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2 / 2)

鼻子又酸了起来。

我的17岁生日,转眼间就到了。

妈妈说请同学来家里玩一下吧。我说不用了。我的生日大都是和纪征一起疯玩度过的,两个人的感觉正好。如果要挤进一大帮人来开什么party,我肯定会不自在。

只是今年,连两个人都没有。

生日的当天,我起得很早,仔细地收拾了一下自己,再对着桌上我和纪征的照片发了一会呆,我看见照片上的我们都有着默契和谐的笑容,穿着一样的白色衬衣。照片是16岁生日时拍的。仅仅是一年的时间,曾经的一切已全然不是曾经。

我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对妈妈打了个招呼,出了门。

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我用了一上午的时间走过了3个区,中饭在KFC解决,下午又顺着原路返回。奇怪的是,我一点也不觉得累,只觉得心里空空的难受。

好像什么都没有一样。

天已经全黑了下来,大街上还是熙熙攘攘的,一拐进小区里,茂盛的树木似乎就把一切都隔绝了。我从书包里掏出扳手,一为壮胆二也为等会方便开铁门。

突然一个人影撞了过来,我正要紧张地扬起扳手,影子却开了口:“阿蓝,是我。”

原来是纪征。

我们站在铁门前面的梧桐树下。路灯很暗,我看不清纪征的表情,却感觉到他明亮的眼神。谁也不说话,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过了好一会,纪征说:“阿蓝,今天你过生日吧。”

我说:“是啊,呵呵,你还记得。”

纪征递过来一个礼盒,一边说:“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这是菲菲帮忙挑的,女生应该比较了解女生吧。”

我接过来,说了句谢谢。

礼盒拿在手中的触感很好,看质地就知道是很昂贵的礼物。我一阵难过,我宁愿纪征送我一串路边摊上的铜质手链,或者干脆像往年一样地赖掉,也不愿意收下一份不包含他任何感情的冷冰冰的奢侈品。

他究竟明不明白我想要的是什么?

尽管如此,我还是得拼命装出一副很喜欢的模样。

纪征又说:“阿蓝,你最近好吗?”

“唔,还不错。”

“找到中意的男生了吗?”

“呵呵,还没呢。”我抬头看他,“我最中意的就是你了,可惜那么快就被别人挑走了。”

纪征正想说什么,我急忙掩饰过去,“呵呵,玩笑啦,别当真,谁会看上你这个大麻烦啊。”

纪征笑了,目光灼灼地看着我:“真的吗?阿蓝。”

我回答不上来,我们只是长久地站在那里。我听见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听见远处模糊的人流的喧嚣声,听见纪征平和的呼吸声。可我无论怎样也听不见那个深埋在心中的答案。它被沉寂得太久,久至没有了痕迹。

纪征说:“阿蓝,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我和菲菲在一起就不能像和你一样的直来直往呢?”

我咬着嘴唇,想了一会,仰起来脸来笑着回答他:“我们是死党嘛,你们是恋人,当然要委婉点。”

纪征只是很浅地笑了一下。

我们一前一后地往回走,照例是纪征打开铁门。铁门喀嚓一声作响的时候我突然记起不久前和纪征在这里的对话。纪征就那样的回头笑着看我说:“哦,你离得开我?”

可是纪征,没有你,我一样可以很熟练地用扳手把门打开,我一样可以自然地过自己平淡的生活。只是这么久以来,我一直觉得少了些什么,而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17岁以后,我的生活仍旧继续着,没有太大的改变。纪征和肖菲菲的关系仍旧很好,我也仍旧没有遇见另外一个中意的男生。

这样也好,平淡地一天一天度过,只是偶尔有点寂寞,也不过是那么一会儿的事。

一直到高二结束,一直到高考结束。

意料之中的,纪征和肖菲菲一起考上了北方的大学,我特意地去了南方,我对纪征说,我怕冷,我是注定没办法和你在一起了。

纪征没有说话。

离开这座城市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我的父母和纪征的父母执意要到车站来送行。我们一起站在月台上,一起微笑着,有种回到小时候的错觉。像那个时候一样的不分彼此,坦诚爱护。

可我的心里明白,不一会,我们就要分开了,即使不是诀别,但这一分开,就真的,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我们将沿着不同的道路,走不同的路。

可笑我曾经还想要一辈子看着他。可笑我曾经是多么的喜欢着他。

就在彼此都要上车的时候,一直沉默着的纪征突然说:“阿蓝,给你说件事好吗?”

我点了点头。

纪征接着说:“曾经有人问过我一个问题,他问,如果有一天你和肖菲菲同时落水,我会先救谁?”

“我当时的答案几乎是脱口而出的,我说,是林蓝。”

“阿蓝,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这么说,明明我最应该救的是肖菲菲啊!”

“阿蓝,为什么?”

我的泪滚滚而下,面对着纪征,一字一句地告诉他,因为,你喜欢的人是我,而我,也同样地喜欢你。

只是你不明白,永远都不会明白。

可时间,就已经这么地过去了。

(文/任玉瑶)

第二部分相见不如怀念

命运让我在10岁的一次意外中毁了容颜,我的模样变得有些恐怖。而我再也没有朋友。我的心里一直珍藏着童年的回忆,我只想再见他一面。然后永远退出,留给他完整的幸福。

小的时候,丁桐说,他将来会娶一个漂亮的女生做老婆。

我还没有等到他预言实现的那一天,就搬离了和丁桐一起居住的大院。我坐在载满家具的卡车的前座,看见丁桐从楼口里跑出来,艰难地爬上卡车的踏板,从窗口递给我一幅画,一句话没说,转身跑走。我打开丁桐的画,画上,是两个牵着手的小人,眼睛笑成了一条缝。一个是我,一个是丁桐。

那是10年前的事了。

10年后父母工作的变动,使我又回到了原来的城市。原先的大院早已改成了街心花园,我在公园中央的一棵树身上发现了和丁桐吵架后赌气刻在上面的“纪念”:丁桐是个大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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