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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她没头没脑地冲进他怀里大哭大叫。“你还活著!你还活著!为什么不回答我?人家刚才碰上鬼打墙,无论怎么走也绕不出这片园子,你好狠的心,居然不理我!我再也不要理你了,哇──”
什么鬼打墙?她走路不撞墙就算客气了。
“好啦!别哭了,我不是好端端地站在这里吗?”真头痛!没见过这么麻烦的小鬼头。
事实上,从他自己脱离婴童时代开始,他就未曾再接触过小孩,偏偏现下和一个孩子气的小女生绑在一起──而且细说起来还是他主动缠上她的,这才叫呕人。
“走吧!回房睡觉去。”他越来越郁卒。
“人家……人家还没去茅厕……”她埋在他怀里抽抽噎噎。
“还没?”他已经愣倒一窝土匪,她却连这点生理上的小事都没处理好。“那你刚才出来干什么的?逛夜市啊!”
“人家……人家……”她咬著下唇,一副好委屈的样子。“人家不敢一个人去。刚才正想回头找你作伴,就遇上鬼打墙啦!”
杀千刀的!封致虚在心里暗暗骂遍了南宫家的祖宗四十七代。
他终于可以肯定一件事──
身旁多了一个南宫守静,他的运气绝对还会继续背下去。
第三章
昨天中夜对付完一客栈的土匪,但是他不想押解他们到大城镇的衙门受审,索性先点住他们的死穴,只要掌柜的那伙人敢随便运行内力,全身立时气血翻涌而死,因此现在他们等于不会功夫,连一个普通的壮汉也打不过。暂且将就一下,等到他忙完天机帮的要事再回来找他们算帐;到时候一鱼两吃,同一趟生意却解决了两桩不同的案于,多美呀!
算盘是打得清清楚楚没错,问题是,错误发生在南宫守静身上。
“既然那四个老痞子已经被咱们收拾了,何必急著离开呢?留在镇上多休息几天嘛!”她决定在金泉镇多逗留两天,直到玩完这次的中秋佳会再说。
既然她是老大,他是老么──症结点在于只有她晓得天机帮的总部所在──他当然只有乖乖听命的份。
“那边热闹烘烘的在干什么?”她从窗框望出去,又有新发现了,灵眸瞪大的程度连铜钱也自叹弗如。
“大概是野台子唱大戏吧!”他懒洋洋地射出一根鸡羽毛。
中!
“哎哟!”店小二捧著屁股弹起五尺高。
嗯,不错!封致虚满意地吊高嘴角。
勉强驻守在金泉镇耗费光阴,心情自然不会好到哪里去,只苦了那几个沦为他们小厮的黑店抢匪,动不动就要挨他耳括子,偶尔再来一踹凌空飞踢,权充他发泄脾气的活靶子。
“咱们出去看看。”守静罔顾他的意愿,兴匆匆地拉著他跑出去。“说不定能碰到什么好玩的事情,疯子虚。”
“封致虚。”到底要他纠正几次?
他若想挣脱她的抓握当然是轻而易举的事,然而就在她跨出门的那一刻,播散著秋意的凉风拂向他的鼻端,一阵令人闻之想哭的异味同时冲向他的鼻孔。
南宫守静或许没发觉自己身上散发的气味会让她“特立独行”──因为没有人愿意走在她身边──但是他的嗅觉可健全得很。
决定了,或许把银两花在她身上很不值得,然而有所失必有所得,最起码他的嗅觉可以争取到提前纾解的机会。他当下抢在前头,直直拉著她闯进镇上出名的锦绣坊,痛下决心替她买几件换洗衣物。
“你揪我来这里做什么?”戏台子搭在镇的另一侧,从这个方向压根儿看不到。
“客倌,挑布?”娇甜得彷佛沁得出水来的嗓音飘出内室。半晌,出声的少妇掀起柜台后的帘幔,腰肢款摆如杨柳,现身于他们面前。
好!两人不禁暗暗喝采,区区不毛小镇居然也有这等风骚美女。老板娘玉颜上挂著风情万种的媚笑,眼波流转间酝酿著无尽的骚冶,似乎放射出勾人魂魄的箭簇,活脱脱是个潘金莲再世的狐艳佳人。
“不,只想挑几件衣裙。”封致虚随口回应。
守静眼角瞥见他唇边挂起“你再多用点儿劲,我快上勾了”的浅笑,彷佛随时打算跃过柜台,抱起老板娘走遍天涯海角的模样,忽然觉得老大不高兴。怎么金泉镇的居民都如此奇特?不是满脸横肉的大土匪,就是风骚淫贱的小荡妇,而且碰巧都以经营小店面营生,难道镇上就没有一家比较正常的商号?
