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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白非常兴奋,脸上泛着红光。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雕塑公园。所有的雕塑都设在露天自然风景里,森林和草地随着山丘起伏。长长而有些枯黄的荒草随风飞舞却又瞬间寂然,一阵亮光从它们脊背上逐渐远去,如同动物身上美丽的皮毛。凋零的树木本身也像是一排排雕塑。走到山丘顶上俯视,整个公园非常气派,各种各样的上百件雕塑作品根据地形而安置,相映成辉。游人很少,使庞大公园更显得空阔。
李之白发现,这个公园如同美国很多地方,没有围墙,完全是靠游人和当地居民的自觉保护,就像他就读的哥伦比亚大学就在纽约市街面上,谁都可以在校园里逛荡。如果你不知道是学校的话,根本不会想到那是全世界著名的大学。眼前这座公园也是如此,是自然风景的一部分,游人自觉买票进去。他唯一看到的公园工作人员是一个售票员和公园中心服务处的两个人员。然而,公园里非常干净,地上看不到纸屑和垃圾。他想,如果这个庞大的公园设在中国的话,光清扫游客随地乱扔的纸屑和垃圾,就够难的了。
果然,天下起了雨。所有自然景色全改变了常态,夸张地逼近。浓厚狰狞的乌云已从天边来到了头顶,站在山丘上伸手可及。整个天好像都要从人头上砸下来。光秃秃的枝头被风刮得吱吱作响,左右摇曳。风夹着雨,打在李之白身上还有点疼。若拉大声地叫喊:“我的上帝呀!……”空阔公园里,雨点像列队飞翔的候鸟,密集地自天而降,在迅速奔驰中,没有一滴雨离队,各守其位,带动后面的雨点紧紧跟上,犹如没有阻挡的子弹一排排射在人的身上。
兰德拉着若拉和李之白的手,三人跑到一个大概5米高的雕塑之下躲雨,但三人还是被雨淋着了,只是雕塑毕竟挡住了一些风,没有觉得太冷。兰德用他宽大的肩膀,搂住若拉和李之白。他把咖啡色皮大衣脱下来当雨伞,三人顶着它,在雕塑之下就感觉好多了。和若拉一起,在兰德紧紧地搂抱下,李之白有瞬间的不好意思。他们兄妹俩都夸他长得英俊。兰德则在他背后来回轻轻地抚摸,像是安慰在风雨中害怕的弟弟,给了他无言的温暖,很舒服很阳光。他希望这一刻永久延续下去。在那一刻,兰德像是他的兄长。从没有一个同性这样搂住他,温柔地抚摸他,使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或许是他觉得自己应随乡入俗,或许是人的心理本身就有一种依众,或许大自然很容易让人彼此亲近,他回应地抚摸兰德的臂膀,有一种爱恋的感觉。
三人在那座巨大雕塑之下,聊得津津有味。兰德刚写完一部电影剧本《最美的时刻》,是描写新墨西哥州印第安人部落生活的。他们谈了很多关于美国印第安人的文化。兰德去过新墨西哥州印第安人部落,他在那里居住的旅店曾是英国著名作家劳伦斯住过的房子。从兰德那里,李之白第一次听说了劳伦斯的惊世之作《查德莱夫人的情人》《儿子和情人》和《虹》等名著。
雨停了,几滴雨水从雕塑上和旁边的树枝上慢吞吞懒洋洋地掉下来,冷不防地滴在他们三人的身上。山丘之间出现了一道彩虹,横跨了整个天际,从天边的一头到另一头,巨大宽阔的天幕好像是为这举世无双的彩虹而存在,一览无余。李之白非常惊喜,告诉兰德自己从没见过这样完美的彩虹。兰德两眼发亮,很动情地注视着他,说:“很好!很好!这是一个很好的象征,意味着有人很喜爱你,而且你没有意识到你在爱恋中。”李之白以为兰德的“有人”是指田麦,一直到一个月后当他再见到兰德时才弄清其含义。
