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隆永乐五年二月初七,悦王羽歌夜晋为神使,圣尊大祭司唐莲若同晚逝世。
作者有话要说:女人最不喜欢的三个问题,你多大了,你多少斤,你舒服吗……嘿嘿
☆、111大王私奔
晋级神使;羽歌夜本以为圣地会对他尊敬些,没想到只走出一位身着白袍的青年,他踏水凌波,就踩在圣河之中;却不会沉下去。令羽歌夜尤为震惊的是,他的法力可以感受到方圆数千里任何事物的微妙变化,却偏偏没有察觉到眼前的人,而他的肉眼却反而看到了对方。这就像是敌国的战机已经来到了领土,肉眼已经看到,雷达却还没有反应一样。
“恭喜你,成为了新的神使。”青年伸出手;羽歌夜迟疑地和握住,对方的手指干燥而温暖;充满了力量。青年微微一笑:“我听到了你和神龙的对话,那么你应该知道,神使和神祇其实无关,却也有关。”话说的很矛盾,羽歌夜却一点就透:“力量不是神祇恩赐的,但是心境却是。”
“成为神使之后,你就能够感应天地,天人合一,希望你不要在力量中迷失了自己。”青年引着羽歌夜乘上竹筏,他并没有拿起那根竹篙,竹筏就逆流而上,羽歌夜甚至没有感应到对方的法力波动,这让刚刚晋升为神使的羽歌夜,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实力。看到羽歌夜的表情,青年温和地说:“不用妄自菲薄,一来你刚刚晋级神使,境界还不稳定,二来,你想必也察觉到了自身的缺陷吧。”
晋级神使,不是力量上的增长,而是境界上的进步,羽歌夜对外界事物的变化都能了若指掌,对自身更是洞若观火,他的身体里同时有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力兼容并蓄,但是在运转之间,却有着迟滞乃至缺憾。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对于自身的情况,羽歌夜想到最贴合,也是最具真理意味的解释,就是这句来自道德经的话,从出生开始,羽歌夜所具有的法力就是一,在得到唐星眸传渡的法力之后,他现在是一生二的境界,而想要成就二生三,从而三生万物,他还缺少那个至关重要的第三点。
“此言得之。”青年赞许之后,踌躇片刻才说,“那么你应该能猜到我接下来想说什么。”
羽歌夜欠缺的三,唯一的可能就是三大禁术最后一个,血羽嗜血的孔雀翎,想要补全自身,羽歌夜必然掀起新的刀兵。能够进阶神使,就能达到真正的天人合一,对万事万物的看法,都和过去不同,如果羽歌夜只是个普通人,那么或许会变得有些“仙风道骨”,可惜他不是。
“我也知道,千百年来,你是第一个身兼皇族血脉,又能登临神使境界的存在,或许政教合一,大陆一统,即将在你手中实现。”青年弯腰行礼,十分虔诚,“希望你能为天下黎民生计,谨慎行事,不要让生灵涂炭。”
“以杀止杀,必以雷霆手段,方能生养万物。”羽歌夜本想一口回绝,但是想到这个青年身上重重谜团,终究没把话说满,“我会尽力周全。”
一句口头承诺,似乎就让青年满心欢喜,他亲自将羽歌夜的竹筏送到洞口,“那便再好不过了。”
看着竹筏渐渐消失,守护洞口的石头护卫伸手挠挠大腿,身上顿时生出一股世俗气:“没想到他真的能够进阶神使。”
“他身怀郭小山那个老怪物两大禁术,若是再吸收了西凤那个妖孽,这天下还真没人制得住他,只希望他能谨守本心,不要被心魔所迷。”青年忧郁表情中,流露出一丝冷漠,“若是他真的犯糊涂,我们隐谷也只能再次出手了。”
“权势如鸩酒,越喝越醉,越醉越毒,只要他不傻到来我们隐谷,就犯不着为他多事。”石头守卫双手持着巨剑,又恢复了威严表情。青年漠然点头,身影消失在圣地深处。
