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555555,风雪那个飘飘,寒风那个潇潇,肖白劳,心中苦,谁人懂?
第十一章
彗星:
本小姐阳光般灿烂的好心情一下全部扫光,正在悲痛欲绝,想以头跄地时,小霜眼睛一下亮了:“他就是潇洒???!!!”
我奄奄一息地点点头,小霜一下子笑得蹲下身去,自诩为银铃般美妙的笑声顿时响遍整个院落。
大小姐啊,求求你,千万不能再笑了。要是那个事儿败露了,本小姐就完蛋了!
手不方便,我狠下心微抬左脚,用脚尖向小霜的新皮鞋痛下杀手!!!
“哎呀,月黑风高杀人夜,杀人灭口啊!!!”小霜大叫着,抱着右脚一跳跳闪到一旁。
“什么杀人灭口啊?”高林和林波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旁边的妈妈眼神更是无比迷惘。
连那个强做镇定的家伙也被笑慌了神,不停地上下打量自己,一个劲地直抓后脑勺。
啊,啊,啊,啊,啊、、、我一连啊了五个啊,终于清醒过来:“各位观众,这是台词!台词!”
起码3分钟之久,小霜才强忍住笑,和我们一起上了车。
车启动了,看着车上莫名其妙的林波和高林,我和鬼丫头两人悄悄地对视了一下,又看了一眼前排愁眉苦脸开车的扫把星,忍不住又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子曰:“不可说,不可说。”
地球:
真是邪门,扫把星旁边的那个小丫头一听到高林叫我,再一看我,马上笑得要晕过去的样子。
叫潇洒很可乐么?我怎么也是高大英俊,玉树临风啊?
经本人仔细自我检查,也没发现自己身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啊?
连旁边的两个大保镖也一脸的莫名其妙,满是问号地看着我。
这女人啊,真是奇怪的动物!!!
好在扫把星的妈妈倒还非常的客气,唉,算啦,看在伯母的份上,我自认倒霉。
彗星:
出院在家休息了两天,我就自告奋勇地到公司上班了,毕竟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
唉,只是左手还缠着绷带,都快变成独臂神尼,丑死了,而且干活的时候一点不方便。还幸好林波真的很细心,及时帮我装了个手写板,这下可好了。财务部的姐妹们羡慕得两眼发光,大叫着让我请客,笑说这一摔值得,一摔摔出个如意郎君来,说得人家心里甜甜的。
说归说,笑归笑,姐妹们在我住院期间在工作上真帮了我不少,请她们吃顿饭感谢感谢也是应该的。我脚跨弓步,手一挥,做洪长青指路状:“今晚去必胜客!!!”
姐妹们欢呼起来,正在此时,窗外忽地伸进个脑袋,双眼放光地大叫:“各位观众,我们“新话社”将对这一历史性的时刻进行全程跟踪采访!”话音未落,砸烂“狗仔队”的群众呼声已经此起彼伏,好几个纸团同时准确地落在高林的前额。
地球:
几个月的辛苦没有白费,我们天宇在全国人民群众的奋力拼搏下,终于以微弱的优势取得了vk公司的本区本年广告代理权。
当vk公司的本区经理用港台味很浓的普通话宣布这一大好消息时,很多人眼中都闪烁着晶莹的液体。不过含义大大的不同,是天宇的兄弟姐妹们兴奋激动,青马和smart的人悲伤失望。
大战结束后的夜晚,总是特别温馨和美妙。晚风如此轻柔,我和海琳拉着手慢慢地顺着海滩走。今晚的大海很美,今晚的海琳也很美。
脱去套装的海琳穿着一件带蕾丝边的白色棉衬衫,一条石磨蓝的牛仔裙,长长的黑发迎风飘扬,传来青春的芬芳,同样漆黑的眸子是那样的温柔如水,翘翘的鼻尖有一点点俏皮,朱唇微启,轻言细语,吐气若兰。
唉,我这个大处男的脸又红了。晓风残月,佳人在畔,此情此景,真是陶醉得一塌糊涂。
轻轻把海琳拥入怀中,海琳闭上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着,把头慢慢抬起来。
是地球人都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了?
我的心跳在一点点加快、、、、、、
勇敢点!勇敢点!
正在这历史性的时刻,nnd;电话忽然鬼叫起来,痛苦的接听,高小子在什么破地方兴高采烈地大叫:“潇洒哥,叫你来你不来,这里简直美女如云啊!!现在再不来就没机会了!”
