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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2 / 2)

对于同志,大多数人都有着根深蒂固的误解。人们会在谈起同志行为时,说他从来没遇见过,而事实上,在生活中大多数人都会认识一些同志。大多数同志的外表和举止,与他人并没有区别,他(她)们存在于生活的各行各业、各个种族和各种群体中。

他们也许就在你的身边,甚至会是你非常熟悉的亲朋,只不过你没有意识到罢了,因为这些同志都能很好地隐藏着自己的性倾向。之所以隐藏,是由于强烈的社会偏见和敌视,使许多同志很难公开他(她)们的性倾向。

我就是一名典型的同志,认识我的人虽然很多,但却很少有人知道我的“真面目”。所以,我想就我的一些特殊经历,向读者作一番叙述。

我在念初中时,就感觉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我发现,我对男孩子的喜欢比对女孩子更多一些。仅有的一点人生经验告诉我,这是不正常的。我相信,其他的男孩子肯定和我不一样。

夜深人静时,我会躺在床上想,我怎么会对男孩子有那么一种奇怪的感受?也许我是这个世界上惟一有这种古怪念头的人。这些思考让我痛苦不堪。

在整个青春期,一方面,我对男孩子刻意保持距离;另一方面,我被他们吸引,对他们好奇。我想走近他们,却又心怀恐惧。这种好奇到了后期,生理的成熟使我对男孩子的肉体也产生了渴求和冲动。

对我来说,这是一种本能的冲动。我常常问自己,这一切,究竟都是谁的错?是我自己的过错吗?如果是我自己的,世界上是不是还会有别的人和我犯同一个错?难道是上天在捉弄我?难道是命运在和我开玩笑?

我无法解答,只能用困惑来代替这循环往复的追问。与大多数人一样,我有父亲母亲,我有亲戚朋友。按理说,我该是个幸福的人,因为我既不缺少亲情,如果愿意,也不会缺少友情,特别是同性间的那种友情。

可我却感到那么不幸,这种不幸是与生俱来的,不可改变的。因为我身边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他们所熟悉的那个喜欢用额前的长发遮住双眼、喜欢听忧郁悲伤的歌、喜欢穿黑白蓝三种颜色衣服的我,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同志!

这生命中的不能承受之重,像一轮巨大无比的碾盘,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担心,只要它轻轻地转动起来,就会在瞬息之间将我碾得粉碎。我无时无刻不在观察着悬在头顶的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羸弱无助的心灵敏感得只要一根指头就可以将其击溃。

在惶惶不可终日的恐惧中,有一天我终于解开了这个困扰着我的谜。

高一那年,一次在一辆公交车上,我被一个漂亮的男孩所吸引。他的个子很高,有着很结实的肩膀和修长的腿,穿着黑色的紧身衫,下面的牛仔裤也绷得紧紧的。他就坐在我的旁边。

我见到漂亮的男孩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这次自然也不例外。我假装在欣赏车窗外的街景,其实一直在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着他,虽然他被长而乱的碎发挡住了半个脸,但我还是看到了一张精致白皙的面孔:浓浓的眉毛下,一双深邃的眼睛,睫毛像女孩一样,一眨眼可以扫到几根垂下的发丝,挺直的鼻梁下,是棱角分明的嘴唇。

后来,他注意到我在观察他,扭头冲我微微一笑。我有些慌张,很不自然地回了他一笑,赶紧又扭过头去。但是直觉告诉我,他并未转过头去,好像一直在望着我。我的心不禁噗噗跳了起来,这时他似乎在我身边跟我说话,我只好再次扭过头去应答他的话,就这样我们一问一答聊了起来。

他告诉我,他叫阿勇,在“美里美”美容厅做美发师。可是车开到位于市中心商业区的“美里美”美容厅时,他却一点起身的意思也没有。我提醒他该下车了,他笑着说,今天没多少事,他想陪我再坐几站地。

他的话让我感动,看来他是喜欢和我聊天的,而我也想多和他聊一会儿。车开到郊区时,他突然对我说,他就住在这儿,让我到他那儿坐坐。我几乎没有犹豫,就跟着他下了车。

我随他穿过一条小巷,来到了一片民房。这里原是郊区农村,随着城市的发展,当地村民转了户口,成了城市居民,却都没有工作,大多做些小生意,另外靠租房给外地人赚些钱。

阿勇的房子也是租来的,他告诉我,他不愿住在家里。家里的房子虽然宽敞,但和父母住在一起不自由;租来的房子虽然条件不好,但人活得自由自在,这点对他来说已足够了。

进了阿勇租的房子,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张单人床,上面乱七八糟地扔着些时尚杂志和衣服,床头一个小柜子上,摆着一台旧彩电,对面立着一个简易的塑料衣橱。

