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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2 / 2)

戴染不忍道:“怎么会这样?若姣他们呢?”

杨老爷粗布麻衣,一点也没有往日的派头了,杂乱的胡子、昏黄的眼睛,完全成了一个糟老头。“当年林家举家南迁,结果不想,倒是他们那里先打起来。枪炮不长眼,若姣当场就没了命。林庭勋伤了腹部和腿,硬是抱着孩子逃回了瑞城。但是大夫说他失血过多,没的救了。我家大丫头的那点心思想必你们也是清楚的,林庭勋一走,她就变得懵懵懂懂的。没多久,轩儿高烧,也没能保住性命。这下,她也就彻底疯了。”

杨老爷捞起袖管擦了擦眼睛,“轩儿死了之后,她就硬说自己是若姣,说林庭勋是她丈夫。每每她问起庭勋,我只能骗她说出远门了,她便每天都坐在门口等。外面的小孩一靠近她就叫轩儿,现在都没人肯接近这屋子了。”

戴征和戴染无限唏嘘。

若兰的事,戴染算是最清楚的人了。这么多年,他们彼此相忘。若兰的执着让林庭勋避忌不已。两人偶尔对坐,尽管她内心汹涌,却也只能相对无言,凉茶一杯尽是黄昏……没想到,原本以为是一辈子的波澜不起,而今却措手不及的彻底错失。

从此思君令人老……

从此……永世不相见……

因为杨家爷儿俩,戴家一行四人在城西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住了下来。一排平房,戴征租了个两进的房子,戴染、奶妈和兴邦一起里间卧室,他和琨儿在客厅里拉上一个布帘,隔出来一个可以放床的小单间。

他们从来没想过有天会住这样的房子,但是现在他们也只能住这样的房子了。一个月7块大洋的租金并不算便宜,接下来戴染得快点找到工作才行。

那天杨老爷支支吾吾了半天,才表明了想请他们做近邻的愿望。他知道大丫头和戴染交好,有她们走动互相照顾,他就能轻松不少。已是花甲之年的老人,谁知道还能照顾孩子多久呢。

新的地方,新的人,虽然日子过得前所未有的窘困,但戴染觉得轻松了不少。奶妈借着带小兴邦蹓弯儿的机会结识了不少左邻右里,大家对这家新搬来的也很有兴趣,那个老人家,那个年轻女人,一看就是很有来头的。小城里旮旯巷子里的情谊一般都是从家长里短建立起来的,在这点上,奶妈功不可没。不过,她也不缺心眼,只承认说以前是大户人家,但那些麻烦事都没提。

小兴邦长得讨喜,白白嫩嫩的脸,乌溜溜的大眼睛,红得水润的小嘴一张口就是一声声甜甜糯糯的“婶婶”。每次他街头巷尾转上一圈就能揣回家好多东西,有吃的,有玩的,有些大方的还塞两坨毛线。琨儿跟猫儿似的贴在哥哥身后,把线团扯得乱糟糟,奶妈嘴上训斥着,心里贼高兴,今年孩子们的毛裤有着落了。

凭着奶妈得天独厚的交际能力,居然给她打听出城东的宏业小学再找语文老师。当她把这事告诉戴染时,戴染十分佩服地赞叹道:“张姨,以前还真没看出来你的本事啊!”

奶妈乐呵呵地笑,终于实现了自我价值般狠狠开心了一把。

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重新起步非 常(炫…书…网)艰难,没有人介绍工作,连街道都不熟悉,戴染在这个城市里整整找了大半个月也没有什么头绪。没想山穷水尽之时奶妈摇身一变成了贵人,指了条明路。戴染第二天就穿戴整齐,一路问一路找到了宏业小学。

宏业小学原是一个实业家办的,仗一打,他这个资本家也被打跑了。现在这里的校长是军部从外地找来的,不仅管学校教育,还要管肃清资本主义残党。

戴染这两年的苦都没有白吃,她自是明白这些,所以今日特地穿了件松松垮垮的英丹蓝旗袍,头发挽了个老实的髻子,脸上什么都没画,看着清清淡淡,让人没有一点距离感。

校长接待她的时候觉得她举手投足都很有修养,旁敲侧击的一问,她回答说家里父亲原来是个做学问的,爱写字画画,所以从小耳濡目染,也算是书香门第吧。

校长将信将疑地盘查了一番,戴染便将早已想好的故事讲了一遍。

她说她叫戴夕染,原洛北省城人,夫家是开医馆的。后来省城打仗,丈夫被流弹击中毙了命,她就带着儿子和老爹逃到瑞城避了一阵,现在才定到在江遥落脚。

她的命运坎坷,引起校长不少同情,但她又说她没有教书的经验,这让校长很为难。戴染一再请求给她个试工的机会,校长并未当场答应,只让她四天后再过来听消息。

戴染踏出校门时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她一直以她的家庭、她的出生为傲,没想到还有胡编乱造的一天。她知道校长拖延是为了要去确认她不是个麻烦人物,若四天后他答应了,那她从此以后就成了戴夕染了。夕染,那片夕阳染红的天空,又或他炙热的眼瞳烧红了云彩。

