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四
奴隶贩子手一顿,鞭子被他连忙扔到一旁,也顾不得手疼。
“贵客要买下他吗?不贵不贵,一锭金子即可。”奴隶贩子眼里闪过贪婪,搓着手心道。
“一两银子。”李朝朝直接砍价。
围观群众大多散的差不多了,他们都不想买一个随时伤主人的奴隶回去。
“这这这……价格太贱了,不行,不行,一锭金子已经很少了……”奴隶贩子奴隶说服。
李朝朝指着狼少年道:“打量我是个傻子吗?你这奴隶一看就没有调教好!刚才还愤起伤人,咬了你的手。我花这么多钱买回去,那天把我伤出个好歹来,你赔我钱?要不是我需要个苦力帮我干活,这其他卖奴隶的都卖完回去了,就他?一两银子我都不想给。”李朝朝嗤之以鼻道。
狼少年冲着她咧呀吼叫,眼里的血光要将她撕碎。
见他这个架势,奴隶贩子犹豫再三,之前还有出几文钱买狼少年的,只是他嫌便宜没卖。
而且狼孩儿是狼养大的不说,没有一丝人的感情,虐打也没用,威逼利诱统统不行。
“行吧,再送你一条鞭子。”奴隶贩子看起来吃亏的模样,将牵着狼少年的绳索交给李朝朝,鞭子也给了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李朝朝心想拿着防身也是可以的,没拒绝。
李朝朝将一两银子放在奴隶贩子手里,她牵着狼少年准备走的时候,发现狼少年不动,正准备问怎么办的时候,奴隶贩子已经跑的没影了。
集市上的人快走光了,李朝朝蹲下来,想摸他的头。
结果狼少年直接呲牙,凶得很。
“跟我走吧,以后我给你一个家。”她的声音从故意伪装的粗矿,变得温温柔柔。
狼少年有些迷茫的看着她,李朝朝想牵他的手,将他拉起来,发现他只会狗狗坐,还有四肢朝地走。
没有办法,李朝朝只好先牵着他回家。
烧了洗澡水后,她要给狼少年洗澡。
李朝朝给他脱衣服的时候还好好的,看着他身上被打的留下的鞭痕,她心里很揪心。
贩卖奴隶,在这里是合法的,就是举报也无门。
让他进水桶里的时候,脚刚踏进去一下,谁知狼少年反应很大,逃跑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明明衣服已经脱下来了,还光着身子乱跑,就是不洗澡。
这让李朝朝想起来香香,有时候给香香洗澡,它总是嗷嗷地乱叫,特别抗拒。
李朝朝只好先哄骗他,给他吃了一块儿红烧肉,好吃的他眼睛都亮起来了。
“你要是听话乖乖洗澡,等会儿就给你吃肉,好吗?”李朝朝温柔道。
狼少年这才乖乖的,坐在水里。
李朝朝给他洗了洗脸,让他靠在水桶边,开始给他洗头。
一个时辰过去。
终于给他洗干净了。
李朝朝累得不行,她给狼少年穿了自己干净的男装。
狼少年长得很好看,眼睛是漂亮的小鹿眼睛,鼻子高高的,鼻尖有点微翘,嘴唇红润,笑起来有一对可爱的小梨涡。
李朝朝将自己的脸洗干净,给自己烧了洗澡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她洗澡的时候,狼少年跟小狗一样进了屋里,趴在浴桶边边偷看她。
见她好像换了一张脸,看到她模样的那一刻,狼少年眼睛都看直了。
李朝朝道:“出去。”
她眼神很有威压,对小动物用什么眼神,她真的是作用的炉火纯青。
狼少年爬了出去。
洗完澡后,李朝朝坐在院子里擦头发。
这时,她身边多了个人。
院儿里的天宝花开得正艳,月色撒下来似乎布上了荧光。
“给你取个名字吧。”李朝朝将方巾拿在手上,拧了拧水。
今天她救下了狼少年,让他不再受苦挨打。
“往后的每日,都是新生。你就叫……新日,你是狼群养大的,不能忘恩。就以狼为姓。以后,你就叫狼新日。可以吗?”她侧过头,看向狼少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狼少年趴在她脚边,正在田自己的手。
闻言,冲她“嗷呜”了一声。
李朝朝想笑,又觉心酸。
也罢。
“我教你学习人类的生活,新日,你是自由的,我只是救了你。”她说。
那天起,她开始将新日走路,教他如何用筷子,怎么跟人相处。
“比如说,你想吃红烧肉,你就说,我想吃红烧肉,谢谢你。谢谢,是感激一个人的词汇。”李朝朝教他的时候还是很耐心的。
她白天就是男人打扮,晚上就换回原来的样子,新日都习惯了。
她教新日学写字,当然学得是上歧的文字。
新日学的很认真,一开始他连笔都不会握。
李朝朝握着他的手,一笔一划的教她写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新日会的第一个字。
是“新”。
第二个字,
是“日”。
“新日,你的名字。”李朝朝道。
第三个字,则是“狼”。
李朝朝一开始想让他学得字是狼,但是顾及到以后若他真正开蒙,有了人类的羞耻心、自尊心,想起来自己曾以为“狼”就是自己的身份,会不会觉得难过,痛苦。
想了想,还是让他学了“新”做第一个字。
这样,他以后想起来,“新”,这个有力量的字,让他拥有翻篇的勇气。
