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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2 / 2)

孟磊左等右等不见苏旭下来,却得到他休假赴美的消息。这么快?殷虹才走三、四天,他马上奔过去?这混帐东西,真该杀千刀!殷虹当真去了曼哈顿吗?她去那儿干什么?留学?探亲?观光?可能性都太低回到家中,他把殷虹写给他的信重又拿出来看了又看。字迹虽然大部分都被泪水给弄糊了,可,最后一句依稀仿佛可见:孟磊,我们回不到从前了。

回不到从前是什么意思?他才准备重新出发。引领她迈向美好的未来呀!他不在乎从前如何,只要现在和未来,难道她不懂他的心?

捏着信纸,他的身体顺墙缓缓滑到地上,放声哭了起来……不知哭了多久,才蹒跚地走入浴室,赫然从洗手台上的镜子里,看见一张完全陌生的脸。

霎时间,撕肝裂胆的痛蔓至四肢百骸。他终于明白殷虹所谓的“回到从前”是什么意思,他已经不是昔日的他了,怎么能回到从前呢?

旋即,孟磊挥别家人,远赴法国尼斯。他不敢留在台北,这个城市的一草一木都宛如掺有她的气息,都牵动着他的回忆,所有熟稔的一切一切,将令他的神智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尼斯是他和殷虹年少时的梦想。

因为教科书上描述着:蔚蓝海岸,风光明媚,景色宜人,冬可避寒,夏宜游泳。

每当他们乘着火车,假装私奔到远方不知名的国度时,总会以尼斯当做寄寓的住所,以为浪漫的海风,能为他俩的爱福证,庇佑他们直到地老天荒。

她不该去曼哈顿的,如果她还记得他送给她的法国翻译小说——莒哈丝的︽情人︾,她该去的地方就该是法国而非美国。

为免他的人生终以遗憾收场,他决定再碰碰运气。如果他们心有灵犀,如果他们还有未来,如果一切的如果都能实现,那么上帝将会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清晨,天空仍飘着昨夜便已绵绵洒落的雨丝,臃肿的云层黑压压地将阳光困囿其间。

殷虹在餐厅用完早餐,一个人踱上大街,沿街浏览橱窗里色泽缤纷的摆饰。她本以为在美丽的城镇中,她抑郁的心情能得到某种舒解,但事实证明那人身影始终萦绕不去,她终于必须承认,无论走到大涯海角,思念只会越浓越化不开;惆怅只能短暂掩藏,无法长久摒去。

他好吗?发现她不告而别,是否心焦如焚?是否急着到处找寻她的下落?

那个叫姜野却自称为孟磊的男人,着实吓坏了她。

她不是不喜欢他,但就是没办法接受他即是孟磊的事实,她需要时间过滤以往,沉淀未来。也许有一天她会接纳他,可对象不会是孟磊,而是姜野。没有人能够懂得她的心,懂得她在飞扬少女时期的叛逆狂野和目中无人。

亏欠孟磊的,她已经偿还了,用她火热的身体作代价。他一定不知道,在她交身的刹那,已悄悄的把灵魂摆在口袋里,除了她自己,任何人都不能得到它。她一向不够大方,也从不掩饰自私。

临上飞机时,她警告自己只许难过三十分钟,然后天涯路远,两不相干。可……三个小时、三天、三个礼拜过去了,她的痛苦竟没丝毫减退。

是不舍还是嫉妒?真糟糕?她原本还算澄明的理智,这会儿全搅混了。有那么一下下的时间,她甚至怀疑自己深深的恨起孟磊,恨他和王玫珍不清不楚,恨他的背叛,恨他没将自己当成唯一,细心呵护着。陡升的恨意教她打心底恐惧,恐惧这份恨意只是为了掩饰更深沉的爱。

为什么人的感情不能简单明了,且条里分明呢?如此错综复杂无非是种椎心的折磨。

才逛了一、两个钟头,她已疲累不堪,心情漂泊的时刻,令人特别荏弱。

选了一家装潢精致的咖啡馆,走进去要一杯热腾腾的“卡布奇诺”,让热液温暖她行将荒芜的心;倚窗想像胡兰成写给张爱玲的婚书: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是多么平凡,又多么难以实现的愿望。