逆水行舟,却不觉累,再过黄土峡谷,眼前景致似乎都已不同,羽歌夜抬手遥指石壁,轻松刻下一首诗:“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来情多累美人。如今洗尽红尘去,方知天地在我心。”
“好个花花公子的调调。”楚倾国在羽歌夜面前一贯是现代人做派,但实际上他出身圣学大家楚族,文学造诣也是不浅,“不工整,不对仗,不过颇有仙气,如果不是我知道狗蛋儿你是个什么凑性,怕是还真被你骗了。”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成为神使万事足,羽歌夜也有心情装作委屈地开开玩笑。
“得脱樊笼的猛兽,我才不信会变成食素的绵羊。”楚倾国毫不留情地戳破,“你带进京城的八千白马义从,可都被皇上发配边疆了。”
“是潜入边疆,不是发配边疆。”羽歌夜换了一个词,气势全出,刚刚写诗山壁的仙气,全化作征服天下的睥睨。
看到这样的羽歌夜,楚倾国都没法挪开视线,他脸上腾起一片红色,为自己竟然这么快就情动感到既羞涩又惊讶。羽歌夜怎么会错过这么明显的暗示,他揽住楚倾国的腰,吻上楚倾国的唇。
碧绿的竹筏在更加翠绿的河流中穿行,两侧是犬牙交错的黄色山壁,如画的风景中,两个人紧紧相拥,衣服像纷飞的云朵一样散落,楚倾国躺在竹筏上,长长的发丝浸润在河流中微微飘荡,额头上噙着细汗,被那双吻遍他身体每一寸皮肤的双唇折磨得欲态尽显,手指无力地攀着羽歌夜的后背,在羽歌夜挺身的瞬间,溢出难耐的□。仅仅一次,而且是充满了痛苦与快乐的极端体验,竟然就让自己食髓知味了吗?楚倾国扶着羽歌夜的肩膀,任由强猛的撞击晃动自己的身体,眼前之景,黄山,蓝天,白云,都如梦似幻,只有身下的冲撞和快感如此清晰,他第一次有了一种,自己真的扎根在这个世界的感觉,而因为此时独特的情形,让这个扎根,充满了**的味道。
羽歌夜深情地吻住他的唇,手指温柔地摸着楚倾国头顶尖尖的犬耳和蓬松的无法克制地不停摇晃的犬尾,扶着楚倾国,让他跪伏在地上,这个姿势会让兽型为犬的兽人尤为亢奋,楚倾国用手捂着脸,羽歌夜却用手绕到他胸前,让他抬起身来,清楚地感受到摇动的越发频繁的犬尾下面,那不停动作的巨大事物。
竹筏在奎河上静静流动,两个交缠的身体释放着最原始的渴求,因为他们都知道,一旦离开这条河流,就再也不是他们能如此随心所欲,自由自在的世界。
那道惊天的白光无疑同样传递到了北莽和西凤,此刻的青格尔草原,一幢白顶帐篷之外,坐着一个高大的男人,在刚刚进入早春尚显寒冷的草原寒风里,也□着上身,用手中细长的刀锋,削着一块木头。那天白光冲天而起的时候,被打扰了好事的他还颇有些不满,但是看到了白光之后,他却陷入了痛苦的抉择。
“红袖,不要愁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能多活这些年,已经感到很幸运了。更何况神使能治好我的病,也不过是个传说,若是不能,你可要遭受万世骂名了。”朔长绝撩起帐篷帘子,担忧地看着莽红袖。莽红袖连忙进了帐篷,掩上帘子:“别凉着。”他细细看着朔长绝的脸,当初朔长绝请他出山,还在云京城外和他成了真正的那萨,简直是他一生最快乐的日子,然而纵有北斗七劫这等神功护住朔长绝的心脉,这几年里,他还是慢慢的衰弱,苍白的像是一缕随时会消散的影子,自己想要为他留下一个孩子的想法,都没办法实现。
“你是朔族,我才是莽族,这话,怎么是你先说呢?”莽红袖看到朔长绝比雪还白的脸,当年让他爱到骨子里的肤色,如今却成了他最痛恨的,若是长绝肤色能黑一些,红一些该多好。他拿出刚刚用刀锋雕琢的木头,上面依稀已经能够看出一个人样:“我练了好久,想雕一个你的石像,做你的墓碑,但是我太笨了,怎么也雕不好,所以我决定不让你死,把这个难题留给我们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