新日学得字越来越多,日子慢慢变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天气变得寒冷,屋里烧着煤炭,总算不那么冷。
“你喜欢吃葡萄,喜欢吃苹果,喜欢的意思是,高兴愉悦,也有想要得到某样东西,比如说想得到苹果,梨,这样你就可以吃到它们了。”李朝朝道。
新日学得很认真,他第一次开口说话,说的是。
“我……喜欢……你……”
外面下了雪,很安静。
李朝朝看着他,道:“姐姐也喜欢你。喜欢可以对事物,也可以是对人,”
“我们之间的喜欢,是家人之间的喜欢。你和我,是家人。家人,我是姐姐,你是弟弟。”李朝朝道。
新日看着他,努力学着她的发音,“姐……姐……”
李朝朝点头,“乖。”她摸了摸新日的头,新日乖乖地蹭了蹭她的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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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歧跟宁朝的战事停了,两军交战,僵持不下,持续了几个月,最终结局两败俱伤。
两方签了协议,十年内互不侵犯国土,违反的一方赔十座城池。
李朝朝揪心,她想知道安乐如何了。
屋外大雪纷飞,李朝朝提笔在纸上写下一首诗:
学就?西川八阵图,
鸳鸯袖里握兵符。
由来巾帼甘心受,
何必将军是丈夫。
此情此景,她盼着安乐立军功,又怕安乐受伤。
安乐是个很有才干的女子,她能吟诗作赋,亦能上战场杀敌。
李朝朝在小镇里办了学堂,男女同样能上,这里没有男女歧视,只有贵族欺压百姓。
男孩儿女孩儿都上不了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李朝朝自费办学堂,让她们一起上学堂学习识字,读书。
学校名字依旧是雪松学堂。
用的是上歧文字写的,翻译一下就:冬天树的学习屋子。
哈哈哈哈。
李朝朝忍不住笑。
她在这里待了半年,聘请了老师,还有学校掌事。
给学校留了钱,以后什么事都交给了学校掌事。
学校掌事是个很有能力的女性,有原则,人也很善良,但是她有自己底线,手腕。
李朝朝相信她。
“我要走了,孩子们交给你们了。”李朝朝将住的院子买下来,送给了新日。
“你想住就住,新日,你是自由的,我也是。”她要离开的那天,新日跟在她后面。
日落下的沙漠,带着恢宏磅礴的瑰丽之美,苍茫,寂寥,一望无际的金色沙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新日锲而不舍的跟在她后面,李朝朝让他走。
他也只是傻愣愣地看着她,不懂为什么她不要自己了。
新日眼里带着不可置信的受伤,他跪在地上,迷茫的不知所措。
“你……不要,我了吗?主人……”新日的声音哑哑的,带着少年独有的清澈,干净。
李朝朝不知道怎么解释,“我救了你,不代表你以后要跟着我,做我的附庸。”
新日见她还愿意跟自己讲话,眼里亮晶晶的,跪着往前挪了几步,抱着她的腿,
“姐……姐主人,带……我走……”他像极了要被抛弃的小狗,李朝朝于心不忍。
可还是狠下心,新日是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独立思想。
即便她救了他,她就要将新日视为自己的奴隶吗?让他跟着自己东奔西走吗?一切都为她而活吗?
她算什么东西?她能承受的住一条活生生的人压在自己脊梁上的负担吗?
李朝朝带他回去了。
重新在那个院子里住下,她让新日做饭,打扫卫生,挑水砍柴,种菜,浇花,帮邻居修东西等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些都是她教过的,新日也都做得很好。
他干什么事都很认真,做好一件事后,会吐出舌头,眼巴巴地看着她,跟条小狗没什么区别。
夏日,炎热。
她躺在摇椅上,夜色的树下乘凉。
新日在旁边看着她,看了一会儿,忍不住舔了舔她的脸颊。
李朝朝睁开眼,眸色冷淡,“新日,你在做什么?”
“亲……主人……”他脸色薄红一片,不敢看她。
李朝朝叹息,“我是你姐姐,不是你主人。你又叫错了,新日。”
新日看起来有些慌张,“我错……错了……姐姐,”
“还有,‘亲’这种行为,不应该出现在你我姐弟身上,而是情侣、夫妻才能做得行为。明白了呢?”李朝朝问。
新日湿漉漉的眼神望向她,像只讨好人的小狗,‘明、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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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要经历孤独,忍受孤独,承受孤独带来的痛苦,折磨。哪怕觉得寂寥,欲哭无泪,深夜辗转反侧,以至于崩溃大哭。
这世上,能陪着自己的,不背叛自己的,只有自己。
新日对她如今是完全信任的态度,李朝朝何尝不明白?
