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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2 / 2)

1984年寒假,田麦和李之白结婚,那年两人才24岁。当时两人都是学生没多少钱,加上观念新潮,没举行婚礼,只上纽约市政府登记了后,到饭店庆祝了一下。

吃饭时,李之白心不在焉,让田麦不解:“你怎么了?今天是我们大喜日子,你却好像心神不定,若有所失。”

李之白文质彬彬地轻声说,“想到你在哈佛,不可能放弃那最好的学校到纽约来。我要是上哈佛就好了。”说完,他发出一声短促的叹息。田麦安慰他,哥伦妊谴笱б彩且涣鞔笱В惺肝换衽当炊钡慕淌冢銮移湟窖镅芯吭谌酪彩敲星懊┑摹@钪妆硎救χС炙谑乱瞪铣晒Γ敢饣楹罅降胤志印A饺硕既衔仁乱涤谐珊笤僖『⒍祭吹眉啊?/p》

这以后,两人通常是一两个礼拜见面一次,几乎都是李之白到波士顿去。

田麦拿到学位后,李之白已在纽约的洛克菲勒医学院工作,本来她要到纽约找工作,但霍普金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到哈佛大学应届博士毕业生中聘人,一眼就看中了田麦,因为她在国际有名的几个科学杂志上都发表了很有份量的有关艾滋病毒的论文,她的导师是大名鼎鼎的诺贝尔奖得主。在公共卫生学院当年新聘请的教授中,田麦年薪最高,而且给她配置最好的实验室。任何人都很难拒绝这样的条件。

她把这好消息告诉李之白,他没半点犹豫,非常支持她去霍普金斯大学。因而,他们又开始了牛郎织女的生活。

田麦从学生摇身一变成了副教授。她觉得不应总是再让李之白往她那里跑,她提出周末俩人轮流到对方那里过。李之白仍坚持由他往巴尔的摩跑,男人嘛,辛苦一点没啥。一开始,田麦还是隔一周就去纽约。可是后来,她的实验室承接的研究项目越来越多,忙得不亦乐乎。虽然她不需要每次动手做实验,但必须亲自把关,仔细审核实验的结果,出席各种会议,忙得不可开交。渐渐地,她也就不坚持俩人轮流到对方那里过,几乎都是李之白去她那里度周末。

一晃又几年过去了,俩人先后都荣升为终身教授。在这期间,田麦曾提出让李之白到巴尔的摩来找工作。可是李之白说,巴尔的摩的文化生活比不上纽约,而且拿上终身教授的头衔很不容易。巴尔的摩工作机会少,他也不愿意和田麦在一个大学里任教。田麦想想也是,两人都那么忙,就算都在纽约,每天也没多少时间在一起聊天或出去玩,周末在一起足够了。

按理说,李之白这么年轻,又是只在周末有性生活,应勇猛如马。但她发现李之白有时力不从心,她得不到满足。可是,她不好意思提出来,怕伤了他的自尊,又担心使他因此有心理障碍导致越想满足妻子而越不能满足。后来,她弄不明白:在她安全期时,李之白却一改以前的习惯,反而总要戴避孕套。

田麦不理解:“现在绝对安全期,我刚完例假,你怎么还要戴它?”

李之白回答说,那是为了延长做爱,以前他不懂戴避孕套可减少刺激的敏感度从而推迟射精,延长做爱时间。

至于生孩子,俩人原计划在田麦拿到终身教授后就要。然而,田麦拿到终身教授后,李

之白改变了主意,说不要孩子算了,若要孩子,两人必须调在一起。田麦坚持要孩子。国内双方家里也一直催他俩要孩子,已好多年了。她提出,实在不行她就放弃霍普金斯大学的工作,在纽约地区找工作。以后,李之白又提出过颇为有理的说法,养孩子辛苦一场,最后孩子也是要老去一死了之;如今社会人之间尔虞我诈,竞争如何激烈,这样的生存环境不适合再养孩子……每次,田麦都得花很大的精力去说服他。

几次争论后,李之白提出要生就生一个绝对高质量的孩子,两人都是搞生物研究的,干嘛不筛选精子,挑一个最棒的精子。田麦愣住了:“你开玩笑?难道你不懂,这根本不可行。一次射精有上亿的精子,你怎么挑选?你用什么来作为筛选的实验依据?”因为作实验要入侵精子里来作分析,而被入侵过的精子是不能再用来怀孕的。所以,所谓的那个最棒的精子即使有实验依据的特征,分析出来后也不可能被用来人工授精。

田麦不知道李之白携带艾滋病毒,对他的说法自然很生气。李之白只好顺水推舟说自己是开玩笑的。

第二个周末,李之白去巴尔的摩。晚上做爱,李之白再次要戴套子,田麦一个骨碌坐了起来:“你到底同意不同意要孩子?你怎么回事?”

