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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实证明,最后那二三百发弩矢,除了射空的十数发,其他的,并没有命中任何一个刺客,却是成为小树林里各种动物的死因。四十多柄自发火的延时引信手榴弹,已经让那些刺客在爆炸之中死得干净。
“沙场之上,不会再有高宠,也不会再有丁如晋了。”这是杜子腾低低的自语,因为个人的武勇,在这热武器的面前,真的成了毫无意义的东西。他召集起那些亲卫,割了刺客头颅,卸了甲,又去铁门关带上李匠头,便向京师方向冲着丁一那三骑追了下去。
离那片小树林有一里远的山洞里,巫都干的脸色是惨白的,连她那半边纹着刺青的脸,也不住抽搐着,流露出惊恐与不安的神情。蜷缩在山洞另一侧的双乎日,咬着牙死死捏着他自己手中,那平生引以为傲的雕弓,不知何时咬破了嘴,也不曾察觉,血丝正从他嘴角慢慢地渗了下来。
便是杜子腾的那句话,这样的战斗里,个人的勇武,百步穿杨的箭法,快如闪电的刀法,包括骑术之类,已几乎完全失去了意义。他和巫都干虽然没有亲眼观战,但从那连续不断的爆炸声,没有惨叫、没有呐喊、没有呻吟、连刀剑交击声都不曾有就结束的战斗,他们都清楚,如果刚才跑慢了一步,他们便是死尸,绝对不会例外。
“我们怎么杀得了他!”双乎日突然从牙缝里,挤出这么一句话来。
他感觉到了绝望,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无力感,他所凭仗的长弓与射术,根本就没有施展的机会。他不知道怎么去对付丁一,也不知道怎么完成也先交付的这个任务,而如果无法完成这个任务的事,他不可能回到草原上,那是必定会死的,也先肯定会杀死他,若说明军难以在草原上找到瓦剌或鞑靼之中的某个人,那也先不会有这种问题,只要双乎日没能完成任务,只要他踏上草原,也先就有办法干掉他。
巫都干拍打着自己脸,她很用力,以至很快没有刺青那半边脸便发红起来,然后她停了下来抬起头望向双乎日:“我们杀得了他!我就不信在跟我交手的时候,他还能防得了你的箭!”
双乎日无声地苦笑起来,是,如果巫都干缠住丁一,就算丁一跟先头奔过的三个骑士一样,全身都是那种黝黑的古怪铠甲,他有把握一箭就命中丁一的眼睛,干掉丁一。但问题是丁一不出来跟他们交手啊,这可不是猫儿庄的大营!
“听说,他在容城办了一个很大的书院,你从头到尾不要露面,我去把那些学生,捉起来,一天杀一个,我不信他能忍得住不出来跟我一战。而能不能杀得了他,就看你的本事了。”巫都干咬牙切齿地制定出狠毒的计划来。
丁一并不知道这个时代也有这样准备搞恐怖袭击的家伙,他奔了七八里之后,就算马扛得住,这么全身披甲骑马,也绝对不是什么让人开心的经历,一次性成型的铠甲,比起华夏的传统甲胄来说,这一点便更加明显。所以脱离了险境丁一便和那两个亲卫把甲卸了,然后换了跟着他们跑的那几匹马,一路往京师而去。
他却不知道容城的雷霆书院,正面临着绑架和恐怖攻击。
ps:希望明天可以正常十一点,十七点更新吧,这两天更新时间飘忽,跟列位道一声抱歉了。
唉,每到小孩放假,我就搞得手忙脚乱的……七一想来小孩子不会放假了吧……
第七十八章闲游独木桥(八)
丁一并不知道这个时代也有这样准备搞恐怖袭击的家伙,他奔了七八里之后,就算马扛得住,这么全身披甲骑马,也绝对不是什么让人开心的经历,一次性成型的铠甲,比起华夏的传统甲胄来说,这一点便更加明显。所以脱离了险境丁一便和那两个亲卫把甲卸了,然后换了跟着他们跑的那几匹马,一路往京师而去。
他却不知道容城的雷霆书院,正面临着绑架和恐怖攻击。
刺杀?不,这不是丁一所要考虑的事,他在一路上思考着的,是如何给密云前卫输送兵甲、粮草,如何让丁如玉在关处站住脚;怎么样不时给景帝一点甜头,然后换取更大的生存空间;如何去维持书院越来越庞大的开支,不单是钱粮,还有师资,其实很多课程,都不得不由丁一去讲,现在还好,基本就是哲学类和数学类,丁一胡乱也还能凑合着,以后再过几年,要教化学和物理,丁某人就真真感觉到头痛了。
他也就一个人,现在都千多学生了,南京还有大几百——哲学类的思品课,还能象商辂听的那两堂一样,找点什么概念来糊弄,反正保持三观正确就好;算术可以按他写的教材找账房先生来代一代。
但化学和物理怎么搞?他不知道,难道找些炼丹的道士来客串老师?也许到时再说吧。
因为他刚一回到京师就便被人逮住了,这时节,有谁能逮得住丁容城的?
她可以,因为她的手里有一件东西。
那是一个小小的,包裹在皮套子里的镜子,反射着阳光。而几个混混正包围着她,向围观的百姓诉说着,这女孩偷了他们的传家宝,他们威胁着这女孩:“老实把东西还给我们!要不然的话,就是顺天府的差役找你说话了!”
一个镜子引发的血案,便要发生。
她脸色苍白,紧紧咬着失血的唇,已经没有选择了,她决定说出自己的身份,告诉他们这是宫里的东西。以绝了他们的非份之想。但是,这伙混混会因此就放过她吗?她可没有纯真到弱智的地步。
不,他们不会,他们会抢走以后,再她拖走。说是要纠她去顺天府,然后半路上把她做掉。为了这个镜子。谁都知道这个东西是件无价之宝。谁都知道,刚才那典当行的掌柜也知道,假装要拿过去看,但他的神色里,却无疑想接过手之后把它吞掉。
幸好她能看透那掌柜的心思,要知道。不会观颜察色的人,在宫里,是混不出头的。
所以她拒绝了,跑了出来。这些混混,兴许就是那掌柜找来的人手。
若不是她的衣着还算不错,他们害怕她是某个衰落但还有着余威的世家出来的人,只怕早就扑过来抢了。弱肉强食,不论是奴隶制社会结构还是封建制的社会结构,或至以后,从不曾改变。
“丁先生!”她看见了骑在马上的丁一,便如溺水的人捉紧了一条稻草一般,下意识地向他求援,她便是这么逮住了丁容城,以她手中那面镜子,丁一便是被这镜子的反光吸引过来的,而她的呼叫,更让他不可能置之不理。
“你从哪里得到这东西?”丁一驱马向前,他并不认识这个女孩,但很明显对方却是认识他的,所以他方才开口这么一问。帮与不帮,那是另外一回事,首先要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才是关键的问题。
那几个混混立马大叫道:“那是我等传家的宝物,她从我们这里偷去的!这位公子,看你也是通情达理的人,麻烦你劝她把这东西还给我等,我等也不是歹人,谁家没个难处?要是有办法,想来这姑娘也不会做出这等事,我等也不为难她,教她自去便是了!”
边上围观人等便爆出喝采来,纷纷赞这几个混混模样的人仗义,不是那些斤斤计较的小人。许多人都在叫那女孩快把东西还给人家,难得人家是好心肠不与计较,真要闹到顺天府那里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