我和阿勇坐在床上聊天,他离我很近,我闻到了他身上一股成熟男子的气息。被这气息诱惑着,我忍不住扭头望了他一眼,刚好触到了他充满柔情的眼神。我们互相凝视着,忽然阿勇将我拥抱,继而拼命地亲我。我满脸通红,心跳加速,好像有一股电流直蹿头顶。

从阿勇那儿,我知道了我们这种人,原来就是同志,由此我解开了这个困扰自己多年的谜。不过那次以后,我就与阿勇失去了联系。我曾经去美容院找过他,可他的同事说,他到南方去了,具体到了南方哪座城市,他们也不知道。至此,阿勇就像从来不曾存在似的,从我的生活中彻底地消失了。

我是同志(2)

考上大学后,我有机会读到了许多外国名人同志的著作及故事,如英国作家福斯特。阶级平等的思想贯穿了福斯特的所有长篇小说,在其半自传体小说《莫利斯》中,福斯特讲述了两位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青年男子冲破樊篱,同奔绿林,终于找到了爱情归宿的故事。

还有英国现代派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她为同性情人写下了幻想体小说《奥兰多》,成为“文学史上最长最迷人的情书”。

我还读过卡宾特写给著名诗人惠特曼的一封信:“昨天,一名年轻工匠来给我修门,他的眼中透出一股神圣的光彩……女人确实美丽非凡,但确实有某些男人对女性之美无动于衷。”

我就是读着这些同志故事,走完我的大学生活的。每每读到他们,我就会平添一股力量。他们就像一股清泉,滋润着我那颗因世俗重压而日渐枯萎的心。我的爱情故事,就发生在这段时期。

他是我的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叫阿伟。

在一个炎热的午后,我正躺在床上读书,无意中回头看了看窗外,当时我就怔住了。一个男生穿了件白色的大T恤,因为天热,下身只穿了件内裤。T恤很长,将他的内裤罩住,只露出两条赤裸的腿,很白,也很结实。我觉得,他的腿很性感。

这个男生让我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心动,我深深地沉迷于他的眼神里。他没有注意到我在看他,所以我有了一个很充分、很难得的机会来欣赏他。他笔直挺拔的鼻梁,秀丽的眼睛,宽肩厚胸和大手,无不是按黄金分割比例配置的一个充满魅力的热血男儿。

我忽然有一种渴望爱与被爱的冲动。但是我没有走近他,因为我们并不熟识,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在我不动声色的侦察中,终于从别人的口中知道了他的名字——阿伟。其实,在我注意他时,他也早就注意到了我,所以我们很快就认识了。

我们之间的关系很微妙,当着别人的面,他会偶尔搂搂我的肩,或者将手伸进我的被窝里与我开玩笑。可我一直都在刻意伪装,尽管我心里有一种欲望在燃烧。不久,宿舍里有了一些关于我们之间的传闻,他似乎并不在意,还公开戏称我是他的最爱。

每次他来我们宿舍,别人就会开我们的玩笑,而他也会很温柔地从后面搂着我在宿舍里招摇。我到现在仍不清楚,他当时究竟仅仅是开玩笑还是真的有点儿喜欢我。不过,从那时起,我就明白了,我是爱上他了,无可救药地爱上了。

有一次,他约我到学校后面的树林中聊天。我们坐在石头上,挨得很近,谈话中我的手无意中碰到了他的手,我的心怦怦直跳,我似乎也听到了他的心跳声。

正在我搜索枯肠,想找一个合适的话题打破这难挨的寂静时,突然听到他附在我的耳边说了一声“我好喜欢你”。

听了他的话,我的呼吸都停止了。我偷偷看了他一眼,发现他的脸上漫过一抹潮红。我当时激动得几乎快流下泪来。

我们终于抑制不住地相拥在一起,我嗅到了他身上的一股清香,这是他身上独有的气息,这种气息几欲将我迷醉,这一刻,世界仿佛停止了运转……

他躺进我的怀里,紧紧攥住我的手沉默良久。突然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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