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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1 / 2)

>乐烟拿着本小说靠在情人坡上那棵最古老的樱花树下,任由轻风阵阵地掠过发梢,听着广播站喇叭里来来回回放着那首老老的英文歌“Where will flowers go?”,若有所思地看着那些渐行渐远的花瓣,默默想着自己正如那些随风起舞的花瓣,不知道最终会飘向何方,会落在何处?

乐烟并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子,只是在那个春天,乐烟在想着一个不爱自己,自己也不应该爱上的男人自己的英语老师肖强,那个在哪里都挺拔得象一棵白杨,能说一口流利美语,笑起来鼻子的两侧会有浅浅皱纹的年轻男人。

她不该爱的原因只是因为肖强太出色,而自己只是一只丑小鸭,况且肖强有着一个和他一样出色的女友林丹。

乐烟只是个外表极其普通的女孩子,即没有林丹漆黑如瀑的长发、高挑的身材,也没有林丹那样出众的气质。

和林丹相比,乐烟只算是个黄毛丫头,一个酸涩的青柠檬。乐烟可以自豪的只是非常优秀的英语和一双灵动的眼睛。

乐烟可以肯定肖强是喜欢她的,不过只是那种老师对优异学生的喜欢,没有火焰的那种喜欢。

所以每当乐烟用20岁少女执着的目光看着肖强时,他只是很灿烂地微 微一笑,然后用很好看的姿势把头扭向窗外,刚好有云飘过。

每当看到肖强和林丹挽手走于校园,那种流溢在他们周围的快乐和燃烧只会让乐烟觉得说不出来的刺痛和深深的绝望。

有时乐烟甚至觉得自己还不如那些花瓣,至少它们在陨落之前曾经那样傲笑枝头,迎风欢舞。

而自己却一刻的灿烂也没有过,其实即使只要是刹那的光华也已经足够,已胜过默默几十亿孤独的光年。

一次又一次暗地里的悲伤和失望后,乐烟终于没有勇气诉说,选择了逃离。在地球的彼端,乐烟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忘掉肖强。

在毕业前,乐烟以极其优异的成绩拿到了新西兰一所大学的全额奖学金和签证。

在同学艳羡的目光中,乐烟的神情却有些恍惚。她忽然想起那些飘远的花瓣,原来这才是自己最后的结局。

走吧,忘掉一切,重新开始,无须挥手作别。记得席慕容曾经说过。时间才是永远不败的帝王,终将冲淡一切,异国的街头不会再有思念的心痛。

在乐烟最后要走的前一个星期天,乐烟却在钟楼下的草地上看到了形容枯槁的肖强,这个在乐烟心目中帅得不能再帅的男人正一个人仰望天空发呆,好象一夜间老了十岁。

美丽的天鹅林丹终于伸开了翅膀,申请到了美国的留学签证,将到大洋彼岸开始崭新的生涯。

尽管林丹流着眼泪,可还是义无返顾的走了。

那天肖强在草地上整整躺了一天,乐烟也远远地在草地旁站了一天。

第二天,乐烟做出了个让老师和同学差点晕倒的决定,不去新西兰了。乐烟要攻读本校的英语专业的研究生。

以后的很多日子,不管刮风还是下雨,乐烟都会准时敲响肖强宿舍的门,坐在肖强的旁边,细声轻声地问着各种自己其实已经懂了的问题。

时间过的很快,炎热的夏天离去的时候,乐烟轻松地拿到了研究生的入学通知书,在去找肖强报告好消息时,才知道肖强也如愿以偿地拿到了去美国的签证。

当晚,两人到“青鸟”喝了个大醉,酒一瓶接一瓶地喝,烟一支接一支地抽。萨克斯声中,肖强看着乐烟笑,乐烟也看着肖强笑。

只是乐烟的眼神无比的落寞,乐烟忽然又想起那些花瓣,还来不及落地却已又随风飘起。

但乐烟已经觉得很满足,至少在这一年里肖强在某种意义上是属于乐烟的,只属于乐烟一个人,不管他是否在心里想着海那边的林丹。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乐烟对自己说,终于一切到了结束的时候。

乐烟笑着送肖强进了机场的安检口后,一个人呆呆坐在空荡荡的侯机厅里。目送那飞机轻快地掠起时,乐烟的眼泪终于静静从脸庞滑落,一滴一滴地滴在地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有只大手轻轻地拍了拍乐烟的肩膀,一包纸巾递到了乐烟面前。

乐烟无力地抬起头,忽然看见面前这个男人正在笑,鼻子两边皱起好看的纹路:“我从来也没有看过有谁的眼神会这么的落寞、、、、、、Well,我忽然想看看明年的樱花会有多美。”

乐烟生命里的第二十三个春天就这么来了,阳光依然慵懒,校园里的樱花依然绽放飘舞,广播站里又轻轻放着那首“Where  will flowers go?”

