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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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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自己真的笑出声来,何彩云赶紧起身离座。她先在餐台旁绕了一圈,然后停下来拿了一盘生菜沙拉和一盅海鲜清汤。

王大胖不以为然地瞄了她的盘子一眼。「不会吧?妳来这里吃这些……草?」虽然餐费是她自付的,他还是觉得很浪费。

「没必要和自己的健康过不去。」她有点不高兴地回了一句。她可没有评论他的食物,现在他却来管什么闲事!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小片萝蔓生菜放进口中。王大胖也不多话了,他又拿起一只肥大的生蚝,呼噜一声吞下肚去,还一边发出一阵只有厨师会觉得满意的怪声。

何彩云低垂着头,免得看到他的吃相,破坏自己的胃口。刚刚那一瞬间,她以为那些蚝到他口中时还是活生生的,那阵怪声是它们死前的哀号

她很快地吃光那盘沙拉,又喝完那盅海鲜清汤,再度离座。这一回她更慎重地挑选食物,直到远远地看到他也离开座位,才赶紧回到自己的位子。

之后,这一顿饭,他们几乎没有再同座过。何彩云总是把时间掌握得刚刚好,免得与他大眼瞪小眼。最后,她觉得吃够了,便交代了一声,匆匆离去。

横竖她已经付过帐。十有八九,她猜想他会一直待到用餐时间结束才走人,这样才不会浪费嘛。

两个人都没有说再见,这一点他们倒是很有默契。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也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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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校园里一棵非洲紫葳开了满满一树的花,远远望去像是一池蓝紫色的湖水,深不可测,让人陷溺其中。

他并不是故意来看她的。紫葳花的花期不过一两个月,她每天从树下走过,总会碰面的吧?

「好久没看到妳,」他轻声问道,「最近好吗?在忙些什么?」好几个月没见,他的语气显得生疏。

「在读歌德的原文诗,浮士德,很难。」诗很难,选择一点也不难。但梅菲斯特并没有找上她出售灵魂。

「读文科真的比较有趣,像我读商科,整天不是数字就是图表。还有许多互相矛盾的理论,真是自找麻烦。」他忍不住发了几句牢骚。

「我猜我讨厌歌德的程度,和你讨厌亚当斯密的程度不相上下。这就叫做一行怨一行。」她微笑地回答。

沈阅明也笑了。为了准备一份特别难缠的教授指定的报告,他已经关在图书馆里好几天,此刻已经到了听见「经济」两个字就要反胃的地步。仔细想想,这两个字真是典雅得很,偏生深奥难解,各种理论多如牛毛。

「提到浮士德,古诺那部歌剧妳听过没?诗很难,唱起来倒是很好听。」

「有点冷门的歌剧,我手边有一套黎奇指挥的版本。」

「我的版本和妳的不一样,是七八年的录音,多明哥和弗蕾妮演唱的版本。」

「真的?」何彩云忍不住羡慕地喊了一声,「那张我一直都找不到。」

「借给妳听好了,免费,不用限期归还。」

「不用了。」何彩云摇头回绝了,「我最好满足我所能拥有的,不要去做比较,要不然以后我大概都不会想要去听我自己那一张了。」

「听妳说得万分感慨,真像个小哲学家。」沈阅明取笑了两句,「妳这么聪明,喜欢什么就去争取,有什么做不到的?怎么可以那么消极。」

你,是我无论怎么努力都得不到的。她在心中暗暗说着。「对了,学长,你明年就要毕业了,有没有打算继续念研究所?」沈阅明成绩优异,年年拿书卷奖,随便他要念哪个研究所都是手到擒来。他会继续念下去吧?她衷心期盼着。那样他们至少还可同校两年。

「没这打算。」他摇摇头,「我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么喜欢念书,至少不那么喜欢念商业方面的书。我想早点去当兵,然后进入社会找个我喜欢的工作,实务一定比理论有趣得多。」