李之白支支吾吾,不知该怎么回答。他走下床,到厨房倒了一杯酒,在那儿喝起来。

田麦只好也下床走进厨房,目光锐利地问:“你怎么了?”

第四部分 生命的新开端生命的新开端(5)

注视着两人的裸体,李之白悲从心来。他一直希望田麦不会被他感染病毒,从知道自己携带病毒后他跟她做爱都戴套子,可是会不会在他发现自己携带病毒之前就已传染给田麦了呢?艾滋病毒的潜伏期可以有10年以上啊!他不能叫田麦去做艾滋病毒检查,这意味着他必须把真相告诉她。他甚至有个离奇的想像:田麦跟别的男人有染,这样万一她携带病毒,她就有可能怀疑她自己是在别人那里被传染上的。

田麦一把夺过李之白手中的酒杯:“你到底怎么了?你真的不想要孩子?你干嘛不说话?”

李之白的脸色很难看,他想不出任何更好的办法再向她隐瞒。他转眼朝漆黑的窗外,不敢面向田麦,唯唯诺诺,仿佛被挨打的孩子沉默着。在田麦的一再逼问下,他最后嘟哝着:“田麦,我非常对不起你……我想尽可能地隐瞒你,可是如果你非要孩子……”他说不下去,两道眼泪缓缓地流下。他很快地抹去泪水,双手抱着头。

田麦脑袋轰炸,乱作一团。李之白可能在纽约另有女人了,一直欺骗着她。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伤心流泪呢?也许是他一时冲动,受诱惑和哪个女人上了床,已有了私生子,而他是爱她的。如果仅仅是有一夜情,她可以原谅他。人都会犯错误。人在别的方面可以原谅对方的错误,为什么在性问题上的错误就不能原谅呢,不就是接触一下皮肉吗?但如果有了私生子,就复杂了,涉及到一生的牵连,除非作父亲的完全没有抚养和法律责任。想到这里,她突然觉得前景不妙。

“你说话呀!”田麦把李之白的手从他头上拉开。

“你真的要我告诉你真情吗?不,田麦。还是让真相永远隐藏吧。我只能说,我非常对不起你,这么多年来……田麦,我有毛病,不能正常地生育。”

田麦睁大神情困惑的眼睛,盯着李之白,就像平日里注视着答错课堂提问的学生一样。她不相信李之白所说的:“你说什么?不能正常地生育?你怎么知道的?你去做过检查?既然你不能生育,那你为什么还要戴避孕套呢?我们俩都是生物博士,还需要讨论这个谎言吗?你这个生物教授编造谎言也太不高明了。”她越说越气愤,已确定眼前丈夫一定在欺骗她,而且事态很严重,否则他也不致于一时慌乱到这种程度,说出这种傻话。

李之白心里很清楚,如果他说出真相,事情也就彻底完了。他很在乎俩人的分手,因为维持这场婚姻事关重要:不暴露自己的同性恋。他很后悔自己没把话说好,分手看来势在必行了。他走进卧室,把衣服穿好,冲出屋,开车回纽约。

李之白走了之后,田麦脑子乱如麻,昏昏沉沉。晚上她无法入睡,辗转反侧。她把李之白不愿要孩子的种种可能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可就是没想到他是艾滋病毒携带者。田麦认识到,自己为了事业和丈夫两地分居是她这一生犯的最大错误。不知道李之白到底有什么毛病,就是离婚也要弄个水落石出,总得有个说法。田麦决定赶到纽约去,把真相弄清楚。

星期一,她先到办公室去转了一转,把有关事情交代清楚之后,跟秘书说自己这几天在

纽约。随后,她去霍普金斯大学附属医院生育中心寻求咨询。在医生罗列的那些男人不生育或不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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