的地位会有所动摇。

“你将车开到第六区街口,我要去看看,”常玫说出了这句话后,就闭上了眼,靠在了座椅上,她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去第六区了,好看的小说:。

宾利车停在了路口处,常玫叮嘱司机送完言无徐后再来接自己,就走进了第六区。

距离上一次到第六区已经有一阵子了。常玫对这里的一切甚至比对苏家还要了接。二十多年了,整个莫城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唯独第六区,像是个发育迟缓的失聪孩童,蹒跚在了高楼大厦渐起的其他几区后头。

午后,每家每户都还沉浸在饭后的愉悦中,周边一片寂静,哄着孩童午睡的歌谣声在耳边徘徊着。

一直走到了矮子街上,常玫停在了那间破房子前,门口碎躺着几个砸烂了的酒瓶子,呕吐物的气味引来了成群的苍蝇。

门板被推开了,常玫走进了这间十几年未再来过的房子里。

她“曾经的男人”窝在了木桌旁,手上还抓着一个颠倒的酒瓶,酒水滴答地落下来。男人听了动静,撑开了醉眼,他以为是常池来了,哪知道却看到了常玫。

“婆娘,你来了,”醉汉摇晃着站了起来,往常玫靠来,连手中的酒瓶掉到了地上都没察觉。

“滚开,”常玫往后退了几步,她眼里没有丝毫的感情波动,仿佛眼前站着的不是个活人,而是堆污浊不堪的垃圾。

“你敢这么跟老子说话,”醉汉的脖子粗红着,枯瘦的手用尽了最后的一点力气,就要往常玫脸上扇去。

一个酒瓶轱辘着到了醉汉脚下,他站得不稳,又正要往前冲,被绊了一跤,连人带瓶子,滚落到了地上。瓶子破裂开,碎玻璃渣戳进了他的手上,血淋淋着。

醉汉吃着疼,脑子却被碎渣子扎得清醒了些,“婆娘,你这是做什么,你忘记了,当年是谁收容了你?”醉汉不敢再像前了,乖乖地坐在了原地,好看的小说:。

“我以为我该还的,都已经换了,”常玫知道,这些年来,常池背地里都有瞒着自个儿给他送钱,刚开始是几百几百,到后来就是整千整万的。

“还?还个屁啊,”醉汉看着手上的碎玻璃,又痛又急,“你俩母女欠我的,这辈子都还不清。娶了你之后,老子连脊椎骨都要被人戳烂了,你个不正常的疯女人。”

“啪”的一声,一个酒瓶在离醉汉十公分远的地方炸开了,他的脸被劲风擦到,渗出了些血丝。

“你再敢吐个脏字,我保准以后你一分钱都甭想从小池那里拿到,”常玫连多看他一眼都嫌污了自己的眼,她也是不正常了,才会想来看看这个醉汉。

“你敢,小池是我的女儿,”醉汉口上威胁着,但气势已经弱了下来。

“女儿,你也配有女儿?”常玫呸了一句,甩上了门出去了。

醉汉手上还流着血,他刚想站起来,才发现腿上也扎进了好些碎玻璃,他只得摸过了瓶酒,先是喝了一口,将酒往脚上一吐,再拔起了玻璃来,边拔边骂道:“个破货,你以为老子稀罕你的女儿,老子图得是钱。”

常玫走过了矮子街,一直往里走着,走到了雨花神棍落脚的房屋,叫了半天的门,也不见人应门。隔壁邻居听见了声音,探出了头来:“找老王啊,他不住这里了。”

常玫听罢,只能是退了回来,原本她是想找王道长问问,问问她接下来该怎么做,可惜人已经不在了。

雨花神棍的屋子里,基本的生活用具都已经搬空了,在原本的床铺的边角上,遗下了一张纸,纸上面,也画着个人像,和苏子曾拿到的那张星象图几乎一模一样,只是图上却标着三个依稀可以辨认的汉字“换寿图”。(未完待续)105章节全文字阅读,105章节105章节!

106 踏樱寻人

106章节,106章节106章节!轻井泽并不像京都那样,有专门的赏樱园,。没有过分修剪的樱枝,这里最吸引人的反倒是四处绽开的浪漫野樱。

四月初,位于低地的樱花已经满枝头地怒开着,其他书友正在看:。绿芽避而不见,整层的白,整层的粉,铺在人的头顶上。视线及处,呼吸之间,就有阵阵的瓣雨飞下,脆弱的花瓣,让人落脚时,都带上了几分谨慎。

“已经过去三天了,要不我们去新闻社登幅寻人启事?”女留学生好脾气的劝道,她们几乎走遍了轻井泽,无论是座街,还是土特产店,她们都没有打听到那名收藏家的消息。

“不成,那名收藏家对外已经宣布破产了,我们这么一刊登,岂不是泄露了他的行踪,”那名叫做山井一郎的日本人,就想是躲在了樱花簇里绿叶,也不知何时才会探出头来。

也就是考虑到那名落魄的收藏家出现在繁华地带的几率并不大,两人就另辟蹊径,开始往人烟稀少的山林一带行去。

山林里,阳光从蜂拥而来的绿意里钻出来,从石之教堂,再往下,山路越来越难走,苏子曾走得有些气喘,女留学生也累得够呛,但客人没有发话,她也只能是咬牙跟上去了。这名客人也是有些古怪,到了轻井泽不看风景,却只是为了找一个面貌和年龄都不详的陌生人,但她说话彬彬有礼,出手也很阔绰,算得上是一个好主顾。

“山顶真的有一处赏樱地?”苏子曾爬到了半山腰,停了下来,出门时特地船上的薄羽绒逼出了些汗,山风一兜,汗立刻冰凉了,两人都不自禁打了个哆嗦。

“说是有一处尼姑庵,旁边种了一片樱花树。”女留学生跺了跺脚上沾上的泥土。山路难行,越往上走,不见阳光,雾气层层环绕。不知积累了多少年的叶子烂成了腐殖质。让前行的脚步沉重了不少。

一路上,绿意由浓变浅。但粉白两色的樱花却少了踪影,到了半山腰时,几乎不见任何花色了。

入住的家庭旅店的老板娘说过,山上的樱花和山底的不同,就算不是为了找人。光是上来赏樱都是值得的,其他书友正在看:。现在看来,应该是带了些生意人的浮夸,如此的荒山上,还能指望见到什么胜景。

两人“呼哧”着。又沿着山梯,一路往上,过了一个小时。前头山梯上多了个灰色的身影。一个灰衣尼姑正在清扫山路,苏子曾连忙示意女留学生打招呼,却见她目瞪口呆地指着一旁的山隘。

红艳艳的樱花压得树枝都直不起来了,由低到高,越是往上。待开的花蕾和已开的成花,攒攒实实,由浅红到怒红,像是要一下子释放全部的生命一样的红。和山下边开边变色的樱花相比,山上的樱花。就像是远离俗尘的仙姝,轻舞梢头。永远不会坠落。

苏子曾的喉咙里还卡着那口因为攀爬而留下的疲倦之气,这时一下子全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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