还是在那棵最古老的樱花树下,乐烟靠着他的肩膀看着那些随风起舞,渐行渐远的花瓣,傻傻的问:“花儿会落到什么地方去呢?”

那个像白杨一样挺拔的男人轻轻拥着乐烟,伸出手接住了几片飘落在面前的花瓣,看着乐烟湿润的眼睛,轻轻地说:“花儿原来最后落到了我的手里,落在了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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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并不是本书的情节,只是本人以前的一篇游戏之作。

特别献给今天过节还在工作的兄弟姐妹,特别特别是今天一个人过情人节的大大。

不知道你们今天会不会快乐。

但是我相信,只要用真心等待,我们一定可以象乐烟一样等到属于自己的爱情,自己一直在等的那个人。

第三十二章

彗星:

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那夜最受伤的人不是我;而是张青。

张青才是舞会上黑暗的角落里最落寞最悲伤的观众。

一起回家的路上她沉默了很久,只黯淡地说了一句话:“你们在一起真的很衬。”

一边说,泪水哗啦啦地滑落。

我的心也好难过。

我知道肖沙是她的全部。

我无意第二次伤害了我的好姐妹。

晓晓,你不能,也不许这样做。

我心里的一个声音痛苦地尖叫着。

我看着夜空,深深的吸了口气,搂住张青颤抖的肩膀,故作轻松地说:“别瞎想,哪跟哪的事啊?也就一见义勇为的青年,以后大家是好哥们!”

“真的?”张青扭过头看着我,眼睛重放光彩。

“骗你是狗宝宝!”我把双手放到耳朵上摇了摇,又朝张青吐了吐舌头。

张青大喜,双手抱住我的右臂,高兴地摇晃着:“我就知道晓晓最好了!!!”

我努力笑得比张青还开心,双手一摊:“拿我的怡口莲来!不然休想我帮你!”

这时我的眼睛燃烧着奇妙的火焰。

缘分最近的时候离本小姐的直线距离,居然不超过0。01公分。

每天在饭堂里,都可以看见个子高高,皮肤黑黑,牙齿白白的他。

看见他那一刻,本小姐的心就会扑通扑通扑通,跳得好快好快好快,仿佛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一样!

我不知道什么叫幸福。

只是当彼此目光偶然相遇时,一看到他那慌慌张张、面红耳赤、躲闪不迭的狼狈样子,我就会感到莫名的眩晕和一种叫做甜蜜的东西充盈全身。

可惜有人的胆子好小好小,居然小到和我对视三秒这样一件小事也做不到。

脸居然比我的更红。

头居然比我埋得还低。

居然有这样的男人?

天。

应该怎样来形容我的感觉?

无法形容。

痒痒的,颤颤的,流星划过天空的夜里,传说中只在青涩少女心里生长的植物,竟在我的心田不经意地开始萌芽。

地球:

舞会结束后,兄弟们可没少交口大赞我挺身而出,威震老外,英雄救美的伟大爱国行为。

高林和周刚等好事之徒更是煽风点火,高呼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及“趁火打劫,此时不劫,更待何时?”的革命口号,大有把我直接扶上同沦最新男友宝座的趋势。

NND,不对,这两小子阴笑阴笑的,什么眼神?

实话说,我一直都想知道的就是哪个王八蛋向本大虾背上猛推那该死的一掌?

现在从本人掌握的情况和对他们这两头猪的了解来说,不出意外的话,犯罪嫌疑人看来十有八九就是这两个家伙了!

很想伤心地指着两家伙的鼻子怒斥:“犯人就是你!!!“

可惜苦于没有证据,不能当面将两头出卖朋友的臭猪绳之以法。

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给俺一个重来一次的机会,

俺一定会提高警惕,踏起凌波微步,使个武当的绝学“四两拨千斤”,借力打力,把两猪送入老外的怀抱!

什么?

你两小子还有脸说我一脸幸福???

什么是幸福?

我不知道。

只是每当和同沦那双澈如秋水的眼睛相遇时,总会有一种酥软的感觉袭上身来,心里充斥的是说不清的喜悦和慌乱。

偶尔点一支烟发呆,烟雾里看见的,居然看到的还是那双要命的眼睛。

我着魔了么?

我发烧了么?

我为何会觉得有莫名的热流在胸腔里奔涌?

真的喜欢上那丫头了?

废话,美女谁不喜欢啊?

你喜欢吗?

你喜欢就说嘛,不说人家怎么会知道呢?

虽然你很有诚意地看着她,可你还是应该告诉她你喜欢她!

你肖沙一个大男人缩手缩脚、畏首畏尾、、、、、

经过好几个夜晚的思想斗争后,我还是不知道我该向她说什么好。

其实我要说的很简单,我只是很想告诉她。

我喜欢你。

我真的喜欢你。

可是每次遇到她的时候,我都会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心慌。

就连和她对看一眼,居然也变成了对我勇气的考验。

忽然想起席慕容的一首诗:

“为了

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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