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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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第三章(8)

据说,她叫华莎。哲学系的。虽然,这个华莎的相貌还是个未知数。但单从她的这个名字来看,我猜大抵不会是一个背着白色背包的“白发魔女”吧。但愿如此,我在胸前划了个十字。

除了报纸之外,在白雪的挑唆下,我们之间还定下了两句接头暗号。这个暗号是,她问我:“同学,你的《现代女报》卖么?”

我则要答:“我们家有向日葵!”

说实话,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白雪让我回答的这句话,和那位女生的提问有什么关联。有时候,我常想,也许这就是女孩子的天性吧。古灵精怪且让人琢磨不透,像雾像雨,又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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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点左右,果然有人从我的身后拍了拍我肩膀。

“同学,你的《现代女报》卖么?”

“我们家有……!”我本能地回了一下头。但是一张邋遢的脸将我嘴里的“向日葵”三个字吓死了。

这个女孩儿,穿了一件古铜色的外衣。头发虽然很长,却被她盘得像个家庭主妇。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她居然戴了一副厚得像两枚公章的粗条黑框眼镜。我不禁对她的父母肃然起敬。我在想,她们居然把自家的孩子;“制做”得如此不负责任!

“哎,你就是小七吧?”

我想否认,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我被她挟持着进了咖啡店。

“你叫何七,是么?”

“哦。”我淡淡地回了一句。

“我叫华莎。很高兴认识你。嘻,你知道么?你的名字很折磨人哦。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么?”

真不愧是学哲学的,不仅戴得眼镜像,就连提出的“八卦”问题也像。

“原因很简单。”我说。

“哦?什么原因?”

“因为,老妈说,‘英雄脚臭,好汉屁多。’取个烂名,好养活。”

“哈……那……那……那为什么不叫何八或何九?”那个叫华莎的女孩子捧腹大笑起来。

“因为,何八何九叫起来更让人痛苦。”

“哈……”她笑得很突然,差点把我屁股底下的椅子吓哭。

“嗯。够爽快!我喜欢。来,我们干杯!”她说。

活了这么久,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把咖啡当成酒来干杯的。

“啊呀,真是搞不懂那些洋鬼子,他们怎么就爱喝这种鬼东西呢?小七,来,我们换啤酒吧。”

还没等我缓和过来,她已经叫来了五罐啤酒(易拉罐装)。更让我瞠目结舌的是,她竟然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搞定了三罐。

我望着眼前的这位酒桶妹妹,暗自叫苦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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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地陪着那个叫华莎的女孩子喝了N(N大于10)罐啤酒之后,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多了。阿灿和三只“蝎子”正在打纸牌。看样子,阿灿被“蝎子”们修理得很惨。他的额头前贴满了长长的白色纸条。上面还有题词:“我笨!我猪!我白痴!”我指着满头纸条的阿灿说道:“咦?这是谁家的拖把?”

三只“蝎子”莞尔一笑。阿灿大概是输傻了,他竟然没有还击。

“哈!”突然,阿灿鬼叫一声,像是谁抢了他的饲料;“我赢了,我终于赢一次了。”阿灿欣喜若狂。

他一边从额头上扯下一张纸条,一边漫不经心地问了句:“哎?小七,什么时候回来的?”

“哦。刚才。”我说。

“听说,你今天又去‘钓鱼’了?”

“哦。”

“唉,小七,别难过。胜败乃兵家常事。别伤心,别伤心。”这家伙似乎用脚趾都能想得到我今天约会的结果。

“呵,这次你错了。”我说。

“切!”众人对我的回答不屑一顾。

“喂,请你们不要用这种崇拜的眼神看着我。我毕竟是一代美男嘛,这有什么可奇怪的?”我又说。

“切,臭屁王!”

