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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2 / 2)

她今天真是祸不单行啊!先前没被车撞死,现在竟被当成小偷,她今年是不是犯太岁,才会流年不利呀?

※※※

好在老天有眼,明察秋毫!小男孩在她被指认为小偷后,也被抓到了。

他还算老实,承认皮夹是他放入林晓语的皮包内,加上她一直是优良公民,没有任何不良纪录,她终于得以证实自己的清白。

虽然百货公司的高级主管以礼券作为赔罪之礼,但被这么一折腾,林晓语已觉得心力交瘁了。

而且,她除了在早上吃了一块白吐司之后,就未再进食了,此刻,她的胃正大声地在抗议呢!

以前,她总是为了能多存一些钱,好在结婚之前可以和廖柏轩合买下一栋小公寓作为两人的爱巢,她最奢侈的享受便是到百货公司的小吃部去吃一客日本炸虾便当,然而,现在她还需要如此虐待自己吗?

想了想,她决定要好好的犒赏一下被自己冷落已久的胃!抬起头,她看见前方是一间五星级的大饭店,于是,她毫不考虑地就走了进去,而且朝法国餐厅的方向走去。

没有人规定穿T恤、牛仔裤和布鞋不能上法国餐厅用餐吧?

从小到大,她从未吃过法国菜,朱英英就常常嘲弄她是土包子,好歹她也称得上是一个都会女子,但一切都会女子懂得的吃喝玩乐她却完全不懂。

每天,她总是准时上班、下班,就连的廖柏轩约会时,也都选择不必花钱的地方——国父纪念馆或中正纪念堂。美其名是很罗曼蒂克,但事实上,他们之间的恋情却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乏善可陈。

廖柏轩很节俭,就连她生日时,也舍不得送束鲜花,更遑论过什么情人节了。

她一直以为他会是个最忠实的情人、最可靠的未婚夫,却没想到他还是发生“婚变”了,该庆幸的是,他们只是订了婚,要是已结婚或有了孩子,那么,她今天可能就更加狼狈了。所以,或许她还真要感谢他有点良心,让她早点认清他的真面目呢!

原本的伤心似乎被法国餐厅内优雅的装潢、浪漫的音乐给驱散了许多。

“小姐,用餐吗?”

站在门口的服务生用一种很奇妙的眼光在打量她,他可能是以为林晓语走错地方了,因为,她的打扮实在一点也不像会上法国餐厅用餐的客人。

“是的,我要用餐。”

她知道自己此刻狼狈的模样实在有些可笑,但WHOCARE?她就不相信服务生会对她说NO。

“小姐,请问是几位用餐?”服务生的口气虽然十分有礼貌,但眼光还是一样充满质疑。

林晓语用食指比了一个人。

“请……随我来。”

服务生虽面露难色,但终究还是秉持着顾客为上的观念带她入座。也许是怕林晓语的模样会影响其他客人用餐的情绪,所以,他将她安排在最角落的位置。

林晓语并不怪他的安排,她有自知之明,毕竟自己的穿着和其他客人比较起来,实在很寒伧,也显得格格不入。

服务生随后递上菜单,菜单上又是英文、又是法文、又是中文的密密麻麻地看得林晓语眼花缭乱。

“小姐,要来杯餐前酒吗?”服务生问。

酒?

她以前是滴酒不沾,因为她是连吃醉鸡都会醉的人,但今天……破个例吧!

“好啊!”反正人家不是都说一醉可以解千愁吗?

“请问小姐你要哪一种酒?”

若问她要哪一种果汁,她可能还能回答得出来,但酒……算了吧!就死马当活马医好了。她把合上的菜单交还给他。

“你替我拿主意吧!”她学着电视上暴发户的口气说:“我要最好的酒、最上等的菜,价钱我不在乎,但是,一定要让我满意。”

姑且让自己嚣张一次吧!她知道,过了今天,她就会恢复以前的林晓语了。

“好的。”服务生恭敬的退下,但还是不忘回头看了她一眼,似乎在揣测自己是不是遇上落难的公主或千金小姐。

林晓语根本不在乎别人对她有什么想法,以前,她永远在为别人活,但今天,她只想好好的善待自己、疼爱自己。

十分钟后,服务生送来餐前酒。

粉红色的,看起来很漂亮,就不知喝起来如何。

林晓语小心翼翼的尝了一口……嗯!口感不错,甜甜的,还带点草莓的香味。

这是什么餐前酒,根本就是草莓汁嘛!

