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何的地址电话并不是什么国家机密,王大胖其实很容易就可以从别的地方打听到。小何不会接受他的追求吧?他们根本一点都不配。可是万一她也打算修一门大学生必修的恋爱学分呢?
王大胖也是满肚子怒气。只不过找他要个地址电话,不给也就算了,还要受他一顿训!哼!他就不信连何彩云这种货色,他都弄不到手!
「不给就不给,有什么了不起。」他咕哝了几句,连再见都不说了,转身就往门口走去。
沈阅明瞪着他的背影,竟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怎么好端端的和同学闹得不愉快?他回想王大胖那句「一网打尽」,他当然不承认,可是为什么会觉得心虚……甚至,他必须对自己说实话,竟有点恼羞成怒?
他的唯一当然是楚落雁,这是肯定句,绝不是疑问句。她是他所见过最美丽的女孩了。有了这么一个人人艳羡的女朋友,他没有什么好不满足的了……
第四章
结果,到何彩云教室外站岗的不是王大胖,是他。
榕树底下,粗壮的树干旁环着木头长椅,沈阅明选了可以看见教室门口的位置坐下,把书本摊在膝上,但那些字却像是外星人的文字,在他脑海中不具任何意义。
他微皱着眉,抬起头看着教室,透过敞开的玻璃窗可以见到她坐在距他最远那排座位的倒数第二个位子,始终低着头,心不在焉地玩弄着手中的笔杆。他敢肯定讲台上老师说的话她没一个字听入耳。
还有二十分钟才下课,他来得太早了。原先也没打算要来的。早上出门的时候、上完第二堂课之后,事实上直到半个钟头之前,他都没想到自己会这样傻傻地跑到她教室外。为了什么?他到此刻还是不明白……
钟声响了,他在走出后门的人群中搜寻着。没见到她,她的个儿娇小,一定是他看漏了。他困惑地四下张望,还是没有。最后视线回到教室里,发现她还留在座位上和一个男同学在说话。那个男的坐在她前面位子上,闲散地叉着手,满脸笑意,正跟她说了些什么。她含笑的脸孔微仰着,低低。银铃似的笑声随风传到他耳里。
有些刺耳。
那个男的体贴地帮她拿起背包,两人肩并肩从前门走出教室。一路上仍不停地交谈,她脸上的笑容始终不曾消失过。
他从没想过她那可爱的笑容,有一天看起来竟会这么碍眼。
眼看着他们即将消失在视线中,他赶上几步,在她背后喊道:「何彩云。」
何彩云没有立刻转过身,她停顿了几秒钟,似乎在考虑着要不要回应。
她终于回过头。「学长。」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像是戴了一个微笑面具。
「妳还好吗?我是说那天回家后,妳有没有感冒?溪水满冷的。」
「没有,」何彩云淡淡地答道,「我还没跟学长道谢呢,谢谢你救了我一命。」
沈阅明有些气恼,这话听起来好像她以为他是特地来讨人情的。
「一起去吃饭吧,妳下午还有课吗?」他迟疑地问,不大有把握的。以前他们一碰面,如果刚好快到午餐时间,总是自然而然地一起去吃饭,常常连问都不用问。
「本来我应该好好请学长吃一顿饭,向你答谢的。」她脸上仍是平静无波,「不过今天我刚好和同学约好一起去吃饭,下午要到图书馆去找资料。不好意思,学长,改天我再请你一顿。」她愈来愈佩服自己的演技了,她应该到话剧社去报到的。灰姑娘那个恶姐姐的角色很适合她,说不定哪天她的演技会炉火纯青到可以饰演马克白夫人……
「喔。」他一时想不出如何回答,只能失望地应了一声。
「对了,学长,学姐是不是还在生你的气?」感情上楚落雁是有理由生气的,理智上大可不必。男朋友一时视力不佳,算得上什么大罪?可是恋爱中的人,所有掌管理智的神经八成都冬眠去了吧。她不也是如此?虽然只是一场可笑的暗恋。