一大片唏嘘之声争先恐后地钻进我的耳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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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爱的世界里,我是个不幸的人。而有阿灿这样一个朋友,使我变得更加不幸。第二天,我和他在一门选修课上不期而遇。课还没上,他老早就占领了最后一排邻门的那个位子。阿灿说他如此厚爱最后一排座位是有原因的。

一,坐在后面,视野开阔。可以将所有的美女一网打尽。最重要的是,可以看到众美女们那若隐若现的胸罩吊带。

二,坐在后边,偷吃东西不容易被人逮到。

我又想,阿灿是个宁死也不肯从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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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上到一半,阿灿这厮这回又搞出了校报的头版头条。事情是这样的。

课间,教授问“沙文主义”的概念是什么?不知什么原因,整个课堂竟无一人举手回答。此时,阿灿这家伙竟然迫不及待地举起了手。教授自然对他大加先赞赏了一番。可谁料,他被点名回答问题的时候,回答的居然是:“老师,我憋不住了。”言毕,这家伙扯了两页笔记纸拼命地朝厕所杀去。我猜,大概是他上课的时候,偷吃了太多的烤白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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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第三章(9)

教授听后,大跌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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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阿灿这家伙是我的“扫帚星”。只要和他在一起,我一定会走霉运。这一定理,在中午再次应验。

中饭时,我接到白雪打来的电话。她说昨晚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送回宿舍的“酒桶妹妹”今天晚上还要在老地方见我。闻此噩耗,那顿中饭我吃得一蹋糊涂。我不知道饭粒是被我从嘴里,还是从鼻孔里送进去的。

阿灿得知有人竟然会约我,大感意外。那神情仿佛是看到了一仓积压许久的烂货,被人高价收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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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约会,我打算带上阿灿以防不测。这样一来,万一,我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这家伙至少还可以帮我收尸。而且,必要时,我可以把他扔出来勾引华莎。

阿灿对于我的邀请自然是满心欢喜,能和女孩子见面,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况且,他对这个“酒桶妹妹”还充满了许多好奇之心。比如说,他非常想知道这个在他看来既没有眼光又不知死活的华莎到底是何尊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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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地说,晚上的约会我是来摊牌的。也就是说,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我最后一次赴华莎的约。进了咖啡厅,没多久就看见有人冲我们招手。

“嗨,我在这儿。”一个女孩子向我们招手。(后来才知道,她竟然就是华莎。)

刚坐下来的时候,我差点没认出来她是谁。华莎今天化了妆,她的那张脸突然被她“治理”得像牛奶一样的白。而且,还白里透红。

华莎今天没有戴那副厚得像公章的眼镜。上次被她盘得像家庭主妇般失败的头发,这次竟然变成了乌黑飘逸的披肩发。

更让我难以相信的是,她的举止也忽然变得格外的端庄优雅起来。总之,这次的华莎与上次的那个“酒桶妹妹”判若两人。

“喂,小七。难道说,这位就是你说的‘苦瓜D’?老兄,不会吧?你的嘴巴也太挑剔了吧?”阿灿贼眉鼠眼地挡着嘴巴小声说道。

“她上次,不是这个样子的。”我侧身附耳低语。

“哎,小七,你们在聊什么呢?”华莎问。

“啊?!呵呵,没……没什么。哦,对不起,忘了给你们介绍了。”我说。

“我叫乔灿。乔灿的乔,乔灿的灿。”

“敢问,姑娘尊姓大名?”阿灿色迷迷地问。

“小姓华,华莎。多多关照。”

“噢,久仰久仰,幸会幸会,失敬失敬。”阿灿一边做着铺垫,一边图穷匕现地伸出手来准备握手“揩油”。

“喂,阿灿,你刚才从洗手间里出来的时候,好像只解手,没洗手哦。”我说。

我的这记闷棍,把刚要与阿灿伸手相握的华莎,吓得将手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弯,直接和咖啡杯握手去了。

阿灿狠狠地白了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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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有没有搞错?我什么时候去洗手间了?”阿灿兴师问罪。

“你有没有搞错?今天是你来相亲,还是我来约会?常言道,朋友之妻,不可欺。你总要有个先来后到吧?”

“先来后到?哎,你以为这是在菜市场买菜啊?常言也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这是怕你浪费宝贵资源嘛。”

我和阿灿由于分“赃”不匀而剑拔驽张。

“咦?你们两个嘀嘀咕咕的,说什么呢?能告诉我么?”华莎说。

“哦。没……没什么……”我和阿灿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是这样的。小七,上次我酒后失态,害得你亲自送我回宿舍。这次,我请你喝酒,算是报恩。以后,我们两清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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