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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粉子(连载完)第23部分(1 / 2)

>她当然无法理解,这件事对于刘小慧来说,简直就是朱丽叶爱上猪八戒,潘金莲爱上了潘驼背。

沈美人深更半夜跑来睡在我床上!这实在是天大的喜讯。

昨天王建南还说,他和沈秋要重新走到一起,需要做一些准备,原来沈秋昨晚就已经下定决心、不怕牺牲,义无反顾地投怀送抱来了。

难怪昨天我去“昨日重现”,服务生说秋姐刚刚走。

我马上拨出王建南的手机号,我要立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这才想起昨晚打他手机他就说没电了,当然是没电了,否则沈秋何必要亲自上门。

“烤鸡翅膀,我最爱吃”

驶向城南郊外的路上,我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一直唱着欢快的歌曲。

明媚的阳光透过车窗,打在我的脸上,也照在我的心上。唱完了唐伯虎的明代摇滚,我把一盘现代民谣放进CD机,鲍勃?迪伦的歌声开始在车厢里弥漫,这是王建南送我的,他很喜欢这崽儿唱的歌,我准备就在这位“沙黄喉”的歌声中,把沈秋来找他的好消息告诉他。

上一周的阴翳一扫而空,对我和王建南来说都是如此。

人生总有苦尽甘来的时候,红姐自杀的创痛,刘至诚的卑鄙手段,都不会影响我们走向更美好的生活。

当然,最应该高兴的还是我。不必说了,说出来我就很不好意思,别人会觉得我这人太轻浮,太喜欢想入非非:在王建南和沈秋的婚礼上,周家梅做为伴娘,当然是她,她和沈秋相互欣赏得想要搞同性恋,那么伴郎当然就是我了,沈秋这个当嫂子的当然要帮帮忙,做一做周家梅的思想工作。

我决定,林未晏回来以后,我对她的耐心将是很有限的;我还决定,以后再也不要用像过去那样寻花问柳了;我又决定,如果我和王建南重新办一家广告公司,应该有四个股东,公司名称可以参考《百家姓》第二句“周胡沈王”…

成都粉子(101)

到了怡香院度假村,铁门紧闭着。

我按了两声嗽叭,铁门还是纹丝不动。

MD大白天锁什么门,我又按了一声。

“小伙子,不要按了,大清早跑来嫖娼,你好不好意思。” 旁边一家杂货店大爷说。

“不嫖娼,我来接人。”

“接人?接人到公安局去接。”

“大爷你开玩笑,最近又不可能扫黄打非。”

“要‘申奥’了,社会风气还不赶快纠正。”

我怎么没想到这一点,难道昨晚真的“扫黄打非”了?

我一阵天旋地转,一阵迷糊中我隐约记得,昨晚我从人南立交桥拐向玉林时,好像看见过几辆警车。

“扫黄”的时间一般是在凌晨左右,王建南岂不被抓个正着?

生活总是爱给人开玩笑,第一次嫖娼被抓住的可能性,往往比任何时候都大。前两年成都媒体圈就出过一件众所周知的笑话,某报记者随警方在广汉参与一次“扫黄打非”后,夜总会的艳丽风光让他茶饭不思、魂牵梦绕,尤其是风骚的老板娘更让他神魂颠倒,第二天就按捺不住跑到原地方,老板娘正在气头上,马上给警方举报把他抓了个正着。后来听说,这虾子还是处男。

其实王建南被抓住也无所谓,反正这是他第一次也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以后我们再也不来了。只是倒楣的还是我,这笔罚款无论如何该我去交,和刘至诚翻脸之后,我的经济状况大不如前了。

回城路上,王建南一直没打电话叫我去派出所交罚款。

中午回到公司,把报社欠款的事处理好,叫弟弟胡二娃把苹果机搬了回来。

还是没有接到王建南打来的电话,莫非警方通知了他家里,如果真是这样事情就闹大了,他父亲肯定要提起刀把我杀了。

到了下午,终于接到一个“5”字头的电话,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说:

“你是胡向东啊?”