「嗯。」沈阅明含含糊糊地应道。其实他也搞不清楚楚落雁是不是还在生气。他打过两次电话,她都不肯接。他想,她应该还在生气吧,后来因为忙,他也就没有心思去探究。忙?他最近在忙些什么?好像什么事也没做,镇日神思恍惚。
早在一个礼拜前,他就该准备好一束至少九十九朵的红玫瑰,再安排一客至少两千元的烛光晚餐,若是有幸碰上下雨,他更应该在她窗外淋上一夜大雨。嗯,或者用不着一整夜,日落之前再加上天亮以后各两个钟头,好让街上半数的人瞧得明明白白,差不多就可以赔罪了。
「对不起。」惹出这一场风波,并不是她愿意的。楚落雁当然不会就此将他扫地出门,就算他被扫地出门,也轮不到她来接收。虎视眈眈想趁虚而入的大有人在。她当初就不该自不量力地妄想越级挑战。
的确是妳的错。这句话沈阅明没有说出口。「再见。」他猝然说道,没有等她回答,转身就走。
「他怎么啦?怪怪的。」一旁看得莫名其妙的男同学问道。
何彩云只是耸耸肩,回他一个「天知道」的表情。对于这样的结果,她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沈阅明离去时带着怒意的脸孔,让她颇感安慰。
一张生气的脸应该不及一张温情的脸让人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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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束九十九朵的玫瑰有几斤几两重,沈阅明没有称过。饶是他这样一个大汉捧在手中枯立一个钟头,也是吃不消。
他实在应该先把它称过,然后找个同样重量的哑铃练一练,沈阅明有点后悔莫及地想着。瞄了眼会客厅中大厦管理员半是好笑半是同情的笑脸。管理员应该跟楚落雁说过了吧?说他已经来了一个钟头。不过,显然楚落雁觉得他捧着玫瑰花站在楼下的这副呆样,看过的人还不够多……
没办法,老天不肯帮忙,硬是连一滴雨都不肯下,害他没法子表演痴情落汤鸡这一招。什么老掉牙的招数!
唉,东风不与周郎便……
天不下雨,太阳当空。沈阅明又瞄了一眼看起来十分清凉的大厅,索性打开玻璃门走了进去。本来他也知道烈日灼身是仅次于大雨淋身的一招好计,可如果管理员肯帮他掩护的话,楚落雁是不会知道他是在大厅里吹冷气,而不是在外头晒太阳的。
「王伯,」他亲切地叫道,「我在这边坐一下,你可别跟楚小姐讲喔!」他有点欲盖弥彰的加上一句:「我是怕天气太热,玫瑰花会枯掉。」
管理员见他挥汗如雨的模样也深觉同情,自然是点头了。年轻人追女朋友吃一点苦头是必要的,尤其是楚小姐那样娇滴滴的大美人。男孩子要追她,只好吃苦当吃补了。他能帮的当然是会帮,两个年轻人光为了一点小事就闹翻,岂不可惜。
沈阅明在宽大的沙发上坐下,将那一束惹人注目的玫瑰放在一旁,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心无旁骛地读了起来。这两三个礼拜以来,他日子过得浑浑噩噩的,根本就没念什么书,也该是收心的时候了。为了一点风花雪月的小事,就把课本丢下也太没有志气了吧。
注意力集中在书本上,便不觉得时间慢得像老牛拖车。待他合上书本,伸了伸懒腰,再看了一眼时钟,竟又已经过了两个钟头。
「王伯,麻烦你再问问楚小姐,愿不愿意让我上去跟她说说话。」他走到柜台前跟管理员打商量。
「好。」王伯立刻按了对讲机,说了几句,然后满脸笑容地放下话筒。
「楚小姐请你上去。」他好意地又多加了几句:「别再惹女朋友生气了,你女朋友长那么漂亮,可不是随便找得到的。」
「谢谢王伯。」沈阅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