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斯叹了口气,走到我对面坐下来,身体前倾,看着我的眼睛,「如果你离开,我必须洗掉你的记忆,关于我的那一部分。否则鲁兹很快就会顺着你找到我。」
我懂了,因为鲁兹和他一样,会读心术。我会出卖他,即使不是出于本意。
「所以,就像莎士比亚说的,留下来还是走?」我的生活和他,二者必须放弃一样,这就是我面临的选择。
文斯点点头。
「可是你说,即使我们保持低调,鲁兹也一样会找来。」
「我会……」文斯缓慢地闭上眼睛,然后睁开,「我会尽力保证你的安全。」他轻轻地说,极力让自己听起来漫不经心,但他失败了,我感觉到这句话沉重的分量。有史以来第一次,他亲口对我做出承诺,我的眼眶湿润了。差一点点,我就服从内心的冲动,答应他留下来。但是我想到我的家人,确实,他们并不完美,有的时候甚至是烦恼之源,但他们爱我,我不能就这样消失掉。
「好好想想。」文斯最后说,起身走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满天的星斗向我眨眼(我特意选了一间有天窗的卧室),我失眠了。
这不是关于责任、义务、道德……或者类似的问题。症结在于,我到底想要怎样度过我的人生。
妈妈很早就问过我这个问题。「要做好规划。」她总是说。但是一直以来,我都浑浑噩噩的,走一步看一步。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成功了,而我没有,我没有拼尽一切都想要去抓住的那个目标。
但是当文斯出现之后,有什么东西改变了。在以往,如果要我列举我感觉最满足的时刻,我会说是和米娜在一起,看着她的笑容。但是现在,她的笑容如此遥远而模糊,好像如果我不每天回想一遍的话,就会淡化进虚无之中。
但是另外一些记忆,在脑海中,仿佛黑夜中的灯塔,那么明亮清晰,振奋人心。
那是在南太平洋上的一个黄昏。我甚至可以闻到海水的咸腥味,感觉到温热的沙子擦过皮肤,感觉到夕阳是怎样暖融融的笼罩着我,感到粗糙的信纸在我指尖展开,迎面扑来墨水的清香,一行笔迹跳入我的眼帘:「您应该尽快为此书作序。」
即使是回忆,我仍然能生动的记起那如何令我怦然心动,幸福得快要窒息。毫无疑问,这是成功的滋味。但是,如果我深入挖掘,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我记起长途飞行中的日日夜夜,当我书写文斯的故事时,虽然这么说有点老套,我觉得我不再是那个蹩脚记者莱尔·费斯,我的灵魂从躯壳中脱离出来,获得了完全的自由,时间在流逝,但我全然未察。
按照东方人的话来说,那种状态叫做「入定」。
夜色持续着,我从床上爬起来,打开天窗下的掀盖式书桌,在桌面上,一本笔记摊开着。
上面记录着文斯是如何转变为吸血鬼的。我猜的不错,那天晚上,他为我治疗额头上的伤口的时候,我确实瞥见了他的过去的冰山一角。
那是他刚刚成为吸血鬼的时候,他的转变者,迫使他猎食了自己的母亲。他爱她,他知道他不能这么做,这是对他的人性的彻底否认。但是对血的渴望打败了他,让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狂饮着、享受着、沉迷着,直到她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这是我记录的他最痛苦的经历。我没有给文斯过目,没必要,有了上次的经验,我的行文改进了许多。再说,那些记忆折磨得他还不够吗?
