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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萝莉心痒难耐,在侧后方踮着脚尖偷瞧,结果发现英格玛画的全是水果、面包之类,于是百思不得其解。
“大势所趋,只有合作,这是你们唯一的出路。”两人汇报结束,英格玛考虑一阵才缓缓点头:“你们的选择值得尝试,那就抓紧时间去做!至于我——”
“哎呀!我刚才都忘了说!”汤森立即嬉笑着插话:“我们这盘生意里还有您一份……干股。”
“好处我当然要收。”英格玛撇了他一眼,没松口:“但你们别指望我帮忙。”
“没指望您亲自操刀,您这目标太显眼了。”汤森脸上的笑意不减,他知道顶尖人物从不轻许承诺:“但我们需要掩护,您可以在银涛城搞点有益身心的活动嘛,比如欺男霸女什么的……”
“做梦!”英格玛冷笑一声:“我最多犯个懒病,在这多待几天。”
“您要愿意呆着也行,我可以安排点人帮您刷刷存在感……”汤森贼心不死:“你不知道,越是大人物,推销团队的作用就越明显啊。”
汤森的话,让菲斯特大吃一惊,他心说这是当代大师啊!他的名声你都敢拿来玩?
英格玛也没想到,汤森居然不拿自己的名声当回事,他就是看汤森再怎么顺眼,也不能惯他这毛病:没大没小,时间长了还不得骑到自己头上去?
于是英格玛拍案而起,喝令汤森闭嘴立正。然后以正义之名,苦口婆心的教训了他一顿。然后,当代大师打个眼色,命令汤森站在墙边静思己过,自己带着菲斯特遛弯去了。
很显然,英格玛肯定有什么话要菲斯特说。
他们的背影刚刚消失在墙角,汤森脸上的严肃表情就塌了下去。他伸着懒腰,嘴里“切”了一声,才开始抱怨:“这老头,真难伺候!”
两位女士同时转头,对他怒目而视。
小萝莉的怒是真实的,玛西亚的怒虽然是佯装的,但捏向汤森耳朵的手却很迅速:“什么老头?什么难伺候?你真没礼貌!”
“实话实说。”汤森左右躲闪:“这小老头的性格很扭曲!”
“英格玛大师正当壮年!”小萝莉加入反对者行列:“他才不是小老头!”
“看来你也觉得他性格扭曲?”汤森转头,对她哈哈一笑:“因为你没反驳我的观点!”
一高兴、一分心,汤森一只耳朵就被大姐头揪住了。
“你不耍嘴会怎样?啊!是不是个人物你都要得罪,你身上长着刺吗?”对汤森略施薄惩之后,玛西亚才看看左右,把汤森拉到花架一角,似乎有什么内情要对汤森说。
小萝莉已经跟玛西亚混熟了,看到他们神神秘秘的,不用谁招呼就尾随而去。于是大家捐弃前嫌,兴致盎然的发起一场谈话活动。
这种事,俗称八卦。
其实熟人之间说点八卦很寻常,但历史人物就不同了,他们谈论的八卦,很有可能变成“影响深远”的大事件——比如他们三个人,这次就搞出意外了。
在日后的史书记载里,多次出现的神秘“花架角落社”就这样诞生了。恐怕没人能想到,这个神秘莫测、鬼鬼祟祟又影响深远的社团,第一次藏在花架角落的原因很简单:偷偷议论英格玛。
实际上,这种议论是英格玛大师的授意,他刚才的眼色是打给玛西亚的,就是为了这事。
这是因为眼下势态特殊,汤森必须要了解他,才能从根本上回避某些矛盾。但某些关于自己的话题,不适合英格玛亲自跟汤森说——谁说大人物没有局限性?