一番身世说得顺口,纵是虚假,在这乱世之中却全无破绽可寻。

渐行渐远……昨日旧名、旧面都不再提起,在无人识处活得坦坦荡荡,从容不迫,怡然地做个命运多舛的普通女人。从前种种逝去无踪,时光如素白棉帛,随她描画,抹去种种再无半点挂碍。

戴染抓紧了抽搐的心口,那里有一根深埋的丝线被无形的手一寸一寸地拉扯出来,她甚至能看见丝线上的血珠在太阳下闪烁着的诡异色彩,那是种诅咒,即使脱胎换骨也脱不了的情丝。

第四十八章

“夕染,新发的课本放在你的桌上了。”

“好的,谢谢你。”

走廊的尽头,女人笑着回头致谢,她已经在这里做了七个月的语文老师了。当初她战战兢兢接过一纸聘书的时候,浑身旧壳都纷纷剥落,瞬时换作了一个新人。她低调、随和,对所有人都笑眯眯的,同事都很喜 欢'炫。书。网'她,时常拉着她一起聊天聚餐。收起了一身瑰丽的光环,她也不过是一个普通妇人了。

不知是不是名字的原因,她自打改成“夕染”之后睡眠就不是特别好。每晚梦中场景交替,梦到以前富裕的光景,梦到父亲的心事,梦到孟家长廊上孩子追逐的身影,梦到怀德每天回家轻呼“染妹”的霎那。

然而梦境虽不尽相同,但结局总是一样,每每梦近尾声,怀礼的声音就会出现。两人之间隔着稀薄的雾气,他在那边说着什么,好像是说他真的得走了,娶妻生子,再不插手她的人生。她笑着祝福他,怀礼渐行渐远,直到眼前只有蒙蒙白雾。

醒来时,窗外已有些微光亮。每天总在这个时候醒来,即便头一天再累,也睡不了半刻懒觉。夕染觉得脸上有些冰,抬手一摸,摸出一手的泪,虽已习以为常,但仍忍不住苦笑自嘲,真是的……多大了,还能被个梦吓哭。

如同一出本就不该发生的闹剧,无法坦诚一切的开端,之后想要再开口便没了勇气,只得任由其一再变调直至失控。所有的痛苦压在心底,她只能安慰自己:这样才是对他最好的做法。

江遥城小人少,却另有一番远离是非的出尘之态。

戴征身体不太好,走路都得用拐杖,所以他几乎足不出户,每天抽抽大烟、喝喝小酒,不时种两盆花草,只是越发的疼爱起琨儿来,常常惹的小兴邦吃醋不已。奶妈则包办了家里所有的活,累是累些,但日子过得仅仅有条,没了以前的提心吊胆,现下倒过得十分顺意。

奶妈拿着抹布将灶台上多余菜汤擦了擦,端起烫手的汤碗小心翼翼地往客厅走。忽然,小兴邦刺溜一声跑到她身后躲起来,大声嚷嚷道:“奶婆,救我!”

只见夕染怒气冲冲地拎着鸡毛掸子走了过来,佯装大怒:“给我出来!看我不拔了你这个毛猴的皮!”

奶妈心疼小兴邦,手上端着汤碗不方便,只好将他往胳膊肘下面塞,嘴上护到:“好啦好啦,小姐,什么事不能好好说啊,做什么要打呢。”

夕染抖着掸子,竹棍那头直直的指着小兴邦:“你一个男子汉不说保护这一家老小,只会欺负琨儿。你小子出息了?你给妹妹吃了什么?!”

小兴邦吓得头都不敢伸出来,躲在奶妈背后瓮声瓮气地嘟囔:“是她自己要喝的。”

奶妈万般宠溺地问了声:“喝什么?”

小兴邦抬起晶晶亮的眼睛不知好歹地回到:“墨水。”

奶妈一个哆嗦,差点碗没给打翻了。

原来,兴邦今日和小伙伴玩的时候新学到了一个词语叫胸无点墨。说出这个词的是这条街的孩子王,他年纪比较大,已经上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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