她放大胆地一口气喝个精光,甚至意犹未尽的再向侍者点了一杯。

坦白说,一杯……其实只有三分之一杯而已,所以,即使喝了两杯,还是解不了渴的。

终于,她又向侍者点了第三杯!

“小姐,餐前酒的后劲十分强烈。”侍者好心的向她提出忠告。

“放心吧!我是千杯不醉。”才怪!她已经觉得头开始有点晕了,但是,那又如何?今天她就是要放纵自己,即使醉倒了也不在乎。

不一会儿,开始上菜了。

那些林晓语叫不出名字的菜看起来的确令人食欲大动,她再也不想顾忌吃相是否淑女,拿起刀叉便开始大快吞吃。

※※※

程禹杰才一踏入饭店的房间,沈仙马上就像八爪鱼般紧紧地缠住了他。

房间内燃烧着沈仙一向喜欢点的蜡烛,这种蜡烛有一股会迷惑人心的香味,可以让人类潜在的欲望加速催化。

沈仙是他的情妇,她是唯一留在他身边超过半年的女人。

最主要的是,沈仙很本份,不求不吵,而且,不仅有艳冠群芳的美丽脸蛋,更有一副教男人一手掌握不住的喷火身材。

沈仙从十五岁起,就懂得如何服侍男人,所以,她很快的便口手并用的挑逗起他灼热的欲望。

程禹杰瞄了一下手腕上的表,离他赴约的时间只剩下十分钟。

“我还得去赴一个约会,委屈你了。”

“是什么样的约会这么重要?”

“无聊的约会。”程禹杰冷嗤一声说。

沈仙约略已经猜到是什么样的约会让他露出如此不屑的表情。

“伯母又替你安排相亲了?”她笑问。

“她想抱孙子想疯了!”嘴里虽是如此说,但是,对于母亲的安排,却没有一次表示反对。

他知道自己若公开反对的话,母亲一定又会要以死相逼了,所以,他已经学会见招拆招。

相亲——他不拒绝,对象——他也任由母亲安排,但成功与否——则由他决定!

“这张支票你收着。”他对情妇一向大方,对沈仙更大方,一个月一百万的生活费,他一点也不在乎。“我后天出国,大约两个礼拜后才会回来,如果不够用,就打电话给王秘书。”

“你要去那么久,得好好照顾自己喔!”

识时务者为俊杰,沈仙最明白这个道理了。

她知道程禹杰的脾气,他最讨厌那种喜欢死缠烂打的女人,所以,她只会扮演乖巧、听话的情妇,绝对不逾矩,这也是她可以成功地留在他身边的原因。

程禹杰在她唇上轻啄了一下,然后一语不发的离去。

他是个相当冷酷的男人,即使她跟了他已经半年,但是,他除了跟她交欢外,他从不亲吻她的唇,而刚才那轻轻的一啄,对她而言已是莫大的宠幸了。

沈仙也许会觉得有一丝丝的失落,但见到支票上的数目,她的唇角漾起一抹满意的笑容。

一百五十万,他多给她五十万,她还有什么好失落的呢?

※※※

程禹杰不耐烦地第一百五十次看了看手腕上的表,足足四十多分钟,打从他带着这个叫……王静……什么的进来到现在,她的嘴巴就一直没停过。

她一定是麻雀转世,说话的速度不只快得像连珠炮,音频又高,听她说话真是活受罪!

“王小姐。”程禹杰的耐性已快告罄了。

“叫我静儿,叫王小姐太生疏了。”说完,她居然还发出咭咭的笑声,活像只“花轰”的母鸡。

要不是母亲会生气,程禹杰早扔下她掉头走人了。

这样呱噪又没气质的女人到底是哪一点让他母亲看上眼了?

娶妻娶德,虽然他还不想这么快就跳进婚姻的坟墓里,但他有自己一套选妻的标准。

他程禹杰要的妻子——绝不会是她!一个空有美貌,一开口就破功的女人。

“你还要不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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