“正偎卑依红,应记浮生若梦,若一朝情冷,愿君随缘珍重。”

在他乡异国,居然也能见到如此娟秀浓郁的中国风情,孟磊因这几行题字,不经思索地便跨进咖啡馆里。他,一眼便望见了她。

陌生的角落,苦涩的曼特宁,灼灼的目光,一直渴望她回过头来。如果她听到他心里的呐喊,就不该坚持用凄凉的眸冷望着遥远的景物。

他终于找到她了,在这个他俩曾醉心愿能畅游的异国城市里,她就坐在他迎面的角落,餟饮着手中的咖啡。他们相距得这么近,却咫尺天涯。

他想起身唤她,当她看到他突然出现时,神色该是惊喜还是慌乱呢?会不会抓起皮包再度从他眼前跑掉?他用苦苦的咖啡遥敬她,无声地寒暄着。

窗外的雨势忽而转大。没想到尼斯也可以和台北一样,下着倾盆大雨。

孟磊止不住冲动,笑着朝她走去。很好,她总算回头了不是她?!怎么会?

女孩留着一头及肩的长发,和殷虹一样无懈可击的美丽容颜。她冲着他笑,用一口流利的法文问:“先生,有事吗?”

“不,没事,我认错人了。”黯然走回自己的座位。眉宇间的阴霾更添七分。

那女孩感觉到他所散发的莫名吸引力,忍不住偷偷倪他。可惜,他的眼中空空洞洞,对身旁的所有事物根本无动于衷,当然也包括她。

也许她不曾来过,也许早已离去,孟磊在心底假设着各种可能,躁动的思绪益发翻腾得厉害。他没法耐住性子坐在这里喝咖啡,他必须找个地方,将满坑满谷的怒焰、失望、和伤感全部宣泄出来。

付了钱,他急急走向长廊,不在乎正下得酣畅的狂风骤雨,挺身冲入雨帘,由着滂沱雨势冲刷潦落的身躯。

他不是一个害怕孤独的人,然而如今孓然走在他乡的街头,竟感到无限的寂寥。

十一月底了,海水的温度已变得很低,让他赤裸的两脚冰凉入骨。海风朔朔吹散了他原就紊乱的发,鹅卵石密布的岸边,游客杳无踪迹。

霜风如刀,直剖他的肺腑,却让他更坚定的明白,今生他就只要她一个人,爱她一个人。我的殷虹啊!到了黄昏,阳光才勉强自云堆里钻出来,为蔚蓝海岸镀了一层金粉。是缘分吧?他又遇见了咖啡馆里的那位女孩。

向晚的斜阳似乎将鹅卵石一粒粒地辉映出价值连城的色彩,也把女孩的笑魇漆上甜美的红晕。两人距离颇远,可他一眼即望见那“几可乱真”的容貌,恶作剧似的轻浅回眸。

他甩甩头,想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踱开,那女孩却追了过来。“是你,真的是你?”

这声音太熟悉了。孟磊条地回头。“吓!怎么会?我以为那不是你。”他怔忡地盯着和他一样淋得湿透衣衫、好不狼狈的殷虹。

“你……”她想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可,万一他不是来找她的,这一开口岂不是着了痕迹。“真巧。在这种地方,也能碰上老朋友。”

“是啊!有缘千里来相会嘛。”他意有所指,锐利的黑瞳紧睇视着她,生怕一眨眼她又会消逝不见。

狂风忽起,鼓拨着她垂长的裙摆,拂掠她额前的刘海。

孟磊静静瞅着她。“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她企图佯装不解,但急涌的泪已先一步泄漏了她心底的秘密。

海鸥扑翅飞过,停歇在他们的身侧,索取吃食似的偏斜着头。殷虹笑了笑,努力想回避他噬人的眼神。

“我皮包里有块三明治,它可能饿了。”

孟磊不置可否,他注意她都来不及了,哪有闲功夫理会海鸥的肚皮?

那三明治塞在皮包里捣得烂了,殷虹想把它撕碎抛给海鸥,它却粘在手指上甩不掉。待她伸手去取时,只见白光一闪,一只个头最大的海鸟竟俯冲下来,从她手里夺走面包。

在周围不知何时聚拢过来的人潮尖声叫好时,殷虹却惨烈地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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