他现下还残留着兽类的思想,觉得她救下他,给他吃住,教他如何生活,便是他的主人。
不,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
李朝朝坚定的想,她告诉新日,“你是人,独立于世间的人,你可以直立行走,可以劳作,会做饭,会写字。你有自己的思想,新日,你是自由的。”她一遍又一遍的,耐心地重复着,这样相同或类似的话。
假如是别人救了新日,李朝朝不知道新日会如何。
她只想着,做自己觉得正确的事情。
“奴隶”这样的字眼,就不存在于她的世界。
“新日,你要爱自己。哪怕别人觉得你自私,你也要爱自己。”李朝朝摸着他的头发,新日乖巧地任由她的抚摸。
眼睛痴痴地看着她,不舍得移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目光炽热,真诚。
李朝朝被他看得不自在,伸手捂住了他的眼睛。
“新日,别这样看我。”这样的目光太熟悉了,在赵承瑾眼里,周函章眼里,还有帝檀都眼中,这样的目光,她看得太多。
她心中只觉苦涩,“新日只把我当姐姐,不好吗?”
新日话很少,他眨了眨眼,睫毛在她柔软的掌心下扇动。
嗓音清清哑哑,“好。”
“以后,你会娶你喜欢的女子,你喜欢的女子,也只爱你。你们会成亲,会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你会与你的妻子举案齐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李朝朝说道。
她将手放下,新日抬头望她,眼中湿漉漉的,他问:“你要……离……开……我……了吗?”
答案显而易见。
新日站起身,他长高了,比李朝朝高了一个半头。
他将李朝朝圈在怀里,泪珠“啪嗒啪嗒”往下掉。
“我……想,你,嫁给……我……”他说话的时候,还是有些慢,不至于结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已经很棒了。
李朝朝想。
不过,“不可以。”李朝朝将他推开,几乎毫不留情。
“新日,你留在这里,以后就跟着学堂掌事学习识字,日后考取功名,我会回来看你的。”李朝朝收拾了自己的包裹,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离开了这里。
新日看着她的背影,只觉得心脏缺了一个窟窿。
这一年,他遇见了此生对他很好的女子。
她说他是自由的,
新日想,自己也要如她所说,活的自由,而不是困在这里。
可他的心,永远被困在了这个小镇。
困在了,遇见李朝朝的那天,说她要带他走的那一刻。
她说,要给他一个家。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新日坐在院子里,做了一夜。
露水湿透了衣裳,他只觉灵魂仿佛被抽走。
他每天到学堂用功读书,锻炼身体,大大方方的同每个人讲话。
学会了怎么做一个“人类”。
只是到深夜的时候,他会抱着李朝朝留下的衣服,闻着她的气味,噙着泪睡去。
如果有一天,她还会回来。
他一定会抱着她,说。
我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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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且分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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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朝女扮男装,雇了马车到了齐桑国,这个国家东边靠海。她心里有了想法后,就开始一路往齐桑国东边去。
终于到了海边,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码头上还有工人在搬货。
她在齐桑国赶路期间,又学了一些齐桑话。
找到一个看起来是个指挥干活的小官,李朝朝直接给了他一两银子。
问他有没有出海的船,途径哪里。
男人掂了掂银子,放在嘴里咬了咬。
跟她说的很详细,还问她是不是要找船出海。
李朝朝回答是。
他告诉李朝朝,正巧有个要出海的运货船,途径的地方多着,让她自己看着下码头。
还给她介绍给了船船主,李朝朝给了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齐桑人做生意是出了名地厚道,信誉很强,也算是他们做生意的活招牌。
李朝朝心中打起防备警惕,一路乘船,途径一海岛,上面有个叫琉仙的小国,李朝朝觉得有意思,就在这里下了船。
她到这里的时候,这里似乎正在举行什么盛大的仪式,百姓们戴着花冠,载歌载舞。
她被欢快的气氛打动,加入了进去。
有姑娘为她戴上花冠,上面是紫色的粉色蓝色的花草编织,特别美观。
街道上挤满了人,从城墙那里开始,两行长长的队伍,簇拥着一个盛大的金色莲花,金顶往下挂着是飘飘粉白纱帐,有个绝美少女,穿着世间最美的服饰,火焰般的纱裙,被风吹起,犹如海浪,头上戴着串串珍珠,宝石,金银簪子,花钗,眼尾流转,勾着妖冶弧度,媚眼如丝,红唇饱满,一颦一笑,皆是绝色。
李朝朝看呆了,她想,若自己是男子,会找来全天下最好的东西,才配得上她。
琉仙国的话,李朝朝听不懂,街上的百姓们欢呼着,嘴里不知说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