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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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的一个女生,居然在那样的学校里担任学生会长?看来很有两下子啊,这不是很值得研究和探讨的事情吗?这样看来,她今天的种种举动,确实不足为奇。

凭她的经历、性格,扎坏轮胎这种事情,对她来说不过是小儿科。

但是,要怎么才能找到证据呢?如果真是她干的话,她不会那么轻易让人抓到证据的吧。

唔,这个曾经统帅过校园黑道的女生,是个对手。

往事随风

上了几天班后,花火终于觉得不太对劲了。

那个家伙——据说名叫柯南的,是在观察她吧?是吗?不是?

虽然他只是坐在角落里,像根死掉的木头,连一点点声音和动静都没有,甚至连根头发都没动,可是,她就是觉得他彻底隐藏在眼镜后的眼镜,在观察自己。

她没有证据,因为,这真的就是百分百的感觉、直觉,就像生活在大森林里的老鼠,就算是地下几十米尚未发生但准备发生地震,它都能感觉得到并及时逃走一样,她就觉得那家伙在观察自己,不动声色的,电子眼一样的。

这种感觉,让人太不爽了。

于是,她也开始暗中观察他。

但是,她真没看出他有什么异样。

放假几天,他每天来店里两三次,每次坐一个小时左右,然后不声不响地走人。花火没看出他好酒好色好财好赌之类的,必须要认可的一点是,他非常镇定及理智及冷静,不管店里发生什么事,他都如老僧坐定,不为所动。

这样的人,似乎有点可怕……

她决定试探他。

小樱进里屋给他端咖啡的时候,她也进去端甜点,趁着打招呼的时候,她悄悄往小樱的咖啡杯里倒了一大滩白醋,小樱当然没有察觉。然后,她们一前一后地走出去,小樱在前,她在后,她挑能看到目标的角度走。

小樱把咖啡放到柯南的面前,转身走开。

柯南端起咖啡,慢慢地喝——花火微低下头,用眼角盯着他,把他的动作尽收眼里。

吖的,这家伙,居然过了将近十秒钟才猛然脸色一变,“卟——”地把嘴里的咖啡喷出来,他果然是在想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吧,要不然怎么这么久才意识到咖啡的味道不对?

由于刺激太大,他喷得眼镜都滑落了。

就在刹那,花火装作惊慌地冲过来,于是,她很清晰地看到了,他的目光果然在盯着自己,并随着自己移动。虽然他很快就收回目光,但花火已经证实了自己的感觉。

往事随风

这只瘦猴子!竟然敢观察她!可恶!

花火走到他面前了,却没有做出任何有关道歉、询问、擦桌子等服务员会干的事情,反而像个跑过来看热闹的,看过了转身就走,没有表情,让其他人大跌眼镜。

想到自己竟然被只猴子暗中观察了这么久,花火心里气死了:她什么时候这么迟钝过?

本来她想一口气忙到黄金周结束的,但她临时决定,最后一天不去上班了,而且要临时才说不去,让他傻里叭叽地去守件待兔去吧!

黄金周的最后一天早上11点,她慢吞吞地朝校外走去,边走边给罗宾打电话,说自己病了不去上班了,罗宾急得直叫人手不足。可她才不管这种事。

梅李拉问她:“花火,你不去上班真的不要紧吗?要少一天工钱呢,好几十块吧。”

她可羡慕花火了,每天能穿那么漂亮的女仆装,工作不是很辛苦又蛮能赚钱的。可她长得又不像花火那么漂亮,头脑也没那么机灵,只有崇拜的份了。虽然人们都说找工作不容易挣钱太辛苦,但不是每个人都这样的,有些人就很容易混,比如花火。

花火无所谓:“休息一天嘛,我又不是机器人。”

她准备去校门口大吃一顿,安慰自己被柯南损害的自尊。

今天大概是街日之类的吧,校门外热门非凡,吃的、穿的、用的、玩的……什么摊有。花火看着熙熙攘攘堪比集市的街道,暗道,哪天要是失业下岗了,她就来摆地摊,凭她的眼光和美貌,还怕卖不出货,嘿嘿。瞧瞧,别人上大学是为了读书学习,她上大学反倒像是来工作挣钱的,真是反了反了,其实,她明白,她是来谈恋爱的。

她想要的恋爱什么时候才出现呢?

