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2 / 2)

但害怕郑朗,不敢作声,用央求的神情看着刘知州。

刘知州微微一笑,说道:“如果你能写出一首,让某感到你方才不是说大话的诗作,某可以替你做主。”

风凉话人人都会说的,你得拿出真本领来,而不是打油诗。

马司户低声说道:“知州,让他胡闹下去,不大好吧。”

“马司户,你着相了。”

马司户脸一红,退下不语。但心中是很生气,你们后进胡闹,我们做大人的,不好太参预,有失风评。再说,都是官宦子弟,出身良好。可你不能将我儿子比作一头猪啊。

心里面怎能不腾火!

陈四娘低声说道:“奴就依知州之意。”

四儿狠瞪了陈四娘一眼,心里想到,你都什么玩意儿,这么老了,比六娘娘七娘娘还要老,长相更不及她们远矣,我们家小郎君是多少聪明啊,赎你出来,还不情不愿的!

小。不成熟的想法。

郑郎可知道自己名声有多大影响,对她支支吾吾的态度并没有不满,温和的一笑,说道:“陈四娘,今天不会让你失望。”

然后转身对刘知州说道:“承蒙知州厚爱,让小子得以一展风彩。刚才正好听到陈四娘的美妙琴音,曲为《阳关三叠》,那么小子今天写这首诗名字就叫三叠阳春吧。”

“三叠阳春?好名字。小郎君,可要三思哪。”普通人听不出来的。但是刘知州却从这个名字听到轻重。写诗容易,这不是在科考,也不是在应景,需要现想现作,每一学子平时都写上几首诗,再经过反复修改,需要时拿出来吟诵。今天所有学子写的诗,除了少数有问题的诗作外,九成是如此。

此子却要写一首三叠阳春,不知道什么内容,那么与刚才陈四娘弹奏的《阳关三叠》有关了。任谁也想不起来陈四娘会现场弹奏这首曲子,说明他是即场发挥。

这样的诗作,很难有佳品出现的。

“不妨!”郑朗微微一笑。在此刻,陈四娘忽然感到此少年并不是想像中那么讨厌,笑容那么亲切,那么充满了自信。

说完后,拿起墨在砚海里砚磨起来。这个也很有讲究,每一个人创作书法时,需用的墨淡墨浓皆是两样,浓淡深浅,需要根据自己风格来调节。若是用后来流水线生产出来的,墨水瓶的墨水写作书法的书法家,必然不是顶级名家。即便为时人所重,也多半是吹捧出来的。顶级名家创作书法时,一万年,也必须准备两样最重要的东西,墨与砚台!

到了这时候,几个好兄弟反而担心了。

朗哥子将话说得太满。

牛二郎担心地向四儿问道:“大郎行不行啊?”

万一不行,今天糗可出大了。

“放心吧,大郎一定行的,”四儿信心满满的拍着并没有发育光板的小胸脯说道。又说道:“你们还是大郎好朋友呢,居然一点也不了解大郎。”

了解啊,字写得不错,这一年半里,全呆在家中读书,不然我们将他强行劝来做什么?然而你不能说高衙内写的诗,还不够他看的。汗了,顶多你用心读书,也只一半年时间,难道你是文奎星下凡不成,一年半的读书,顶上人家十几年的寒窗苦!

一个个脸上挂着忧色,看着郑朗。

郑朗放下了砚台,墨研好了。转过头来,看着刘知州:“知州,小子看到台上有酒水,可否向知州讨要一碗。”

并不是装逼,他现在能将米体字写出三四份味道,但还是写不出米体字中的豪真洒脱之意,借一借酒兴,会使字体更浑洒一些。

“不要胡闹了,”这一回连武三郎的父亲武推官都看不下去。

“嗯,准了。”刘知州却再次抬起了手破例。同样还是一个眼力问题,大家都等着此子出丑呢,可自己站在边上看得分明,磨墨时的专诸,远非刚才场中所谓的诸多后进所能相比。

心中的直觉,更浓的告诉了他,此子不能小视,否则将来会后悔。

“承蒙知州抬爱,四儿,将那坛酒拿来。”