“客倌身长玉立……”盈漾著春意的眼眸扫过他的体躯,含有无限深意,“……骨架子高瘦而挺拔,再加上面目舒朗出色,绝对可以在敝小店挑中适合您的衣物。”
“衣服是我要穿的!”守静粗鲁地拉回两人胶著的注意力,心里却暗骂:去你的!也不过挑件衣服而已,你就观察得如此仔细,贵店究竟是卖衣抑或卖淫?
迷魅的魔咒稍稍被她破解。
“噢──”老板娘扫向她的眼眸稍稍转冷。“孩童衣物要到隔壁采买比较合适。”
孩童?她看起来像发育不良的饥民吗?
“我已经十六岁了。”守静傲然扬高鼻尖。
“哦?”老板娘非常擅长使用发语词,简简单单一个字便充分表露出她的轻视。“小兄弟,平常要多吃一点,将来才能长得和大哥哥一样高壮俊俏。”
小兄弟?她鼻孔几乎喷血。
很抱歉,咱们两个只怕不太容易攀亲带故。我是人,你是狐狸精,血缘关系相距十万八千里。
“多谢‘大娘’劝导,晚辈绝对铭记在心。”守静绽出蜜滋滋的甜笑,伸出“致命”的手指头开始四处乱点。“疯子虚,我喜欢这件罗裙、这件衣挂、这条腰带、那条丝巾、那件肚兜、这顶小帽,而且──要、试、身!”
老板娘的狐媚笑容刷地收回去。“试身?你?”
封致虚的笑容稍稍有些挂不住。
“失礼了,店家,请恕我们失陪一下。”他揪著她的衣领提到店门口。“你别胡闹好不好?人家乾净洁艳的新衣服一旦被你附有两三层污垢的‘娇躯’罩上去,那还有搞头吗?”
“怎么?买衣服不能试穿看看,那我怎么知道挑回去之后合不合身?”她振振有词。
“店夫人做了这么久的生意,自然会帮你目测得精确神准,紧张什么?你没看见门口挂著标牌:‘本店童叟无欺’?”
“咦?这可奇怪了,我们俩既不是‘童’,也不是‘叟’,自然超出她‘无欺’的范围,你干嘛死皮赖脸地相信她?”
他一时语塞。“我……起码咱们自己用眼睛也看得出来。再说,布坊里的货色老少咸宜──”
“这才要不得。老少咸宜!连老人家、小孩子她也不肯放过,非一网打尽不可,充分展露了骚狐狸应有的天性。”
自何时起这丫头变得如此伶牙俐齿?
“算了!买衣服的事情交给我,你自个儿四处逛逛,半个时辰后咱们在街角碰面。”乾脆早早赶她离开,省得留下来碍手碍脚的。
“拿来!”小手摊到他面前。这样就想赶她走?哪有这么简单。
“拿什么?”他警觉地瞄向乳玉色的手心。手心和手背居然画分出清楚的黑白两色疆界,真是脏透顶!
“银子呀!没银子我逛个头?”
“奇怪了,我又不欠你,向我讨钱干什么?”
“喂,老兄,搞清楚状况好不好?绑匪向肉票勒索银两是天经地义的事,你有没有一点职业道德?”
说不过她!
封致虚认命地掏出两锭碎银子扔进她手里。“就这么多了,应该够你用。”
啥?竟然只有二两银子,未免将她看得太廉价了。
见色忘义!她不屑地冷哼,但是银子仍然要收下的。
举步离开前,她一不做、二不休的,索性顺口丢下一句──
“大哥,打打野食可以,可别和人家玩真的,好歹也得等到你的‘隐疾’治好了再回来,否则传染给‘大娘’你就缺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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