她往路边摊一坐,就点了一大碗饺子和一大碗馄饨面,和梅李拉交换着吃。

梅李拉喜欢逛集市,边吃双眼边滴溜溜地盯着满街的小摊小贩和人流转,觉得看着众生百态很有意思。

往事随风

忽然,她停下手中的筷子,扯扯花火的袖子,半是紧张半是兴奋地小声说:“花火,看——”

“干嘛,帅哥啊?这种东西别叫我看。”

“不是!”梅李拉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是小偷——他在偷人家的钱包呢,你看他的手,像把钳子似的……”

花火眼皮都不抬:“哦,不就是偷个东西吗,你没见过啊?我可是见多了,不好看。”

她在黑暗高中的时候,小偷小摸是家常便饭,她都看到腻了。

“……”梅李拉似乎有点不甘心:“花火,你说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抓小偷啊?”

花火边吃边含糊地道:“为什么要抓?抓到有钱吗?还是你想学雷锋拿奖状?”

梅李拉被她弄得一愣一愣的,哑了半晌才道:“可是,看到小偷偷东西,一般不是都应该去指出来吗?看到不指出来,好像不太好吧……”

“那你就去呗,谁不让你去,我帮你扁她。”

梅李拉缩缩头:“我不敢一个人去……我不要你帮我扁人,要不,我们一起去抓那个小偷吧……”花火那么厉害,有她在就放心多了。

花火想都不想:“不要!我又不想当好人。”

梅李拉叹气,眼睛只盯着那个小偷把手伸进那个女生的包包里、从里面挟出一个钱包……真的很抱歉很内疚,她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看到小偷竟然不敢指出来,可是,别人——谁又敢指出来呢?何况她只是一个女生。

忽然,她睁大眼睛,又兴奋地拍拍花花的手臂,咋乎乎地道:“花火,快看,有人抓住那个小偷了,正在跟那小偷争辩呢!哇,还是个很帅的兵哥哥呢,动作好快的,那个小偷打不过他的,大家都在看呢……”

虽然她的现场转播还算精彩生动,可花火对见义勇为这种事还是没什么兴趣,不予反应。可是,这阵骚动太吵了,个个都在往那边看,还议论纷纷,她不跟着看看的话,好像就不是年轻人了。

往事随风

她吞下最后一只饺子,边擦嘴边抬起头来:“有什么好看的,大惊小怪……!!!!”

她的声音突然中断,眼睛睁得大大的,一眨不眨地盯着摊子边那两个纠打的人,那脸上的表情,是不可思议,是震惊意外,是激动得不能自已,更是呆若木鸡。

那个人——那个穿军服的人——那个穿军服擒住小偷的人——是——是——

是吗,是他吗?是他吧?真的是吧??

她有些恍惚,忘记了身边的人流汹涌,忘记了头上的日光亮晃,忘记时间的永不停竭。

直到那个军人一个轻巧的小擒拿,彻底将小偷制服压倒在地;直到那个军人将小偷交给义愤填膺的几个学生,什么也没说,只是淡淡地点头,匆匆离去;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人流中,她才跳起来,疯了一样地冲出去。

无论面前有多少层人墙,无论面前有多少阻碍,无论面前有多少疑惑,都不能阻止她的步伐!这么久以来,她一直在往前奔跑的脚步,只为寻找那抹熟悉而坚定的身影!

那个身影,就在前方。

她跑出汹涌的人流,终于看到了他——他就走在前面,步伐稳健迅捷,背影挺拔坚定。

她的眼泪差点掉下来,大声喊出他的名字:“风——风远彻!风远彻!”

她喊得很大声,响彻天空。

他停住了,慢慢转过头来。

是的,就是他了,真的就是他了。四目相对,无语凝噎。

花火不再是自己了,她只是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不知道该做什么,只能这样看着他。太过意外的重逢,不知是太过惊喜还是太过意外,她迟迟不能做出反应。

风远彻怔愣片刻过后,大步朝她走过来,走到她面前,凝视着她,以平静的口气道:“花火,我终于见到你了!”

再相见,第一句话竟是这样,可是,真的……让人百感交集和如此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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