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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药劫(药王之妾二)作者:李葳第5部分(1 / 2)

>  他过去总认为人生在世,情感或金银财宝、地位权势,全部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要不要找个伴过一辈子,并不重要。甚至觉得人与人的情感,多半是拖累人的包袱,少有能成为帮人升华的助力,浪费时间在人的身上,不如将时间花在自己和自己喜欢的事情上头来得好。

乍听他的想法,很多人会将他视为离经叛道,或孤僻自珍,自大不群的人。

其实他只是不喜欢一些人,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软弱无力,却不图长进,只想靠着结党营私、壮大声势,仗势欺人来占便宜。

还有只因不想落单,便伪装自己迎合别人的喜好,毫无自主意识,总是随波逐流的人。

遑论一些只为传宗接代,或结合、壮大家族势力,以及为利、为名、为美色而待价而沽,基于各种理由,就是不为情、也不为爱,近乎一场场买卖的婚姻。

看多了这一类他眼中是光怪陆离,别人眼中却是理所当然的人情世故,让淳宇浪对人越来越不具好感。可是说来说去,淳宇浪会看不过去的理由,终究和他的出身脱不了关系。

在他离开亲人,前来天隼皇朝追逐博大精深的药理大梦以前,他和他的亲人都是远在西方千里,广大草原上的游牧之民。

他们在草原上居无定处,随着季节交替,逐水草而居。

牧民们多半是一族一族各自散居在大草原各方,经常三、四个月都不曾与家族以外的人见面,也鲜少有家人外的朋友。

不过不打紧,牛、羊、马就是他们最忠诚的伙伴。

在他们需要迁移时,它们成了他们的脚;在他们需要食物时,它们供应新鲜的奶,盘中的肉;在他们穷困缺银两时,它们又会替换成钱币,供他们取得自己所需的物品。

天底下哪里能找得到,比这些伙伴更可靠的友人?

草原上的生活,和京城优渥方便的生活一比,说是艰苦都太过轻描淡写。

男丁们白昼必须时时防范觊觎牛羊的天敌虎豹,夜晚则必须分批巡逻,保护家族与伙伴不被暗中埋伏的豺狼威胁。

女眷们也不得闲,需要照应食粮、挑水、砍柴,替代那些在外放牧的男丁们,撑起一家子的生活,同时照应年幼孩子与年长老者。

甚至连三岁的孩子都晓得,必须分担自己该负责的活儿,尽量不给人添麻烦,才能在这严苛大地上求得一点生存空间。

淳宇浪的爹娘,从不担心自己的小孩子在大草原上走失或落单,毕竟打从孩子们学会了走路开始,他们已经在训练孩子们,一个人也能在草原上求生,代代相传的古老智慧。

他爹娘绝不是特例,据他所知,边疆牧民们几乎人人都是如此教育孩子。

比起习字,更重要的是钻木取火的功夫;比起背诵经书,务必要记得草原上哪些草是有毒,哪些是能治病、疗伤的;比起舞剑,先学会骑马射箭,懂得猎捕野兔来填饱肚子为优先。

中土子民们教育孩子们的,不是活下去的技术,而是步步高升的知识。相对而言,牧民们在草原上再怎么懂得步步高升,若不懂得求生便是枉然。

他不是意指中土的人教育孩子的法子错误,也不是认为牧民们的教育方式更胜一筹。这些不同只是出于环境的不同……就像有些药草只能生长于水岸边,有些却

撇开优胜劣败不提,淳宇浪是牧民出身,体内自是窜流着自由奔放的牧民之血,希望能和历代祖先们一样,不受浮名所拘,不受虚荣所诱,不受富贵所束,恣意纵情地活,放肆痛快地过一辈子。

而一个改变了他人生的重大转折,就发生在他十二岁那一年。

那年,一名族内长老到他家走动走动的时候,话题谈到中土现在大刀阔斧地各处兴建医监,蒐罗奇珍异草,钻研药理,盼望能开发出长生不老之药的事。

自儿时起,淳宇浪总爱观察草原上的生物们啃食的植物,研究它们啃食牧草以外的植物的原因,啃食之后又有什么反应等等。每次一有什么新发现,便高兴得手舞足蹈,好心情总会持续好一阵子。

有一次他便由家中母羊忽然大啃特食一种树子果实,发现到母羊伤了脚踝,刚好这种果实吃下肚后有短暂麻痹、舒缓痛楚的效果。

经年累月下来,这小小成就感在内心酝酿为一股强烈的求知欲——在他听见长老说,天隼皇帝是如何疯狂,竟在京城里开了培育医监的书院,专收有心研究医药、又有才干的青年才俊们为门生,还供吃住后,他立刻知道这是自己唯一能一窥医药奥妙、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