「那怎么可以?!」何彩云着急地反对,几乎要哭出来了,「我是说那不是很可惜吗?你书读得这么好!」

「想读书也不一定要进研究所啊。倒是妳,现在虽然才一年级,还是要早点做打算,最好多去修几门实用的课程。文科可不大容易找工作,毕业后最好继续读研究所,妳长得这么天真可爱,我真担心妳太早出去做事,会让人欺负哩!」小何这几个月来似乎又长高了点,个子仍是小巧玲珑,留着清汤挂面的短发,看起来仍是十来岁的少女模样,一点也不像大学生。

如果他继续留下来读研究所,而且一直读到博士班,她当然也就会努力考上研究所;可他都要走了,毕业以后她还留下来做什么?虽然现在两人见面的次数少之又少,知道他在同一座校园中、距离不远的教室,想起来她就会觉得很安慰,以后……只剩一年多的时间……

她又能见得了他几次?

心中愈想愈难过,然后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低着头半晌,才勉强吐出一句:「我要回家了。」话声一落,她转身就走。

「小何……」他喊着,带着一丝急切,声音被强风吹散了,她听不清楚。

何彩云回头看了他一眼,急风吹下满天花雨落在他身上,他彷佛沐浴在紫色的雾霭中,虚幻得像一个梦境。

无法实现的美梦。

第五章

凤凰花缤纷盛开,点亮了半个夏日。

校园里到处是三三两两的人群,十分热闹,骊歌唱得没有一点凄凉意。

何彩云两手吃力地提着一只结实的帆布袋,一边在人群中搜寻着,很轻易地便发现他被一群人包围着,有男有女。其中两三个是她认得的,其余全是陌生人。女孩子手中捧着巨大的花束,向日葵、非洲菊、天堂鸟。

倒是没见到楚落雁,何彩云心中微觉奇怪。沈阅明的毕业典礼,沈落雁怎么会缺席?

何彩云找到一个隐密的角落,在一处花台边坐下。看样子她今天连要把礼物送出手都有点困难。她打开放在脚边的帆布袋,里面是一盆小树,和那美丽娇艳的鲜花相较之下,真是黯淡得可以。他会喜欢吗?马拉巴栗其实是一种十分普通又常见的树,花店老爱用一种元宝型的花盆来种它,上面还常常要刻上招财进宝四个大字。他会不会觉得送他这种盆栽太俗气?她用的花盆当然不是金元宝,是她在一家陶艺工作室混了三个月的成绩。简单朴拙的造型,烧得并不十分对称,也许他会觉得不够精美……忐忑不安地胡思乱想着,一会儿想突破重围把礼物交给他,一会儿又想还是把它带回去的好。这盆栽很有一点重量,就算他收下了,恐怕也会很困扰吧?

「嘿,小不点,妳在这儿等谁呀?」一个颀长的身影走到她面前,挡住了她头顶一半的阳光。

「学长……」何彩云惊讶地喊。

「我居然没收到妳送的花,好让人伤心啊。」

「我永远不会送你花,」她冲口而出,「尤其不会送你白玫瑰。」

「老师又给妳出了什么课题了?正在研究一位陌生女子的来信?妳可不要中这本小说的毒太深啊,它一点也不算什么优良读物。女的疯狂痴傻,男的无知无觉。」

她不算太疯狂痴傻,他也不是完全无知无觉。《一位陌生女子的来信》是一个恐怖的爱情故事。至少沈阅明叫得出名字,她是小不点,是小何学妹。多年以后就算在路上偶遇,他也会认得出她是一位校友。

「学长,你说到哪里去了。我是说每次一到毕业季,花店都会借机哄抬花价,送花很划不来,所以我送你盆栽,种子是在路边捡的,盆子是自己烧的,不花一毛钱。」

「不花一毛钱,那真是无价之宝了。来,我看看。」他把帆布袋打开,小心翼翼地把盆栽搬到短墙上,仔细地欣赏。

「你喜欢吗?不喜欢不要紧,我再去买花来送你。如果真的很贵,塑胶花可不可以?」

「小器学妹。」沈阅明又习惯性地敲着她的头顶,「我最喜欢的学妹送给我的礼物,我怎么可能会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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