这种时候,由玛西亚出面协调,效果反而更好些。
玛西亚跟两头的关系都很紧密,另外口齿伶俐,知道轻重。她是英格玛的好盆友和铁杆粉丝,对英格玛的事情了若指掌,虽然她不擅长讲故事,但好故事本身就很吸引人。
作为中间人,玛西亚着重说了英格玛两方面的事:以往经历,个人性格。
英格玛大师的性格很复杂,而且只有一样东西比他性格更复杂,就是他的成长经历——只有知道了这些往事,人们才有可能理解当代大师的性格,运气好的话,还有可能理解他穿衣服的品味。
当代大师英格玛,这个称呼光芒万丈、尽人皆知,不需做补充了吧?
也许是大师头衔足够震撼,所以很少有人注意到,在大师的称呼里,并没有带上姓氏——是的,英格玛这串字符不包含姓。无姓之人并不罕见,在社会底层中尤其多。
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有名有姓的人一般地位,有名有姓有氏的人很有地位,有名有姓有氏有号的人特别有地位……
只有名的人,是低贱的奴仆。
第八节:大师之路(下)
当代大师是奴仆出身!?
的确是!
从杂役奴仆出发,走到当代大师的位置,英格玛跨越的不是人生,而是人类历史——从最低到最高,这种“理论上”可行的事,“实际上”绝不可能成功,因为它在“原则上”触犯了太多人。
但英格玛的存在,就说明这事是真的!
他如何做到的?想要答案的人就得认真琢磨、就要付出极大代价才能想通。但大家喜爱的是当代大师的荣耀,英格玛本人付出多少努力,吃了多少苦头,其实不值得去关心。所以在看待当代大师的时候,人们会漠视这个细节……
英格玛从未遗忘自己的出身;而且他从不以自己的出身为耻;所以他的称谓永远都只是英格玛,绝不增加姓氏。如果他不曾为之坚持,就会发生很多血案惨案。
英格玛出身奴仆的事实无法抹杀,但曾有很多人试图抹杀,他们不为讨好英格玛,而是要讨好其他人。当然,讨好的重头还在光辉教会那边:如果给英格玛编纂个使徒后裔的疑似身份,那就变敌我矛盾为内部矛盾,于是教士们脸上就光彩多了,后续计划也挺多的……
光辉教会那边甚至会激进一点,尝试一下收买英格玛的可能,这也未尝不可。
这些马屁精觉得事情挺简单的,我们只要干掉那些相关的知情者就行了,充其量不过千把人嘛。然而他们没想到,收到风声的英格玛立即放出话来:谁要敢动那边一个人,我就让谁全家长命百岁!
如果光辉教会如果背后推进此事,那就准备付出同等数量的传教所!等级不限、方位随机!
所有光辉教会高层,英格玛定会贯彻所见即所得战术!家人亲属一视同仁!
此事就此结束……
“唯有野蛮,才能对抗野蛮!”汤森点头大赞:“文明我精神,野蛮我体魄!”
“没错,因为他强大,所以马屁精的屠刀才没能砍下去。”玛西亚也点头,然后接着说下去:“英格玛的父母都是奴仆,所以他最开始是个低级杂役奴仆啊……”
英格玛运气很好,他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服务对象,其实是位温柔善良的小小姐,她名叫海柔尔;没错,就是现在陪伴在雯丽小姐身边那位大姐、美丽端庄的五级异能师;而且海柔尔的异能笔记,此时还揣在汤森怀里呢!
那个时候,海柔尔是个小小姐,而英格玛他是——既然大家是在传八卦,那就不能太沉重,所以玛西亚指出,英格玛幼年时期真的很胖,所以——他是个小胖墩。
“原来是这么回事。”汤森恨恨地说:“这丫果然是个吃货……”
“你太坏了!”小萝莉虽然恶形恶状,但回想英格玛画在桌上的诸多食物,底气就有点不足。
如果一切都按部就班、照常运行的话,英格玛同学的人生可以用“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来概括:他跟海柔尔小姐的关系融洽,但后者会在十岁左右离家去学习异能——他就没人罩了。
如果英格玛回到单纯的杂役奴仆身份,别说危险的主人,就是高级奴仆也能决定他的一切。具体点的话,就是随便哪个小管事无聊了,都能把小胖墩丢到河里看水花——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