李之白在教授一家度过了非常愉快的四天。教授一家每个人都很喜欢他。兰德和若拉尤其喜欢他,认为他不但有智慧而且长得英俊。李之白发现了自己在美国的一个长处:长相。在国内,从没有人夸奖他脸蛋英俊,只有人称赞他聪明或身材健美。美国人的审美观和中国人不一样。华人一般不会认为他的细眯眼单眼皮娃娃脸英俊。
兰德回到洛杉矶后,和李之白常通电话。有时两人甚至一周通三四次电话,比李之白和田麦通电话勤得多了。兰德不打算回纽约过圣诞节,他邀请李之白寒假到洛杉矶来玩。他说:“之白,来吧。我很想念你。你一定会喜欢西海岸。这里是年轻人的天下,是我们的天下。”李之白没有细想兰德英文里“Thisisaworldforyouthandforus”里的“us”指的仅仅是他们两人。
不过,兰德叫李之白不要告诉他爸爸是他邀请李之白去洛杉矶的:“如果我爸爸问起,你就说到旧金山玩,别提我。”李之白不明白其中的缘由,兰德说见面后会告诉他。
第四部分 生命的新开端比一生还长(1)
李之白接受了兰德邀请,到加州去过在美国的第一个圣诞节和新年。辛苦了一个学期,他等不及了,放假第一天就登上了飞机。
飞机窗外漂浮的云层变化着形状,气象万千。李之白凝视着白云,目光追随着它们。这些白云移动不定,总是在瞬间变化之中,永远没法预知下一个形状会是什么样子。大千世界里,人类和个体的命运都像这云层。李之白想,如果飞机掉下去了,他的生命也就化为雾霭
了。飞行本身,就是把命交给了上帝,乘客永不知道此行是不是不归路。他可不愿飞机出事,自己在美国的生活还没真正开始呢。他完全没想到此行会改变他生命的走向。
兰德在洛杉矶机场迎接。他紧紧地拥抱李之白。两人高兴坏了。兰德一只手帮拿着行李,另一只宽厚的手搭着李之白的臂膀,走出机场。李之白心里涌出一种感觉,希望兰德不要放开,这样拥抱着他,挽着他。他为自己的这种心理感到有点奇怪。他没意识到兰德的拥抱不是一般礼节,这样挽着他的臂膀一起走在美国多半是同性恋行为。李之白不敏感,因为在中国两个同性搭着臂膀一起走路不会让人想到是同性恋。在这场景中,兰德是以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出现在这个亲密动作里,是主动者,而他矮小被动。
洛杉矶已是傍晚,万家灯火。这是好莱坞所在地。想到这一点,李之白觉得眼前的灯火灿烂辉煌有一种夸张的感觉,似乎不真实,像是舞台上的风景被搬到了现实生活里。
离开纽约时,李之白穿着羽绒衣上飞机。可是,洛杉矶如夏天一样,骄阳当空,很温暖。兰德只穿着一件紧身运动衫和牛仔裤。李之白热得满头大汗,赶紧脱羽绒衣。
上了车,兰德说:“你瘦了。”
“你爸爸拿研究项目多,我们自然忙。我除了上课,几乎所有时间都泡在实验室里。有时候,晚上为了一个实验结果,一夜没法睡。不瘦才怪呢。”
“否则,我爸爸会觉得你工作不够努力。”
“对。兰德,你为什么不让我告诉你爸爸我来洛杉矶?”
“我怕他知道了会责怪我,给你带来麻烦。”
“什么麻烦?”李之白大惑不解。
兰德的回答完全出乎李之白的意料之外。“如果你告诉他是我邀请你来的,他可能会阻拦你来。”兰德说到这,停顿了一下,好像在做一个重大决定,然后一字一字地说出来:“我是同性恋者。”说完,他两眼脉脉含情看着李之白。
李之白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他心里明白了,兰德喜爱他,不仅仅是把他当做朋友。虽然自己和美国男人已有过性行为,但他从没认真想过自己要和一个同性恋者相爱。这对他来说一下子来得太多了。他一时还没心理准备。他想到刚才上车前兰德一直把手搭着他的臂膀上,才意识到那并不是我们中国男人之间那样友好的随便动作,而是爱意的自然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