在心底里,我知道,终我一生我都不会将它寄给任何出版社,虽然上次的编辑曾经问过我有没有想过出个系列。我甚至不想跟其他人分享它,我有一种感觉,这是我和文斯之间的秘密,一根将我们紧密联系起来的纽带。
出书、获得名声虽然不错,但归根结底,我只是想要那种「入定」的感觉。
我放下笔记,闭上眼睛,想象自己站在一个孤单的岔路口。一边是熟悉的回家的路,我长大的房子矗立在尽头,爸爸搂着妈妈在门廊前等着我,布莱恩抱着双臂,一副拽拽的样子,只在眼睛里流露出些许喜悦,老奥托衔着飞碟蹒跚地向我跑来……另外一边,是全然的黑暗未知,道路一直延伸下去,一个身影在踽踽独行。
然后,我迈出了步子。
文斯靠在拱形凉台的栏杆上,月光覆在他身上,只有在这时,他看上去确实像个游走在尘世之外的吸血鬼。我穿过起伏的纱幔,走过去。
「不后悔?」他问,依然面对着皎洁的月色。
「我想看到结局。」
文斯无声的笑了,「你知道,对于我们来说,不存在什么结局。」
我耸耸肩膀,「按照专业术语,这叫做开放式结局。」
文斯看着我,好吧,冷笑话,坏习惯。
「你可能会死。」
我想了一想,鲁兹的尖牙留下的恐惧还记忆犹新,但奇怪的是,我的内心并没有颤抖,「你知道阿拉丁的故事吗?」
「和四十大盗?」
「不,那是阿里巴巴。阿拉丁是那个遇到灯神的,想起来了?」
「想起来了。」
「我经常想,如果我遇到一个灯神,我的三个愿望会是什么。」
文斯露出一个笑容,我知道他的想法,我不会遇上灯神,我没有理他,继续说下去,「我的三个愿望是,出一本书,环游世界,和中彩票。现在它们都完成了,所以我想,如果我死去,我不会有遗憾。」
「你什么时候中彩票了?」
「没。」我挥挥手,「不过中彩票的重点在于变有钱,现在我有钱了,所以,就算是达成了吧。」
文斯挑起一边眉头,「你管你现在叫有钱。」
「我的账户上有五个零呢!小数点的前面!」我骄傲地告诉他。七年级我把全A的成绩单拿在老爸眼前晃悠的时候就是这德性。
「真好,终于不用卖火柴了。」他抿起嘴,眨眨眼睛,那神情,让我瞬间觉得自己是一只流落街头的癞皮狗,还瘸了一条腿。揪心的可怜啊。
「你不能总是以你的标准去衡量别人……」我泄气的反驳。我从来没弄明白过他到底有多少钱,真奇怪,我一直觉得自己的加法还不错呢。
「老实说,我也没弄明白过。」他安慰我,向屋里走去,「走吧。」
「干嘛?」我看见他套了一件百合图案的黑色丝质棒球夹克,要是我穿上,肯定是个活脱脱的性变态,但是他就像是从来年春季新款发布会T台上直接走下来的。
「让你变有钱。」他拎起车钥匙,晃了晃。
作者有话要说:
☆、彩票
然后,我们去了拉斯维加斯。
我站在巨幅穿衣镜前,调整着领结,无处不在的聚光灯让这家店看起来像个舞台,我脚下的大理石光洁得可以滑冰。
「怎么样?」我紧张的问。粉绿色衬衣和白裤子可不是我的风格,不过,试试也无妨。
文斯翘着二郎腿,躺在中央的沙发上,一群凹凸有致的辣妹簇拥着他,好像是某个高端品牌的设计师和他可以组成联合国的宝贝超模们。他斜下墨镜,「雅痞,如果我够善良的话就会这么说。」
「不过?」我通过镜子与他对话。
他摇摇头,「脱口秀表演者。」
「哦,至少现在保安不会把我拦在门外边了。」带着白手套的服务员端着一个托盘来到我身边,我把卡放在上面(有必要吗?那张卡还没有五克重),他离开了,整个就像一出默剧。我走向文斯。
「更糟,他们会怀疑你从哪偷来的西装。」他站起来。 溜+达x。b。t。x。t
服务员回来了,我收回我的卡。和文斯一起向外面走去。现在超模联合国簇拥的是我们两个人了,这感觉,无与伦比。
一辆加长版的劳斯莱斯把我们全部装了进去。几辆路虎在前面开路,我们跟在最后。
夜晚的维加斯一定是这世界上最适合开豪车横行霸道的地方。
我坐在靠近司机的位置,越过唧唧喳喳的姑娘们,远远的看着文斯。他刚刚把车载音响的音量又调大了一格,「梦游」,我最喜欢的一首。我们现在肯定像洒水车一样嚣张。
「我以为,」我压过亚当·兰伯特富有磁性的声音,朝他喊话,「我们在隐居!」
「大隐于市。」文斯回答,对我眨了眨眼,「再说,我想体验一下,当灯神的感觉。」他没有刻意提高音量,但听起来就像是在我耳边说的。
这绝对是他对我说过最动听的话。
我大口呼吸着,「我一定要确保让你知道这点:我脸都红了。」我摸着心口,坦诚说。
姑娘们发出一阵爆笑,或许我可以考虑转行去搞脱口秀。
车在赌场门口减速、停下。司机打开门,我们下到红毯上,大摇大摆的走进去,就像该死的……有钱人。两队人马护送着我们,他们统一穿着黑西服,手里提着金属箱子——里面,毫无意外的,全是钞票。我觉得有点目不暇接,我一定是走进黑金诱惑之类的片子里了。
一会儿之后,现金变成了我面前大厦一样花花绿绿的筹码。
文斯从休息室里出来,一身清爽,跟他一起进去的姑娘们,没有。我能想象出里面发生了什么。好在他再也没有当着我的面……呃,享用晚餐。真是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