“来喽!”四儿爽朗的答道。高兴啊,喝知州大人的酒哎,至于若是今天郑朗写不出一首好诗,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她根本就没有想过。跑上了高台,瞅了瞅酒坛子,好奇,知州用的酒与老百姓饮的酒有没有区别。

将酒坛子抱来,郑朗一拍坛盖,态度当真洒脱之极。此时,不但刘知州,已经有数位眼力好的长者,终于神情变得慎重。别的不说,仅凭这份气度,也不是坊间所说的败家子啊。

举起酒坛,一仰脖喝了一大口,有些酒灌入衣领,放下酒坛,用手一抹,道:“好酒。”

忽然间拿起一卷长轴,眼睛再也不看任何人,似是天地无一物一般,提起了笔,写下第一行诗:

“新任太守爱才郎,诗社举于蔡水旁。”

“好啊!”刘知州大吼了一声。

第二十三章 三叠阳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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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为夸他,才吼出来的。略失态了。

因为字啊。

经过了一年多锻炼努力,不知写秃了几支毛笔,如今郑朗的字变得很可观。直到今天,它才象一块璞玉,象一株藏在幽谷里的奇兰,是养成深闺里的杨玉真,终于在世人面前绽放出夺目的光彩。

当初郑朗选择米体字,是一个无比正确的选择。

米颠拜石、米颠夺砚、米颠诈法帖、米颠造假画糊弄人,但所做的一切,又在规矩里面放肆自如,有文士风度,天真而烂漫。并且一生遭遇不算坎坷,算是蜜罐里长大的,没有悲苦之气。

郑朗爱收藏,爱画,爱字,爱石,爱所有美好的工艺品,胃口比米颠更大。不喜欢太拘束,性格洒脱,旁若无人,有时候很天真善良,又有时候喜欢做出一些叛逆的事。前世有些苦,是自找的。这一世更不用说了,要钱有钱,要爱,爱得太多了,七个妈妈的爱。请问后世,有那一个好青年,能享受到七个妈妈的母爱?

命运不算太苦,也是一个温饱青年。

二人不但性格,连命运都如此的相似!

这也造就了他对米体书法的吸收能力。

就是喝了酒,以他现在的水平,也未必能将米体写出四五分的味道。勉强四分罢了。

但足够了。

十四个行书舒卷自如,如行云流水,书到意到,意尽而止。特别每一个字中饱含着那种圆润活泼之意,让人感到是一匹匹良马在奔驰,大气有力,骄傲而又高贵,又充满了美感。

十四个字,一气呵成,刘知州喝了一声彩后,几乎凑到郑朗身边,还不停的用手在空中摸拟。当然,不是郑朗此时书法已胜过了他,写得很好了,但未必能折服到刘知州。折服的是书法里气度与新意!

就论书法本身,也是很不错了。眼前书写的不是三十几岁与四十几岁的书法大匠,仅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在书写之前,万众嘲讽,连自己心中都产生了一份怀疑。

“新体字啊!”又喃喃的说了一声。

他不是郑朗的大舅,见识了多少大家的书法,从未见过这种书法,能看到一些痕迹,有二王的一些风范,特别是整体结构,很象二王的字。但又不是,似乎又能找到一些唐朝大家的影子。

是何人传授他这种书法的?

不会!

若有人能写出这种新体书法,早就名扬四海了,难道是这少年人自己……自己琢磨出来的?

这个念头就象一道闪电击中了他的心灵,若是如此……十二岁的孩子在家中遍览诸位大家的书法,创造出一种新体字,并且还是如此优秀贵气的新体字?想想自从欧褚颜柳后,有多少人在苦思寻解,寻找一条书法的新径,结果都没有成功,最后不得不返回临募先人法意的道路。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居然眼看就要做到了。这……这……大事啦!

除了附近的人,后面的老百姓是看不到的。不知道郑家的败家子写了什么,居然让新知州喝彩后,恍若丢了魂似的。接着又看到附近的几个长者,陆续的象丢了魂似的,在空中拟摸。

其实这行诗看似浅显,远比高衙内写的诗高明多了,劈开一句,就交待了起因,地点,时间。但又十分自然,不象其他人故用惊句开头,显得突兀。这些人都没有注意,全部在看书法呢。

这一来引起了人们的好奇心,可这首诗很长,一时半刻传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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