“你小子真是、、、、、、好好好,再见!”我气急败坏地挂了电话,却看海琳红着脸,轻轻滑出我的怀中。
“沙,我和你说个事。”海琳清醒了许多,表情忽然有点严肃。
“不妙!”我忽然闻到危险的气息。
“你看,人家和你已经交往了两个多月了。人家爸妈都告诉了。爸妈很想见你,所以让人家请你下星期六去我家吃晚饭。”
倒!!!!
完蛋大吉,三堂会审!
这下子鄙人小腿真要开始发抖了,完全没有思想准备嘛。
看着海琳孩子般清澈的眼神,我怎么也说不出个不字来,去就去吧,反正丑媳妇迟早也要见公婆。哎呀,说反了,反正是丑女婿迟早也要见泰山。
脑袋里乱七八糟的,飘来荡去的净是些个“英雄含笑上刑场,大义长争日月光”之类的词句。
正在胡思乱想之际,海琳轻轻地在我脸颊上亲了一下,声音很娇:“到底去不去嘛?”
一股热血直奔鄙人脑门,我马上一个立正,声音颤抖但是非常坚决响亮:“去!”
第十二章
彗星:
公司这次在广告大战中终于赢得了最终的胜利;在公司的内部通报上特别表扬了本小姐为了工作而光荣负伤的动人事迹;呵呵;真是有点不好意思。
虽然常话说“福无双至”,可是本小姐的运气真是好的不得了。不但工作上春风得意,爱情也是很顺哟。大帅哥林波已经开始正式追求我,新话社高林也死缠烂打,穷追不舍。
虽然我住院的时候,两个人都对我很好,而且都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好,我非常地感激他们。
可是,我内心比较有好感的始终还是林波,谁叫他长得象道明啊,写的情书也很有道明的风格,很有风采,虽然我不是衫菜,但试问又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道明呢。对高林我只能说声抱歉了,我真的只把他当作个好朋友。
小霜这家伙最损,摇头晃脑地学老夫子:“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
今晚答应了林波去新开的一林斋吃饭,本小姐的手也终于好得差不多了,是时候好好地打扮一下,让林波领教一下本小姐的真正风采。
雪白的ESPRIT上装,怀旧款的LEVIS仔裙,GUCCI的半高靴,古朴的草编手袋,本小姐的绝世装备一涌而出。
嘻嘻,当本小姐回家换装赶到一林斋时,林波一下子呆住了。怎么样?光彩照人的我心里暗自得意,道明也有发呆的时候。
其实呢,最心跳的人是我自己啦。
今天的林波真的很帅很帅也,橘黄色的灯心绒休闲外套,米色的卡其长裤,俊秀的脸庞棱角分明,在柔柔的灯光下又有一种朦朦的感觉,好看的嘴角微微上挑,看上去又冷酷又可爱,感觉林波又象个成熟的男子又象个淘气的孩子,说不出的吸引人。
有清风缓缓扬起时,甜美的空气里还杂有淡淡的幽香,根据本小姐的经验,应该是古龙一号吧。这可是最性感的男性香水呢。
环境很清幽,菜做得也很雅致,灯光也恰到好处,不太亮也不太暗,连音乐也在若有若无间。
林波很会选地方。在这样的地方,人的浪漫情怀都会不由的飘荡。
林波用可以杀死很多女孩子的眼神看着我,久久地看着,却什么话也不说。
哎呀,干什么嘛,人家脸都被看红了。
“晓晓,你真美!”林波忽然轻轻地叫我。
虽然这样地恭维很老套,可是我的心还是欢喜地猛地跳了一下,感觉幸福从四面八方涌过来。
“晓晓,我很喜欢你,请你做我的女朋友。”林波看着我的眼睛,有些慌乱地很快表白。
天!!!
爱情竟来得这么快!
我忽然感到从未有过的慌乱,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甜蜜。
我要怎么回答啊?一点准备也没有。
答应得太快岂不是没有面子?
我低下头,根本不敢抬起来。
“晓晓,请你做我的女朋友!!”林波第二遍说这话的声音更清晰了。
我、、、我、、、我、、、
我说什么好呢。
我终于晕乎乎地轻轻点了点头。
“ 乌拉!!!”林波一下子以高林的经典招牌动作欢呼着从椅子上弹起来,引得邻桌的客人全部转过头来微笑着看着我们。
侍者送来一大把火一样红的玫瑰,是林波早就准备好的。
我把花轻轻抱在怀中,嗅着甜甜的花香,天上人间,不过如此。
当当当当!!!
本小姐的爱情大戏终于隆重开场了!!!
第十三章
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