“我是。”

“你有个朋友叫王建南对不对?”

“对,他咋个了?”

“犯事了,你马上带一万块到县局治安大队来。”

“一万块?不是说好5000元嘛”

“没价钱可讲!”

我的确没有资格讨价还价,如果今天晚上不把王建南取出来,沈秋见不到他肯定要发疯。

她今天拨王建南的手机肯定把手指都按麻木了,中午还给我办公室打过电话。

成都粉子(102)

又到了城南郊外,我把车开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交了钱签了字。

然后我问:“人呢?”

“人!人在拘留室。”

“咋还不放人?”

“你以为写写检查、交点罚款就算了,你这朋友太恶劣了,我们进去的时候他居然想逃跑,鸣枪示警才把他拿下,哼,这种老嫖客,我们在他房间里发现两个卖淫女,像他这种恬不知耻的人我还没见过,肯定要重处。”

“重处是什么意思?”

“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四个字无疑于睛天霹雳。

我头痛欲裂,万念俱灰。

我从来没有经历过万念俱灰的感觉。这感受一定就是红姐准备跳河的感受;就是周家梅在我们床上发现口红的感受;也是沈秋准备在下等旅馆肮脏的嫖床上,将要躺下去的感受…

王建南必须到“嫖大”学习!我知道凡是在成都市劳教所里学习改造的嫖娼人员,大多数都是中老年人,一般都是从发廊等一些低档卖淫场所抓来的。像王建南这么年轻的嫖娼人员在那里还很少见,他年纪轻轻就戴上了嫖客的帽子,以后该如何面对漫长的人生!

我拼命忍住头痛,梳理了一下可以动用的社会关系,看有没有可能挽回的余地。我想到了刘至诚,以刘至诚的社会关系他只要打一个电话,马上就可以走人,但绝不可能,就算他愿意我们也不想卖他这个人情;我想到了王建南的父母,更不可能,他大学没毕业就和父亲的关系搞得很僵,每个月他只回家一次看看老妈,如果要让他老人家知道一定会大义灭亲。最后我想到周家梅,她可以找政法新闻部同事去说说情,念其初犯检讨一下就放了。

但周家梅愿意帮这个忙吗,就算她愿意,我也没有勇气把这件事告诉她。

王建南成了一个嫖客!我如何面对沈秋。

如果沈秋今天知道王建南已被抓了起来,她脆弱的神经如何再次经受这沉重的打击,她一定会像10年前一样发疯。

车厢里,鲍勃?迪伦的歌声还在回荡,他正唱着那首有名的《Blowing in the wind》:

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

才能成为男人…

一个人可以回头多少次

假装什么也没看见,

一个人得仰望多少回,

才能看见蓝天,

一个人得有多少只耳朵,

才能听见人们的哭泣

答案啊,在风中飘扬。”

我想起我的每一次寻花问柳,也想起了我以前的老板,还想起了刘至诚。我也想问一问:

一个男人要嫖多少次,才会成为一个嫖客?一个女人被操多少回,就成了一个婊子?

答案啊,在风中飘扬。

也许要一千次,也许只要一次,也许一次也不要,谁能告诉我生活的答案?

但是答案啊,在风中飘扬!

不对,生活已经提供了答案,答案就是我才是嫖客。

我冲进值班室,对一个警察大声喊:“你们搞错了,我才是嫖客!你们把他放了,我才是”

警察把我推出门,我准备又冲上去,这时手机响了。

“喂,沈秋吗?我不是东东,我是嫖客,我真的是嫖客,他们搞错了,我才是嫖客,王建南不是…”

我听不清楚沈秋在说什么,我不断告诉她:

“沈秋你要来作证,你是妓女,你是最漂亮的妓女,你一定要来做证我才是嫖客”

我听见一个警察说我是疯子,我气急败坏破口大骂:“你们才是疯子,我要找你们领导,你们全部都是疯子”

成都粉子(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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