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
“嗯,你现在有时间吗?”电话里面传出一个熟悉而又亲切的声音,一般情况下,这个声音多数是出现在我的梦中,我狠狠掐了自己的手臂一下,确认没有做百日梦!同时紧紧握着的手也缓缓的松开了,现在已经没有必要对胖子施展暴力了。
“哦,有啊!我有时间,你找我有事情吗?”按耐着心里的激动,装腔作势是我的长项。
“嗯,是这样的,我下个月要考试计算机文化基础了,你能不能教教我?请你吃饭!”我知道,不管是不是有饭局,我都会答应。
放下手中的电话之后,过了半会儿才想起她还说在楼下等我,急忙用自己有生以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穿衣、刷牙、洗脸等等一系列活动,用时没有超过三分钟。
“胖子啊,你们电脑房没有人吧?”末了突然想起他们几个有一台电脑放在一楼的电脑房中,于是问道。
他迷着眼睛,若有所指的说道:“玩电脑就玩电脑,别干其他的事情啊!”说着甩给我一把钥匙,又倒在床上‘呼呼碌碌’蒙头大睡了。
我嘿嘿一笑,没有说什么转身就走,一路上还在考虑,我能干什么啊我?
她果然在楼下等着我,见到我下来了,竟然羞涩的说道:“真是麻烦你了,你真的没有事情吗?”
我当然拍着胸脯说没有了,都从床上起来了,我还能有什么事情?难道大学生活除了睡觉就是泡妞吗?这个事实未免有些让人失望,哦,我的前程!
领着她跑到电脑房间,里面竟然没有一个人!看着她疑惑的表情,仿佛我真的是个大灰狼似的,于是有费了一番口水解释了这是为了给她省钱,免得被学校黑心的赚去了。
而后,我难得的正经了一会儿,这个时候我发现一件事情:她在电脑方面简直是‘盲’!看着她笨拙的手握着鼠标找不到我说了半天的地方,心急之下,我就做了一件没有后悔终身的事情:将她的手握着。
其实我当时是在握鼠标,而她的手正好就在鼠标上面!
当然,我发觉自己有轻薄之嫌疑的时候,又赶紧在没有人察觉的情况下把自己的手缩了回来,不过说句真的,当时还真有点舍不得!
在若干个日子以后,我们恢复了正常的来往,雨美名其曰:普通朋友!
在一次吃过麻辣烫(我发誓,这种东西就不是男人吃的东西,但是为了陪MM,只好牺牲肚子!我怨啊。)之后,正巧这个时候我们要穿过一条马路,正巧这个时候车流密集,正巧这个时候我们两个的心情不错,就在那个时候,我偷偷的握住了她的手!
她到没有挣扎,顺从的跟在我的身后跑过了街道,可是我却出了状况,(当然,别往坏处想,我还没有笨到自己去和汽车撞)握着雨的手在不停的颤抖!
我承认,这是本人自打N小之后第一次和女孩子牵手,可是表现怎么这么逊?好像显得我做贼心虚似的,我可真的没有心虚,但是手却不停指挥的颤抖,天气真的不冷啊!
MYGOD!
神呐,救救我吧!
当然,这个世界上没有上帝,所以,我们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结果就是在我发觉自己没有办法止住自己颤抖的手之后,很快的松开了握着她的手,遗憾!悔恨!
一天,雨突然说自己想去上网,顺便让我给她说说一些东西,哎呀,打着教她东西的借口真是一个不错的注意!
没有想到她QQ上面的人比我还多!网络世界,女孩子就是吃香,没有办法!
也许是文字的东西更能够让人大胆一些,不然以前怎么会有情书这种东西?我竟然经过一番挣扎之后在给她发送的信息上面说道:“雨,做我的女朋友吧!”
过了很久,我都已经失望了,突然传来她的消息:“好吧!”
这么容易?难道这就是所谓的郎有心,妾有意?
我就这么有女朋友了吗?怎么感觉像是在拍电影一样,或者像是做梦?为了确定我不是在做梦,于是在QQ上面说道:“把你的手给我牵一下吧,否则我不敢确定呐!”
“在那里?这里吗?人多!”
看见她这句话的时候,我的手已经放在坐在我隔壁的女孩手上了,因为这个女孩就是雨!
我想这辈子都不能忘记她的手了,牵着她的手的时候才发现什么是温柔,温柔乡里英雄瘃!她红着脸没有看我,我心里乐的开了花儿,都不知道自己坐在这里是上网还是干什么。
从那之后,每次逛街,她的小手都是我手中的宝贝。当然,从那之后,我逛街的次数也逐日增加。可是我们从来不在学校附近拉手,除非是晚到天上可以看见星星的时候,我们才会手拉手一起回到学校中。
牵手,就仅仅是牵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北方的冬天,天气很冷,冷到我们都不敢伸出自己的手放在外面。
雨老是说我的手暖和,于是我每次都是将她的小手整个都握在手中,温暖她冰冷的手,然后换另外一个。她的手也爱上了我的口袋,总是习惯的将她的手插在我的兜里面取暖。
很久曾经看见过一幅画,在一个雪地中,一个男孩捧着一个女孩的双手,用嘴呵着热气给她取暖。这个场景在很多恋人之间出现过,我好不避讳的将自己的温暖送给了自己心爱的女孩,两个人分享的快乐,比一个人更快乐。
(第七章完)
第九章 争吵或者妥协
我喜欢一切唯美的东西,比如理想、艺术等等。当然,这些东西不能当饭吃我是知道的,对于雨,她却更注重现实,所以我们之间便产生了很多的不同。有差异就会有矛盾,有矛盾就会有摩擦,就会有争吵或者是妥协。
多数时间,我们都选择彼此妥协,包容万岁!
在二零零一年元旦的夜晚,她们宿舍的人去‘大风车’溜旱冰,可是对于我这个时候来说,应该是配在她的身边的。恰好,那个时候我们几个老乡也要去哪里玩,于是我顺理成章的也去了,而且结果也是让我难忘的。
我承认自己是没有多少运动神经的那种人,说白了就是笨蛋一个,从小进旱冰场的时候都是羡慕的坐在外面看人家自由自在的滑行,而我,坚决不行!
这次,为了她,我就豁出去了。
男人都是有自信的动物,特别是在自己的女人们面前,我却是自信过头的那种。进去之后,才发觉这玩意还真是有点儿难度,没有几次练习是不行的。我跌跌撞撞的在占着于爬到之间挣扎,而她却在身边“飕飕”滑过,在哪一刻,我感觉彼此之间好像很遥远。
膝盖肿了,并没有心里那么疼,肉体对于我这个趋向于灵魂的人来说没有多少意义。
自从那次之后,我再也没有进过旱冰场,再也没有穿过旱冰鞋,所以我一直未曾学会旱冰这种运动。而后,我渐渐将这件事情从记忆中淡漠去了,也许是藏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