后来当他向自己爹娘说出有意前往中土,挑战书院门槛的时候,爹娘说他们早已经猜想到他会这么说,因此暗中先替他准备好了沿路所需的盘缠。

“不过爹娘能为你做的,也就这么多了。你既然决定展翅高飞,飞往另一个爹娘不熟悉的世界,爹娘只好与你分道扬镳,祝福你在中土也有一番作为。日后你即使跌倒,爹娘也无法赶往你身边,不能助你一臂之力,你要好自为之、好好照顾自己。”

离开了草原的人,对牧民一族而言就是陌生人了。

广大的草原上居无定所的他们,淳宇浪就算想返家,也不见得能找到他们。

爹娘的这番话,其实是在告诉他,不要以为在中土失败了,只要踏上回乡的路,就能获得众人的再度接纳。他们不会等待他回来,在他跨出草原的那一刻,便失去了依赖他们的资格。

淳宇浪并不觉得爹娘的做法很无情,他们传授了许多宝贵的求生技巧给自己的孩子,他们相信孩子无论在中土或大洋的另一头,在这世界的任一角落,他都能活得很好、过得很好。他们信赖他,所以才不作无谓的担忧。

同样的,淳宇浪知道爹娘很放心自己,他更无后顾之忧,更可以放心追逐自己的梦想。

转眼间离开那片草原已经十几年了,偶尔午夜梦回时,他会重回那片碧翠色的怀抱,双脚一踏到泥土与青草混合的大地,便忍不住恣意狂奔。

他想念那儿的狂风、想念那儿的绿水,更想念那片无边无际、浩瀚无垠的天空。

他怀念那儿的无拘无束,怀念那儿的单纯自然,可是最令他怀念的是爹娘、兄弟姊妹们,怡然自得地在用餐时间引吭高歌、自娱娱人的那份乐天知命。

纵使想念、纵使随念,淳宇浪在辞官之后,并没有回老家,反而选择到谭荖蜂隐居。

这不是因为他自认失败,没脸回去见爹娘,而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追逐的梦,还没有实现,他还没完成自己的梦想。

获得“药王”封号,对许多人而言已经是“美梦成真”,淳宇浪在亲手接下皇帝赐的免死金牌时,也—度误以为如此。

其实不然,其实受封赠再高的官位,不过是锦上添花的部分,淳宇浪真正要追逐的梦想在那份呈交给皇帝,帮助了皇太子的药帖上头。

他想要的是找出天下所有能成为药石的各类植物、矿物,甚至是动物。将成千上万种的药草,全部研究个透澈,研究到老到死——这才是他的梦。

想通了这一点,淳宇浪也不再拘泥于药王的封号,毅然决然放下一切,远离令人厌倦的京城,专心于实现自己的梦想。

本来还以为自己会就此终老于谭荖峰,不问世事,只管研究。谁晓得他现在竟为了一个人——一个男人,再度回到京城。

淳宇浪自嘲一笑,人生真是无处不惊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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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绪再回到“文兰房”里——

“有、有什么好笑的!”

结束心荡神驰的一吻,神情恍惚的仁永逢听见了嗤笑声,仿佛挨当头一棒,整个人顿醒,潮红着脸怒斥。

简直像只被惹毛的大猫。呵呵!

淳宇浪发誓仁永逢一定不知道,自己的模样映在他的眼里,有多么的变化多端、新鲜有趣。

刚认识时,他觉得这小子狡狯得像狐狸,张牙舞爪的时候又像小老虎,心思复杂像是时时刻刻觊觎他人猎物的秃鹰。

认识得深一些,他又觉得这小子像水里鱼儿般难以预测方向,皮厚得有如水牛般刀剑不穿,内心则住着一只刺猬,万一不小心踩中他的痛处,他会马上竖起防卫的尖刺。

等到抽丝剥茧,彻底认识了他,淳宇浪又觉得那些复杂变化其实很单纯。仁永逢不过是一只原本备受宠爱,又不幸遭他人深深伤害,导致他恐惧人却又渴望被爱、渴望被爱又不愿相信有人愿意爱自己的——别扭猫儿。

淳宇浪伸手将他的脸颊捧起,不管气到极点的他,气得像要张口咬下,仍以额头磨蹭着他的额头。这在他们部族里面是专用来安抚吵闹不休的小宝宝、屡试不爽的一招。

“你没必要以生气来掩饰心虚,我不是来兴师问罪的。”过了一会儿,确认他簌簌发抖的身子已经停止抖动,证明他平静多了,淳宇浪才抬起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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